“以人民为中心”是网信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
来源:光明网 更新时间:2016-08-15


作者: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吴琼

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重要论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在网信事业发展的新格局下,彰显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建党95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至上”是贯穿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主旨主线,也是一切文明型公共治理的基本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网信事业提供了指导思想和价值导向,是网信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

网信事业发展,宗旨在于“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服务百姓、惠及民生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强调:“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政府要最大限度地用好网络,为人民办好网络、管好网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让网络真正成为人民政府听取民意、为民服务的技术管道,成为推动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保障和牵动经济社会新发展的引擎。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对于互联网企业,要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提高其使命感与责任感,更好地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网信事业发展,根本在于依靠人民。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网信事业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从网民(群众)中来到网民(群众)中去,善于运用网络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通过加大网络问政平台、监督平台、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激发人民群众的创新智慧,释放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好人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网络社会工作治理体系,真正形成“线上线下同心圆”,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此外,网络技术的发展也需要依靠人才,需要一大批卓越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为促进国家网信事业发展、建设网络强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网信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到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再到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国家都在致力于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同时,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5.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但是,对于那些尚未联网的中国人来说,“不会上网”、“不愿上网”、“没有条件上网”等因素正在拉开其与线上人群之间多方面的差距。互联网的不平衡发展、尤其是城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乃至正在加深。让亿万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需要加大对网信事业的投入力度,补上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这一短板,以互联网促进我国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用互联网推进精准扶贫,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加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网信事业立足于人民、造福于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网信事业应该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践行新发展理念,治理与建设并重、正能量与主旋律共鸣,让互联网成为惠民、利民、便民的“利器”,更好地造福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