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扩充至五家
来源:法治周末 更新时间:2016-12-07

 

未来比拼线下服务或成行业竞争关键

 记者李含

哪些网站可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答案终于由最高人民法院揭晓。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5家平台被纳入名单库。

这5家平台得到最高法院的认可,专家认为,一方面便于法院在执行案件标的拍卖过程里“优中选优”,另一方面也能拓展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所能覆盖的人群,扩大影响,进一步提高效率。

网络司法拍卖规则不断明晰

早在2010年前后,探索利用互联网进行司法拍卖的相关工作就已经展开。而近年来,最高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也一直持鼓励和推动发展的积极态度。

2015年2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2015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

然而,由于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复杂,从开始拍卖信息的公告、公示、竞价规则,到拍卖成交以后标的所有权的转移,再到拍卖保证金如何处理、余款怎么支付,出现流拍等情况是如何应对……许多问题,一直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8月2日,最高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有了专门的司法解释。

在网拍规定中,第4条明确规定,由最高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最高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最高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在网拍规定出台后,9月19日,最高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进一步细化建立和管理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相关规则,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此次最高法院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5家平台纳入名单库,便是依据上述规定,由最高法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审委员会,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方式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和投票结果,从48家申请入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中选出。

“最高法院将上述5家网站纳入名单库,说明这5家网站的技术、服务能力得到了认可,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民诉法教授谭秋桂表示。

综合网站与专业网站同被纳入

此次纳入名单库5家网站,按照其性质不同,主要分为三类:

淘宝网、京东网为商业性质的综合性网站,最为普通消费者所熟悉;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办的专门性的司法拍卖公共网络平台;

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则都属于垂直型专业拍卖网站,不同之处在于,公拍网是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建设的地方性网络拍卖平台,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是全国性拍卖专业平台。

截止到目前为止,法治周末记者看到,5家网站都已经上线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服务;而通过采访几家平台,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各家平台的工作开展情况不尽相同。

闲鱼拍卖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淘宝网提供的司法拍卖平台,即最早成立于2012年、前身为淘宝拍卖的“闲鱼拍卖”。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截至2016年11月,全平台入驻的法院超过1700家、来自29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超过36万次的拍卖。

京东网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京东拍卖频道于2015年8月开始试运营,在试运营期间,京东拍卖即开始推进司法拍卖业务的筹备工作,2016年,正式推出京东拍卖频道;目前,京东司法拍卖已陆续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近十家法院展开了合作。

公拍网执行总监魏锋年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开始,上海司法拍卖率先一步,实现了全部标的在公拍网上运行,从2010年8月至2016年8月,公拍网上拍卖标的超过21万件,各类拍卖成交额达到604亿元;除了上海法院以及公共资源拍卖全部在公拍网上运行之外,新疆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也已经在公拍网上进行司法委托拍卖;此外,大连市中级法院、山西省太原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多地都在使用公拍网技术,在当地开展司法委托拍卖。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自2011年4月上线之初就设立了司法委托拍卖单独频道,先后在全国20个省市组织针对网络拍卖平台操作的培训,多地法院的具体执行法官参与培训,并掌握了网络拍卖平台的使用。

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效结合成焦点

此次最高法院选中5家平台纳入名单库,被多位业界人士视为对这几家平台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肯定。然而在这几家平台自身看来,目前网络司法拍卖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中,如何将拍卖活动的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效结合,成为多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目前关注的焦点。

魏锋年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司法拍卖因为涉及对象较广,拍卖标的普遍呈现疑难问题多、标的情况特殊、复杂等问题,如何更紧密地结合司法拍卖的工作特点、满足各地区法院的特色需求,如何更紧密地结合互联网线上服务与平台线下服务的、为当事人创造更好服务,是当下必须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问题。

“目前,上海法院依托公拍网平台实施管理,采用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就很好地结合了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工作实际。”魏锋年表示,“公拍网入库以后,将面向全国更多地区法院承担网络平台的服务职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安全等方面的投入,加强线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服务流程。”

欧树英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虽然司法拍卖活动目前越来越多地朝着网络司法拍卖转化,但像标的物勘查、带竞买人看查验标的、现场咨询、协助交割等服务依然无法通过互联网来实现。

“线上平台功能统一后,大家更多需要考虑线下服务,更多的是拼线下服务。”欧树英表示。

可通过良性竞争实现共赢“此次最高法院选入名单库的5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既有商业性的综合网站,也有垂直领域、特定背景的专业网站,这就让能够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网站更加多元化,一方面能够扩展网络司法拍卖的影响力,让更多群众可以参与进来,引发更多关注,激活整个市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家平台之间展开竞争,形成良性循环,最终促成多方合作机制的有效形成,实现共赢。”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表示。

在阿拉木斯看来,网络司法拍卖发展到今天,是互联网+政务较为典型的成功案例:“从网络司法拍卖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先通过业界多家平台开展实践先试先行、积累经验,然后由主管政府部门制定规则确认发展模式、全面推广,这是一条可供其他政务领域借鉴、优化电子政务改革的方式。”

谭秋桂也表示,受到最高法院认可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多达5家,让法院在执行不同案件的拍卖标的时,可以根据案情、标的物的不同而选择合适的平台,便于法院在开展工作时优中选优。

服务规则仍需统一

不过,谭秋桂也提到,5家平台纳入名单库,并不完全是利好消息,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是一回事,而各家平台针对网络司法拍卖是否做好了技术准备、是否达到了服务要求,依然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对此,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也曾表示,在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充分竞争促进和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水平的同时,也要防止网络司法拍卖中因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者的门槛过低而导致市场混乱。

“从目前各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规则来看,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随着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断增多,怎样去统一各个平台之间的服务规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谭秋桂说。

谭秋桂举例谈到,目前各个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相互间信息独立,对于拍卖标的的竞价、成交仍然需要在不同平台上单独操作,同一标的如果放在多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可能会因为拍卖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出现问题,因此,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拍卖标的信息的传播、推广;未来可以考虑打通各家平台之间的拍卖信息沟通渠道,才能更加扩大拍卖信息的覆盖面。

“此外,除了数量上的增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也应当加强自身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这一渠道,才能为更多人群服务。”谭秋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