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6年DNA数据库批量样本检验用主要设备及试剂耗材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6-08-15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6年DNA数据库批量样本检验用主要设备及试剂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6年DNA数据库批量样本检验用主要设备及试剂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TC160F46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卉卉、顾毅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联系方式:温佩忠,(010)634394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卉卉、顾毅,(010)6210804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单位

详细设备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控制金额

01包

DNA检测用仪器设备

15

基因扩增仪

10台

*1)彩色液晶触摸屏;

*2)最大升降温速度≥4.5℃/秒,温控精度:≤±0.1℃;

人民币30.70万元

干燥箱

1台

控温范围:RT+10~200℃;

生物安全柜

2台

平均风速:≥0.3m/s(可调);

噪声:≤62dB(A);

恒温金属浴

2台

升温时间:≤15min (25℃至160℃)

02包

热启动酶

300万

U

热启动酶

300万U

1)分子量在96KD,左右偏离度不超过1000;

2)纯度>95%;

人民币360.00万元

03包

内标

120万

μl

内标

120万μl

每条带的分子量标准差小于0.1bp;

人民币216.00万元

04包

DNA检测用耗材

1

48道毛细管

6套

1)48道36厘米长,内壁无涂层;

2)3730型DNA测序仪适用;

人民币82.38万元

96孔PCR板

800盒

*1)工作温度:-80~+121℃;

*2)离心范围可达2250×g;

手持打孔器

45支

铝筒;打孔头由不锈钢制造,经久耐用,可替换

05包

血液采集卡套装

500000

样品采集卡

500000套

1)滤纸厚度:0.093cm±0.002cm;

2)滤纸灰分:0.1%±0.001%;

人民币97.50万元

一次性无菌采血针

针尖与塑柄应连接牢固,其拉拔力应≥2KG

物证保存袋

材料为牛皮纸,尺寸11cm*7.5cm

物证收纳保存盒

采用白板瓦楞纸制作,外包装尺寸14cm*13cm*9cm

06包

高通量DNA检验平台升级

2

高通量DNA血样质量检测监控服务平台系统

1套

1)可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高通量DNA检验平台”系统数据库结构集成;

2)要求系统使用或优于B/S架构、J2EE系统架构开发;

人民币84.1066万元

Y-STR DNA血样质量检测监控服务平台系统

1套

1)可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高通量Y-STR DNA检验平台”系统数据库结构集成;

2)支持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高通量Y-STR DNA检验平台”系统对接;

3)要求系统使用或优于B/S架构、J2EE系统架构开发;

07包

测序仪维保服务

17

3730xl型测序仪维护保养

8台

每台仪器的维护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人民币130.00万元

3130xl型测序仪维护保养

6台

每台仪器的维护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500型测序仪维护保养

3台

每台仪器的维护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1)技术指标中标注“*”号的为主要技术条款,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2)参加本项目第02包:热启动酶和第03包:内标的供应商,须携带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8月25日9:00-11:00,将与参加所投项目相同的试剂小样(热启动酶:不少于500U;内标不少于50微升),密封盖章送至测试地点: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联系电话:010-66269492),进行测试以检验该试剂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包的投标。

(3)供应商参加此次测试,则视为对测试程序、测试方法予以接受,对测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予以认可,对测试结果不持异议。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否。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1.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4 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68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13:3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