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十三五”时期,大力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培育互联网农业,建立健全智能化、网络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也将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作出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以上纲要和规划,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确保“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有力引领和驱动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子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地方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依据。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部编制了第一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五年规划,成立了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推动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渗透融合,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生产信息化迈出坚实步伐。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的在线监测、精准作业、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应用。在大田种植上,遥感监测、病虫害远程诊断、水稻智能催芽、农机精准作业等开始大面积应用。在设施农业上,温室环境自动监测与控制、水肥药智能管理等加快推广应用。在畜禽养殖上,精准饲喂、发情监测、自动挤奶等在规模养殖场实现广泛应用。在水产养殖上,水体监控、饵料自动投喂等快速集成应用。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农业项目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深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了426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软硬件产品、技术和模式。
经营信息化快速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在东中西部竞相迸发,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农产品电子商务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5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1500亿元,比2013年增长2倍以上,网上销售农产品的生产者大幅增加,交易种类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品种日益丰富。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及民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模式不断涌现。农产品网上期货交易稳步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交易、数据交换、电子监控等逐步推广。国有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信息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管理信息化深入推进。金农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并通过验收,建成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国家农业科技数据分中心及32个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开通运行33个行业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到所有省份及部分地市县,信息系统已覆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执法、行政办公等七类重要业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农业部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信息化对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市场监管能力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建成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和海洋渔船安全通信保障系统,有效促进了渔船管理流程的规范化和“船、港、人”管理的精准化。农业各行业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服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创立中国农业展望制度,发布《中国农业展望报告》,市场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明显提高。农业大数据发展应用开始起步。
服务信息化全面提升。“三农”信息服务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推进格局。农业部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农业科教、市场价格、农资监管、质量安全等信息,日均点击量860万人次,成为服务农民最有权威性、最受欢迎的农业综合门户网站,覆盖部、省、地、县四级的农业门户网站群基本建成。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中央平台投入运行,形成部省协同服务网络,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国,年均受理咨询电话逾2000万人次。启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试点范围覆盖到26个省份的116个县,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7940个,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开始进到村、落到户。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运而生,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
基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4兆比特每秒(Mbps),农村网民规模增加到1.95亿,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32.3%。农业信息化科研体系初步形成,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建设稳步推进,建成2个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2个企业重点实验室和2个科学观测实验站,大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IT企业相继建立了涉农信息技术研发机构,研发推出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产品,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先后两批认定了106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农业互联网企业不断涌现。农业监测预警团队和信息员队伍初具规模。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开始起步,启动了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项目。农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取得新进展,框架构建基本完成,主要指标通过测试。
(二)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应对挑战的任务相当艰巨。
从信息化发展趋势看,信息社会的到来,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营造了强大势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作出部署,并把农业农村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网络经济空间不断拓展,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加快普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信息经济潜力巨大,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并加速与农业农村渗透融合,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不断加快,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从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看,加快破解发展难题,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内生动力。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农业发展方式亟待转变,迫切需要运用信息技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信息资源新的生产要素的作用。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艰巨,迫切需要运用信息技术精准对接产销、提升供给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核心生产力的作用。农业小规模经营长期存在,规模效益亟待提高,迫切需要运用信息技术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规模化路子,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集聚放大单个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效益的作用。农产品价格提升空间有限,转移就业增收空间收窄,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迫切需要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农业农村新经济,充分发挥“互联网+”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的作用。
同时,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正处在起步阶段,基础相当薄弱,发展相对滞后,总体水平不高。思想认识亟待提升。客观上,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阶段,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各级农业部门对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待深化,关心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基础条件建设亟待加强。农业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的手段和方式落后,农业物联网产品和设备还未实现规模量产,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等分级、包装仓储、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农业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普及率尤其是接入能力还较低。科技创新亟待突破。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农业物联网生命体感知、智能控制、动植物生长模型和农业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核心技术尚未攻克,技术和系统集成度低、整体效能差。农业信息化学科群和科研团队规模偏小,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比例低。体制机制亟待创新。管理职能和机构队伍建设没有跟上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尚未破题,市场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亟需探索完善。市场服务和监管制度、软硬件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把信息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以建设智慧农业为目标,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能力,着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全面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分享信息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为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三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期待和需求,瞄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把现代信息技术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繁荣农村经济和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坚持统筹推进。遵循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律,增强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级农业部门,统筹农业各行业各领域,统筹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确保农业农村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应用。创新引领,把信息技术创新摆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核心位置,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应用为要,把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能致富作为衡量标准,大胆探索创新应用机制和模式,务求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取得实效。
