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以实现智慧生活应用全民共享,近日天津市公布了《天津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简称《计划》)。《计划》中提出,将建设面向全市市民的智慧化服务平台,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旅游出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社会服务体系,让天津公众获取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方便、及时、高效。以下是原文具体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智慧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新趋势,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深化落实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要求,是天津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落实建设美丽天津总体部署,围绕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和完善政府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以“宽带天津”建设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深化智慧应用为主线,推进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构建智慧化产业体系,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打造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智慧城市。
(二)建设原则。
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围绕城市居民当前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信息资源开放水平,让城市居民分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2.创新驱动,深化应用。推进技术、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培育新业态,引导业务模式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推进创新成果的应用示范,以创新促应用,以应用带产业,形成智能应用与智慧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3.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导向,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在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引导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4.可管可控,确保安全。坚持技术发展与安全并重,加强信息安全战略筹划,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加强要害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健全网络和信息化安全标准体系,确保安全可控。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智慧经济、信息安全四个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基本构建起“智慧天津”的总体框架,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实现中央对天津城市定位和京津冀区域功能定位的强力支撑。
1.面向城市居民服务的智慧应用体系基本建成。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旅游出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社会服务体系。公众获取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方便、及时、高效。形成一批示范效应明显的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城区。
2.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全市统一的宽带电子政务城域网,数据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显著增强。市政管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管理领域的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统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空间地理信息等资源,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3.支撑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市互联网城市出口带宽达到5000吉比特每秒(Gbps),光纤网络、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4.以信息技术为引领的智慧产业加快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数达到85,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45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
5.智慧城市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与智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区域、领域信息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民、企业和政府的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网络安全态势总体可信、可靠、可控。
二、建设重点
围绕构建便捷高效的“智慧天津”应用和管理体系,启动惠民服务便利化应用、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智慧经济高端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五大行动,重点推进实施34个智慧城市建设专项。
(一)惠民服务便利化应用行动。以为民、便民、惠民为目标,深化推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化,推动实施智慧医疗、智慧社保、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气象、智慧社区、智慧城区和智慧乡村等重点专项,建设面向全市市民的智慧化服务平台,促进智慧生活应用全民共享。
1.智慧医疗。推进我市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个数据库融合,建立人口健康云平台,统筹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类业务应用系统,促进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信息互通互联,实现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远程会诊等便民医疗信息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积极推进我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及应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市覆盖。积极参与京津冀跨区域医疗信息合作平台建设,推进各项医疗信息资源的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智慧社保。加快推进市民卡“一卡通”建设,在整合现有社保卡、居民健康卡、城市一卡通基础上,集成金融IC卡功能,在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民政补贴等多个领域推进一卡多用。按照同人同城同库和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搭建集中统一的人力社保数据中心和数据库,实现业务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整合社保信息资源,开发集网上申报、社保缴费、移动执法及各类个人信息查询于一体的移动客户端,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3.智慧教育。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构建全市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应用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启动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全面推广数字化校园,推进云计算在校园管理、教学服务等领域深入应用。积极建设各类在线教育学习平台,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终身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智慧旅游。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并开发激活旅游要素资源,构建覆盖交通、游览、酒店和购物的旅游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中心和旅游行业运行监管平台,完善动态监控、统计分析、预警提示、信息发布及诚信评价功能。以一体化的行业信息管理为保障,结合公安、交通、气象、通信、文化、商业等部门信息,通过游客体验、智能导游、智能景区、电子商务等多方面应用,促进旅游行业运行服务智能化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电信公司)
5.智慧气象。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和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完善城市大气体征监测系统,建设市和区县两级集中部署、分级应用的气象数据中心,建立基于影响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和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构建行业气象服务平台,针对交通、农业等不同领域,开展气象研判、预测分析,为重点行业提供智能化服务。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互动式气象服务和生活引导。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集多种发布手段于一体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系统,扩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生活气象信息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电信公司)
6.智慧社区。依托社区管理系统和社区综合数据库,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网络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党团服务等公共服务的办理以及养老、家政、购物、就业、气象灾害预警等综合信息服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广智能家居、社区医疗、物业管理、家政护理等多领域应用,规划建设以智能邮件快递箱为主的终端自提网络。鼓励第三方服务平台参与智慧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建立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的社区信息化新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市邮政局)
