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FBI宣布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邮件门”丑闻启动调查,让美国大选的选情高潮迭起,也让公众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忧虑和思考进入一个新的热度。
在大数据产业呈几何级增长的时代里,大数据为个人用户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数据服务模式,帮助他们获取所需信息来满足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大数据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降低产品开发周期、减少人力开销甚至是节能环保;大数据也为国家发展战略、国家经济建设以及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帮助决策者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战略部署。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无论个人、企业还是国家层面都感受到了信息资源服务的便利和好处,但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的脆弱性,在享受信息便利的同时,人类必须正面应对信息安全的挑战。
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信息和隐私的安全将随着大数据的汇集不可避免地面临被泄露的风险。在大数据时代,想要完全屏蔽外部数据商挖掘个人的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QQ、微信、微博、电子邮件、视频发布、电商交易和社交网络等已成为人们日常数据交流发布的平台。而通过这些数据中的个人信息可以比较容易的关联分析出个人身份信息、位置、兴趣爱好等隐私信息,对其加以恶意利用的技术手段越来越简单,这必然导致个人隐私泄密事件的日益频密。几年来各种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事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对于企业来说,在利用大数据获得了相当丰富和有价值的信息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累积。黑客很容易利用云计算产生的大数据在系统中传递的过程进行入侵,商业机密的保全难度越来越高;并且若企业信息存储于公有云中也会殃及平台中其他企业,导致企业信誉下降、利润下降甚至会危机企业的生存。
对于国家层面来说,各种重要的战略基础信息尤其是金融、军事等领域的海量数据,在存储和处理过程中都必然成为黑客锁定的攻击目标,成为敌对国家和恐怖主义利用的新资源,直接威胁国家安全。近年来,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控制力,肆意实施网络窃听,让中国成为国际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斯诺登事件说明网络安全的国际战争并非天方夜谭,而是每天都在考验我们的真实威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信息化发展涉及的领域愈广泛、愈深入,信息安全问题就愈多样、愈复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无论是企业、个人还是国家职能部门在发布和应用大数据的同时,还必须提升全民性的信息安全意识,避免信息的随意性暴露。尤其是要在国家层面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的防御能力和控制能力,打击日趋严重的网络窃听、网络犯罪、恐怖主义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同时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才能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自主可控,织成一张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