坚持共建共享。以共享促共建,先内部后外部,推动建立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工作协作协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格局。增强互联网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主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商业化运行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深度融合,信息化成为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导力量。
——生产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核心技术、智能装备研发与集成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大田种植、设施园艺栽培、畜禽水产养殖、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适宜农业、方便农民的低成本、轻简化、“傻瓜”式信息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7%。
——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运用互联网开展经营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大幅上升。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农业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的作用显著增强,带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应用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
——管理数据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初步建成,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完成云化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农业行政审批、农产品种养殖监管和农资市场监管、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渔政管理等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成运行。
——服务在线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加快普及,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及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基本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大幅提升,农业新媒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推动乡村及偏远地区宽带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
“十三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2015年2020年年均增速属性
1.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10.201710.8预期性
2.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1.47840.3预期性
3.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1.3580126.2预期性
4.农村互联网普及率32.30>51.6>9.8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应用
生产信息化是农业农村信息化的短板,亟需加快补齐。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生产过程的全面深度融合和应用,构建信息技术装备配置标准化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突破大田种植业信息技术规模应用瓶颈
充分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在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大宗粮食和特色经济作物规模化生产区域,构建“天-地-人-机”一体化的大田物联网测控体系,加快发展精准农业。大力推广水稻智能催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精准灌溉、航空施药和大型植保机械等智能化技术和装备。加强遥感技术在监测土壤墒情、苗情长势、自然灾害、病虫害、轮作休耕和主要农产品产量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基于北斗系统的深松监测、自动测产、远程调度等作业的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技术推广。加快建立以农作物品种DNA身份鉴定制度、标签标示信息代码制度和种子委托生产代销备案制度为基础的种子生产、经营、流通可追溯体系,全面提升种业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2.推进设施农业信息技术深化应用
在设施农业领域大力推广温室环境监测、智能控制技术和装备,重点加快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的普及应用。加强分品种温室作物生长知识模型、阈值数据和知识库系统的开发与应用,不断优化作物的最佳生产控制方案。加强果蔬产品分级分选智能装备、花果菜采收机器人、嫁接机器人的研发示范,应用推广智能化的植物工厂种植模式。
3.强化畜禽养殖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
以猪、牛、鸡等主要畜禽品种的规模化养殖场站为重点,加强养殖环境监控、畜禽体征监测、精准饲喂、废弃物自动处理、智能养殖机器人、网络联合选育系统、智能挤奶捡蛋装置、粪便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信息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加强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应用,构建畜禽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控系统。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4.推动渔业信息技术广泛应用
加快渔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在水产养殖重点区域推广应用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水产类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升降控制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加强陆基工厂、网箱、工程化池塘养殖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展深远海养殖平台的研发与应用,努力实现水产养殖装备工程化、技术精准化、生产集约化和管理智能化。大力推广北斗导航技术在渔船监测调度和远洋捕捞中的应用,为海洋渔船配备卫星通信、定位、导航、防碰撞等渔船用终端,升级改造渔业通信基站,完善全国海洋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中国渔政管理指挥信息平台,提高渔业生产信息服务水平,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5.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信息技术普及应用
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粮食烘干、果蔬贮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加工情况监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加强拣选、加工、包装、码垛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应用,推广普及智能报警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系统,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生产、精准营销,加快建立涵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仓储、流通配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二)促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流通方式,打造新业态,培育新经济,重构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注重提高农村消费水平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建立农产品、农村手工制品上行和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行双向流通格局,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积极配合商务、扶贫等部门,加强政企合作,大力推进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特色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精准服务。创新休闲农业网上营销和交易模式,推动休闲农业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加强农业展会在线展示、交易。
2.破解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瓶颈
加强产地预冷、集货、分拣、分级、质检、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支撑。以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息统计监测,推动建立企业与监管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标准。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试点示范,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3.大力培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鼓励建立电商大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机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发挥农业部门的牵线搭桥作用,组织开展电商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上网销售。鼓励综合型电商企业拓展农业农村业务,扶持垂直型电商、县域电商等多种形式电商的发展壮大,支持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出口交易,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化交易和结算,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三)推动农业政务信息化提档升级