7.智慧城区。支持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区建设,参照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要求,启动开展天津市智慧城区试点建设。支持滨海新区、中心城区、中新生态城及各功能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基础设施改造、城区管理等领域深化智慧应用,打造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相关政策向智慧城区倾斜,优先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络覆盖等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化服务模式的率先应用,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区的示范试点建设,推广建设经验和创新模式,带动全市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规划局,相关区县人民政府)
8.智慧乡村。按照全市建设美丽乡村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农村信息服务提升工程,构建以涉农信息服务资源平台为支撑、“12316”热线为门户、农村信息站为依托、农村信息员为窗口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农业气象、农技服务、农民远程培训、农村党建、文化共享、邮政惠农等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信息屏、触摸屏等多种方式,为“三农”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使农民能够经济、便捷、高效地获取信息。(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气象局)
(二)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行动。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可视化发展需求,加快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和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智慧城市管理、智能应急、智慧环保、智慧安监、城建监管信息化、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等重点专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
1.电子政务一体化。以转变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提升政务效率为目标,建立全市统一的宽带电子政务城域网和政务云计算中心,向各政务部门提供软硬件资源的统一管理、动态分配与按需服务。推行“云计算服务优先”模式,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采用云计算服务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进一步满足跨部门业务协同需求,为市民“一站式”信息服务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建立促进信息共享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以数字天津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规范基础信息资源的采集源头和渠道,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部纳入数字天津地理空间框架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一数一源”、多部门共享校核,率先推动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多部门共享。启动政务大数据,推广审计“一张网”大数据经验,逐步拓展到城市规划、土地、建设和管理等领域。加快制定政府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的标准规范,深化政府数据开放与开发,扩大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信息库开放范围,逐步实现不涉及保密信息和隐私信息的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
3.智慧城市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升级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以新型信息终端为主要载体,架设覆盖城区的感知网络,建设“全民城管”系统、生活垃圾处理数字化监督平台;建立可量测实景影像空间数据平台,推进建立精确精细、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全实景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配合单位: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4.智能应急。围绕城市应急资源管理,建设基于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标准的覆盖全市域公安350兆数字集群系统,完善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构建高效统一的城市应急系统。建设协同化数据共享平台、专题事件预测预警和辅助决策系统,针对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快开展应急系统大数据应用,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城市安全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应急部门高效协同、应急资源快速调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应急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5.智慧环保。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结合“四清一绿”重点工程,以物联网、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构建实时、自适应环境参数感知体系。开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环境信息资源中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础数据库和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建立集合多种统计预报模式、数值预报模式于一体的空气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天候、实时化、精细化环境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
6.智慧安监。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覆盖全市的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事故处理、监测预警、统计分析等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统一数据库,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辅助决策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应用,打造“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服务模式,实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过程便捷可溯、应急处置快捷可视、事故规律科学可循,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科委)
7.城建监管信息化。整合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等全生命周期信息资源,搭建统一、协同的城市建设管理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按时序衔接、校核。推进城建领域各类基础数据、项目审批进度各部门共享,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项目审批的监管点予以在线校核和监督,完善网络提示和拦截功能。规范城建领域各类审批行为,实现全面的信息共享和全事项的网上校核、监管,在城建领域推广系统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海洋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邮政局)
8.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化。构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系统,对食品药品的生产、运输、销售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提供食品药品的信息查询、风险监控、产品召回等服务。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试点药品网上阳光直购,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9.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强化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化、安全可靠的公安云计算中心,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供统一的技术环境和硬件服务。建设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公安信息资源库群,对内外部数据进行资源汇集、深度整合和挖掘分析,实现信息深度共享。加大全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政府应急、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视频资源共享,实现区域全面监控、实时无缝衔接、目标全程追踪。构建全市视频监控全域应用平台,开展结构化、信息解析等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应用服务,提升对人流、车流、物流的轨迹掌握和相关事件的动态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推动实施“宽带天津”、三网融合、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水务、智慧口岸等重点专项,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1.“宽带天津”。抓住国家宽带城市试点契机,实施“宽带天津”工程,搭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绿色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继续优化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加快建设4G网络,进一步推动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的覆盖,在重点公共区域新建10万个无线访问接入点(AP),向市民免费提供以“i—Tianjin”为标识的无线局域网服务。到2017年,光纤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用户,所有家庭用户及商务用户均具备20兆比特每秒(Mbps)以上的宽带接入能力;4G网络实现全境覆盖,无线访问接入点(AP)达到20万个;80%以上的主流网站、主要应用软件及运营企业网络实现基于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的双栈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通信局,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电信公司、天津广电网络公司)
