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砚山县选举委员会于8月18日完成了对各乡(镇)登记业务骨干的培训,启动登记当天,该县完成5000余选民的登记工作,截止8月29日,该县已完成选民登记81571人。县选举委员会要求各乡(镇)必须于9月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审核校对,10月8日前张榜公布。为推行选民登记工作信息化,该县制定下发《关于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的意见》,选民登记全部使用《云南省人大选举任免系统》网络办公平台进行登记,实现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管理信息化。
责任到人保落实。各乡(镇)明确2人专项负责《云南省人大选举任免系统》网络办公平台管理,审核本乡(镇)选民登记工作,负责培训各村委会、社区登记使用,各村委会社区明确2人专项负责《云南省人大选举任免系统》网络办公的审核使用,并指导各村(居)选区登记员做好本选区的选民登记工作。
全员登记保准确。根据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选民登记程序,采取村民主动登记和登记员上门登记等方式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选民以村(居)小组选区为单位统一登记。对人户分离、长期外出、流入本地并愿意参加本次选举及未列入选民名单的人员,选举委员会及时与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系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登记,实在无法联系的相关人员按法律规定列入无法行使选举权人员名单。对短期外出务工人员及时与其家人或本人联系予以登记,对长期外出务工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征求本人意见,愿意回乡参加选举的及时予以登记,不愿回乡参加选举的,与所在地对接参加当地选举,对流入本地的人员,征求其本人意见,愿意参加本地选举的及时给予登记,全面提高登记的覆盖面,确保选民登记不留死角。
核对录入保质量。各村(居)小组选民登记录入人员对登记条目进行仔细检查,在与乡镇换届办沟通核对后,各村(居)小组录入人员及时对选民信息进行录入,录入人员在各村(居)小组选举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派出所提供的村民信息为参照,对选民姓名、性别、年龄、组别单位、职业等基本信息逐条进行再核对,对发现的错登、重登条目进行及时更正,保证选民信息的准确。
长效管理促规范。各乡镇换届办及时与县选举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实行打印选民榜这一新的选民名单公布形式在各村(居)小组选区进行公布。同时将录入好的电子表格、纸质原始表存档,并由录入人员收集、整理和保管,形成阶段内的选民基本情况信息源,建立起选民档案,提高选民信息索引速度,实现选民登记的规范化、科学化,形成选民登记信息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吴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