政务信息化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农业政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标准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采集,推动业务资源、互联网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有效整合与共享,形成农业政务信息资源“一张图”。制定农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服务平台。推进部省农业数据中心云化升级,提高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应用支撑平台等利用效率。推动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农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有序推动数据资源社会开放,逐步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数据化、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使用智能化、数据共享便捷化。
2.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完善村、县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统筹国内国际农业数据资源,强化农业资源要素数据的集聚利用。加快完善农业数据监测、分析、发布、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数据标准体系,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挖掘应用。
3.强化农业政务重要信息系统深化应用
建设智能化、可视化政务综合管理(应急指挥)大厅,升级完善全国农业视频会议系统,满足政务综合管理、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需要。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在确保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研发运行移动办公系统,深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信息管理、预警防控、指挥调度、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高效、集约、统一的农业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三农”舆情监测和“三农”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对外宣传、舆论引导和政务服务能力。构建农业电子政务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可靠服务。
4.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加快构建农业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推动信息系统和网络接口整合。加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和整改,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数据资源安全、高效和可信应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和安全产品配备,完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防护及信息流转控制等安全防护手段,建设信任服务、安全管理和运行监管等系统,科学布局灾备中心。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和网络秩序良好,坚决防止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便捷普及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集聚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和方式,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普及。
1.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坚持把信息进村入户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来抓,将其打造成“互联网+”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速度。构建信息进村入户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部管理协调、省统筹资源、县运营维护、村户为服务主体的推进机制。强化制度规范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探索将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政府补贴制度,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引导电信运营商、电商、IT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组建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和省级运营实体。突出公益性服务,协同推进经营性服务,不断完善以12316为核心的公益服务体系,丰富便民服务内容,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升体验服务效果。上线运行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平台和家庭版、村社版等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支持各省(区、市)建设区域性数据平台。围绕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强化益农信息社的数据采集功能。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协调推动村务公开、社会治理、医疗保险、文化教育、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2.加强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和信息素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息化建设,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生产经营支持、在线管理考核等服务。加快提升农业技能开发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各级农业部门现有培训项目、资源和体系,动员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农民手机使用技能竞赛,推介适合农民应用的APP软件和移动终端,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持生产、提升技能、学习交流的平台和工具。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开展农技人员专业化培训,实现科研专家、农技人员、农民的互联互通,提升农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
3.促进农业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IT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生产性服务,并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农业气象“私人定制”等服务,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基于互联网开展创业创新,参与代理服务、物流配送等产业基础环节服务。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业金融、保险产品,增强信贷、保险支农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数据开发利用、农产品线上营销等信息服务业态发展,拓展农业信息服务领域。加强农业博物馆现有实体陈列和馆藏农业文物数字化展示。
(五)夯实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支撑基础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与应用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培育农业信息化企业,支撑农业农村信息化跨越发展。
1.加强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创新
完善农业农村信息化科研创新体系,壮大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建设,科学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加快培育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农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储备。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关键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性能稳定、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维护方便的适用信息技术产品,逐步实现重点领域的自主、安全、可控。推动农业信息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搭建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科研基础设施、科研数据、科研人才等资源的共享水平,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协同创新。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电子政务、信息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奠定基础。
2.培育壮大农业信息化产业
构建以涉农IT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纽带,面向广大农民的农业信息化产业联盟,推动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新机制、新模式,引导大型传感器制造商、物联网服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等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培育和壮大农业信息化产业。推动建立农业软件与农业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加强农业信息化软硬件产品市场监管,提供产品性能检测服务。加大试点示范力度,强化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布适宜推广的农业信息技术和产品目录,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
3.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畜禽水产工厂化养殖、农产品加工贮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北斗系统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推动智慧城市农业领域的试点示范,加强智慧农业生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与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推动“宽带中国”战略在农村深入实施,对未通宽带行政村进行光纤覆盖,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兆比特每秒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根据条件采用移动蜂窝、卫星通信等多种方式实现覆盖,尽快落实农村地区网络降费政策,探索面向贫困户的网络资费优惠。
四、重点工程
围绕智慧农业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撑农业农村信息化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实施以下重点工程。
(一)农业装备智能化工程
研发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推动传统设施装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大田种植、品种区域试验与种子生产、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装备的智能化水平。深耕深松、播种、施肥施药等作业机具配备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联合收割机配备工况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和定位系统,大型拖拉机等牵引机具配备自动驾驶系统。水肥一体机、湿帘、风机、卷帘机、遮阳网、加热装置等配备自动化控制装备。设施化畜禽养殖的通风、除湿、饲喂、捡蛋、挤奶等装备配备识别、计量、统计、分析及智能控制装备。水产养殖增氧机、爆气装置、液氧发生器、投饵机、循环水处理装备、水泵、网箱设备等配备自动化控制装置。
(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