2.三网融合。大力推动三网融合所需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三网融合各类业务的全面推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实现高性能电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快推进基础电信网络的升级改造,继续实施光纤入户工程,全部住宅用户实现光纤到户。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升级改造,重点推动农村区域70万户有线电视的数字化、双向化、信息化工程建设。到2017年,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业务发展到120万户;我市广播电视网络改造全部完成,高清互动电视用户达到160万户。(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通信局,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电信公司、天津广电网络公司)
3.智能交通。建设综合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打造“互联网 城市交通”。推进北斗车联网试点建设,开展智能泊车、公共交通行驶信息引导试点应用,推进京津冀全区域的公交“一卡通”,打造“掌上公交”,提供公交线路信息、换乘方案、到站时间查询等便捷服务。通过交通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实现行业整体运行状况的全面感知、交通突发应急事件的协调指挥、交通运输管理运营的科学决策。构建道路交通智能管理体系,建设市级道路交通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道路智能管理系统和交通智能管理系统,搭建公安交管部门三级信息管理架构,逐步实现道路交通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交通运行高效管理、应急指挥协调联动、交通出行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4.智能电网。完善提升中新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在全市推广建设经验。全面开展配电自动化改造和智能电表换装工作,同步建设光纤、无线、载波多种方式的智能电力通信网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电力信息的全采集、全覆盖。搭建城市能源互联网,实现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的即插即用和城市能源的综合优化利用,提高电网与用户互动水平。到2017年,实现全部市区、县城和80%农村地区的配电自动化覆盖,全市所有用户完成智能电表换装和实现远程查询缴费功能,全市50%用户实现与电网的智能互动和需求侧响应,城市核心区供电可靠率超过99.999%。(牵头单位:市电力公司;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5.智慧水务。加强水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水务工作向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发展。整合水文监测站网、供排水管网监测站点、工程监控站网等与水务管理相关的监控网络与控制终端资源,建设智能水务管理系统平台和数据中心,推动新兴信息技术在供水安全、防汛、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与管理、环境生态一体化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水资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提升对全市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的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
6.智慧口岸。依托天津电子口岸,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缩短企业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发挥天津港口优势,建立完善港口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港区管理部件全面感知和监测,实现车辆信息、货物信息共享,打造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智慧港口。推进京津冀口岸信息互换与管理资源共享,提高区域通关效率,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的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港集团、相关口岸查验单位)
(四)智慧经济高端发展行动。大力培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智慧物流、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促进产业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发展,带动城市经济高端化发展。
1.新一代信息技术。
——物联网。实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项行动,建立物联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坚持产用结合、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动食品安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公用事业、城市管理、设施农业等领域具有区域特色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深度应用。重点支持先进传感器、网关芯片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芯片及模块、核心控制设备等的研制,构建集研发、生产、应用、推广于一体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和产业发展格局。
——云计算。支持分布式计算、虚拟化技术等云计算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着力发展超百亿次、超千亿次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云计算服务器、超大容量存储系统及路由器等高端产品,在滨海新区创建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开发具备弹性计算、弹性存储、服务计量等功能的云计算平台软件,形成完整的专有云通用解决方案,在政务、金融等领域形成示范应用。加强公共云计算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构建面向不同领域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优质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
——大数据。以信息消费需求为引领,充分发挥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的超算优势,围绕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服务和数据安全等我市优势领域,培育和吸引一批龙头企业,构建大数据产业链。重点在数据库、数据仓库、商业智能分析软件等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加快高可靠性、高性能的大型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开发,积极拓展专业数据库在政府、电力、电信、信息安全等多领域的应用,鼓励面向群体、服务社会的数据挖掘,大力推进大数据服务的产业化。
——智能终端。依托我市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础,加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围绕我市现代制造业需求,积极推动汽车电子、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发展壮大;加快培育可穿戴设备、医疗智能终端、智能家居、家用智能机器人、智能金融终端等新兴产业,带动关键零部件配套和应用服务环节发展,加快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实现产业的链式聚集和联动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终端产业基地。
——集成电路。抓住国家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以滨海新区为重点,打造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引领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以发展设计业为重点,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国产中央处理器(CPU),引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成电路生产线,加强封装测试、材料、装备等产业链薄弱环节,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形成设计业引领、制造业提升、封测业支撑、材料装备等配套产业基本健全的发展格局,综合发展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国家两化融合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以强化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为保障,实现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与倍增发展。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大力推进云制造、平台制造、互联制造、增材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建设,培育数字化企业集群。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企业通、滨海工业云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制造新型生产方式。加快建立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围绕推进万企转型升级,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认定试点工作,推广普及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提升企业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3.智慧物流。推进物流行业向信息化、网络化发展,支撑国际型港航物流体系建设,形成以滨海新区为龙头、多业联动为重点的精益高效物流服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优化对接,构建高效、绿色、便捷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引导物流园区拓展服务辐射范围,加快推进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提升物流园区服务管理水平。以重点物流企业为依托,应用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物流资源,打造立足天津、辐射北方腹地的海陆铁一体化物流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无水港”、“亚欧大陆桥”服务的辐射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
