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临沂市蒙阴县编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作为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优势作用,把“促经济社会发展,保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总基调,把“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作为机构编制管理总原则,突出“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着力强化“四种思维”,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
严格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彻底摒弃了传统的“人治”编制和关系编制思维,使机构编制管理回归到依规依纪依程序上来。
一是积极打造法治编制管理队伍。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学习、运用纳入编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和刚性管理规定动作,2014年以来,蒙阴县编办共组织30余次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专题学习和讨论,把强化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学习由思想上的自觉转化为行动的自觉,在深入开展“五比、五争、五创”活动中,使每位机构编制干部牢固树立了法治观念、“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二是健全完善内部运行制度。先后印发了《蒙阴县编委议事规则》、《蒙阴县编办议事规则》、《蒙阴县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等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以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人员调配程序,严明了用编进人纪律,切实发挥了编办在用编进人中的“龙头”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功能,依法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与组织、人社、财政紧密合作,建立了机构编制事项联合办理机制,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协同作战,建立了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在联合办理中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联合监督检查中确保机构编制依法运行,坚持做到了“凡是用编必经审批,凡是进人必须空编”。自2012年以来,蒙阴县连续4年保持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实现了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监管,依法办理。
二、增强“创新”思维,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创新出思路,创新出方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用好“控”字,筑牢机构编制基础。把2012年底机构编制总量作为基数和红线,不得突破。在总量基数内,发挥“控”的功能,做实“减”的功课,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2013年以来,蒙阴县加大机构编制控减力度,共从县直部门缩减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219名,有效地缓解了发展一线和民生事业等领域编制供求矛盾。
二是灵活“调”字,实施动态管理。坚持编制“灵活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努力强化机构编制“公”性意识,破除长期以来,在部门中形成的机构编制“部门化”、“固定化”的不可调、不能控的观念,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统”的功能、“调”的抓手,逐步实现同一层级内机构编制在部门间、领域内,动态调整、有序流动、统筹使用的格局和模式,确保在机构编制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2014年以来,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蒙阴县编办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调整设立事业机构20个,调整编制 332名,做活了“调”的文章。
三是抓好“盘”字,做好机构编制挖潜工作。为了把“僵化”在部门、单位内的机构编制资源盘活、用好,从今年4月份以来,蒙阴县编办强力推进和做实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逐步实现了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化、经常化和范围扩大化,把机构编制评估由原来的定期评估转变为经常性评估,把在政府部门中评估扩大到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构和所有事业单位。同时,结合开展“僵尸”事业单位的清理排查,为部门、单位“把脉”诊疗,把“僵化”和“休眠”在部门内的机构编制资源挖出来、用起来,最大限度地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
四是做实“改”字,坚持向改革要编制。扭住深化改革不放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在农业、文化、城管、卫计等领域抓实抓好大部门制,既要机构的“形式”合,又要做实人员编制的“内容”合,最大程度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转企事业单位9个,撤销机构12个,收回编制65名。
五是创新“管”字,积极探讨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在公立医院实行人员“备案制管理”,积极尝试建立“教育临时周转编制库”等,多渠道尝试和推行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不断拓展机构编制管理空间。
三、突出“问题”思维,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细查深挖,形成问题清单。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机构编制“问题排查”作为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由编办牵头抓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排查机制,通过部门自查自报、群众来信来访、调研走访等措施,托清了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领域影响稳定的机构编制管理突出矛盾,并建立了详实的“问题清单”。问题清单的建立,为县编办确立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着力点指明了方向。
二是以化解问题为目标,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从规范全县用编进人工作实际出发,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一起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规定》,实行人员调配事项联合办理机制,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和程序私借乱调人员行为。在坚持政策、尊重改革历史实际的前提下,发扬担当的精神和敢于碰硬的作风,按照“老人老办法”,把解决“人”的问题作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切入点。今年县编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教育部门对县城区中小学校部局、人员编制资源配置等不合理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为形成东、中、西辐射合理、资源均衡、良性发展的城区中小学教育发展大格局做出了积极努力。
四、坚持“发展”思维,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
坚持机构编制“发展”思维就是要做好现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文章,具体体现在抓好实名制数据库建设上。
一是狠抓实名制数据库的建设、维护。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组织、人社部门对科级以上干部和一般人员档案信息审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人员机构编制基础信息的采集、比对、核实、纠正和录入工作,为建设统一的县区人事编制信息数据库奠定了基础。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对照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比对人才引进、实际考录、政策性安置人员情况,梳理事业单位进人情况;查阅人事调配批示、请阅件及联席会议会签单等材料,比对实名制数据库和编制使用计划卡,梳理日常人事调配工作情况。通过部门联动、编办自查自纠,共同建设和维护了实名制数据库,确保了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二是规范实名制数据库应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蒙阴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入编出编办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运行长效机制,把机构编制信息月报制度推行到乡镇(街区)和部门,对数据库信息定期审核、适时更新,实施动态监管;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对不能及时按照要求更新和维护数据库信息的部门,由编办监督检查科和电子政务科联合下达预警通知,预警后不能及时整改的,计入该单位日常机构编制评估报告中,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数据库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了机构编制现代管理手段,有效地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李学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