选择基础较好、行业和区域带动性强、物联网需求迫切的地区,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以“全要素、全过程、全系统”理论为指导,中试和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智能装备和解决方案,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提高农业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构建理论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选取农产品主产区、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大型基地,建成10个试验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区,建设1000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以省为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重点开展鲜活农产品社区直配、放心农业生产资料下乡、休闲农业上网营销等电子商务试点,加强分级包装、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社区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标准、统计监测、检验检测、诚信征信等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品牌营销、技术支撑等配套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电子商务模式。在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中强化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大培训工程中安排农业电子商务培训内容,与电商企业共同推进建立农村电商大学等公益性培训机构,组织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平台应用、网上经营策略等培训。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行动,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经销商、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对接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促进“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名特优新”等农产品上网销售。
(四)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建设工程
加快建设全球主要农业国农业数据采集、分析和发布系统,实现对40个重点国家重点品种数据信息的监测、挖掘和利用,加强海外农业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国家农业数据中心云化升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多渠道开展全球农业遥感、气象、统计、贸易等数据采集,实现监测渠道共建、数据集中共享,稳步建设全球农业资源基础数据库、同城数据级灾备中心和应用级灾备中心,初步建成全球农业调查分析基础支撑平台。加强全球农业数据分析研究应用,完善农业数据分析预警指标体系,研发全球农业数据分析预警模型系统。改造提升中国农业信息网,以品种为主线,打造为农业生产和市场服务的国家农业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完善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品种的信息产品,并提供信息服务,为“一带一路”战略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快实施提供支撑。
(五)农业政务信息化深化工程
加强农业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农业数据共享开放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优势区生产监测、农业生产调度、农机作业调度、农机安全监理、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植物疫情防控、农药监管、种子监管、种质资源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防疫检疫、兽药监管、远程诊疗、渔政执法监管和资源监测、渔政指挥调度、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打假执法监管、农产品加工业运行监测、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农民承担劳务及费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态监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共享。加快推进农业行政审批信息等资源共享。建设农业门户网站群和网站智能监测与绩效管理系统、农业网络音视频资源管理系统、新媒体移动门户。建设农业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大厅,升级完善全国农业视频会议系统。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执法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农业电子政务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系统与防护策略,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工作。
(六)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通过竞争性申报,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省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到2020年建成益农信息社48万个以上,服务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国有农场和行政村。建设益农信息社,配备12316电话、显示屏、信息服务终端等设备,选聘村级信息员,接入宽带网络,提供免费无线上网环境,实现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平台,开放平台功能,完善农产品生产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信息服务、消费信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三农”政策服务、农村生活服务等系统和手机APP,推进服务手段向移动终端延伸,服务方式向精准投放转变。统筹整合农业公益服务和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和12316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融合,就近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以智能手机和信息化基础理论、示范应用、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技能竞赛,提高农民利用智能终端学习、生产、经营、购物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
(七)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联合相关部委,增建农业信息化学科,加大力度建设和完善农业部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稳定支持已有学科群建设布局,新增农业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信息化标准、农业信息软硬件产品质量检测、农业光谱检测技术、农作物系统分析与决策、农产品信息溯源技术、牧业信息技术、渔业信息技术等10个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在西北、东北、黄淮海、华南、西南、热作等地区新增6个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加强野外实验站建设,各省加强省级农业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试验台站的建设,不断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加强农业信息化工作。与相关部委联合,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增列一批农业信息化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各省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加大农业信息化项目研发,突出加强农业传感器、动植物生长优化调控模型、智能作业装备、农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研究,突破一批农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制订一批技术标准规范。积极利用两院院士增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国家人才计划和省部级人才计划,加大农业信息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
(八)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方式,线上农业和线下农业结合,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结合,建立一批示范效应强、带动效益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信息经济示范区。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进村入户和12316公益服务等信息技术和系统的综合应用与集成示范。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互联网运营和支撑体系,着力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努力探索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互联网特色村镇建设,构建区域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创业,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线下农业的互联网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力量,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各司局、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在推进过程中,要把规划实施与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切实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推动形成线上现代农业与线下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政策创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建设和财政预算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新增投资,加大农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村信息化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和制定,加大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等政策支持力度。构建激励研发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农业信息化软件创新、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破除行业壁垒,为农业农村信息化提供良好宽松发展环境。开展农业信息化立法研究,推动建立依法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形成跨界融合、共建共享、众筹共赢的推进格局。探索“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主人”“公投民建、公管民营、先建后补”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科研体制创新,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关键适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扶持建立产业联盟。
(四)开展试点示范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优先在现代农业示范区,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成效高,带动性推广性强的示范项目。创新建立“典型示范、辐射引导、熟化推广、全面发展”的农业农村信息化重大工程示范推广模式,加大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质量安全、电子商务和信息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力度,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成熟一批推广一批,不断推进农业信息化创新发展。
(五)强化评价考核
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突出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等主要指标,构建农业农村信息化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建立农业信息化监测统计制度,完善农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试点测试,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各地把农业农村信息化纳入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