4.智慧农业。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物联网、大数据、遥感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产业链条各类资源,实现农业生产信息快速采集、综合管理、监测预警、实时发布。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智能监控、数字化可视管理及质量安全可追溯。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提升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功能,加强网农对接,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参与网上营销,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化和生产基地电商化进程。(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5.电子商务。以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支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发展一批年交易额超十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滨海高新区、武清区、宝坻区、西青区和中新生态城等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武清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东丽航空商务区等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区快速发展。支持制造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推动零售企业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转型升级。推进电子商务集成创新应用,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协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邮政局)
6.互联网金融。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转型升级,探索普惠金融新模式,实现金融服务的网络化、数字化和自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企业在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地方管理的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各类非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引导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在津发展。规范点对点(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信息中介平台建设,加强融资主体的筛选和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规范平台资金托管、风险控制等流程。支持本市企业不断开拓互联网金融模式和领域,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在我市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
7.信息安全产业。加快天津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天津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建设,引进一批国内信息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做大数字安防、通用安全数据库管理、加密芯片等产业规模。重点依托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整合优势资源,开展计算机病毒防治应用基础研究,在下一代互联网环境下的病毒检测与特征提取关键技术、基于云计算和虚拟化环境的计算机病毒防护与监测关键技术等方向上实现突破。加强对可信计算、密码应用、病毒与攻击检测及预警、无线网络与移动通信安全关键技术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8.智慧园区。依托重点功能区、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等,组织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支持智慧公共服务和园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化助力制造业园区高端绿色发展、服务业园区宜居宜业发展。推进园区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支持各类产业创新和商务合作平台发展,建立资源共享、协同运作、智能运营的园区发展新模式,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小企业局)
(五)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行动。着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要害信息资源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确保城市信息安全保障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实现城市信息安全总体可控。
1.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规范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安全测评和认证、统一网络信任体系和应急基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安全基础防护、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对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环境下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安全加固、安全培训等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依托天津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工程中心,开展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关键技术、政策标准的基础研究。建设信息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共领域网站的安全防护需求,实现自动检测网站漏洞、可疑文件和网站访问状况并进行主动防御、实时处理和预警,提供系统规划、建设、测评、加固、日常监测和数据挖掘、系统维护等服务,完善云计算服务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市通信局)
2.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设施,推动建设市级政务外网安全监管平台和安全接入防护系统,逐步归并缩减互联网接入口,强化重要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加强金融、电力、海关、医疗等重点领域重要网站、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立全市统一的云灾备中心,集中提供规范、专业化灾备服务,形成本地云中心、云灾备中心加异地云灾备中心的“两地三中心”灾备模式。全市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系统实现数据级灾备,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实现应用级灾备,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信息系统实现业务级灾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通信局)
3.网络安全宣传推广。强化网络检测技术手段建立,完善互联网内容安全管理,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提升依法管网、依法办网水平。加大信息系统规划、管理、维护等各环节工作人员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力度,提升全流程信息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应用等新兴媒体渠道,举办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日常宣传,切实提高市民网络安全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建立天津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按照全市部署,组织推进本区域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依据《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快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配套政策、项目审核监管机制、应用标准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建立重点工程项目风险、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机制,推动将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和区县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安排信息化等相关专项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投入项目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强化项目协调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四)加强规划标准建设。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建立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天津智慧城区、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相关运营、管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行业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统计制度和社会评估体系,依托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筹建天津市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定期开展跟踪分析、评价评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成立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作用,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人才扶持力度,引进和培养智慧城市关键领域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形成支撑智慧城市建设的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宣传,建设天津智慧城市网络频道,鼓励媒体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宣传报道。建设天津智慧城市市民体验中心,集中展示未来智慧城市生活。支持举办各类专业论坛、专业会展、智慧产业创业大赛等活动,引导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加强区域合作交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加强京津冀区域智慧城市的协同建设,推动建设区域一体化的网络基础设施,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的合作交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交通综合监管、通关一体化、食品安全追溯等领域执法信息协同共享。借重用好首都资源,与北京市、河北省建立智慧城市建设合作交流机制,推广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通用信息业务系统。发挥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大数据应用服务优势,积极开展跨区域服务,提升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口岸办、市市场监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