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创新突破 全力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新沂市围绕“简政放权工作在县级层面跻身全国第一方阵,政务环境争创全国一流”这一目标顺势而为,不断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突破,形成了一批具有新沂特色的简政放权成功案例,10多项标志性、引领性重点改革任务在江苏省和徐州市率先试点。其中,涉及项目“四个一”工程被评为全省简政放权工作优秀典型案例,驾驶员办证“三免费”惠民新政在全国县级层面首家出台,简政放权整体工作走在江苏前列,省编办俞军主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简政放权“新沂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
一方面,在徐州率先编制完成“六张清单”。出台了《新沂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6个配套文件,在徐州市各县(市)区率先编制完成六张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许可76项,减幅达83.5%,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确定全市部门行政权力5159项,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排定负面投资事项229项,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专项资金分为8大类28项,实现专项基金规范收取、高效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20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4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33个部门责任清单事项403条,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执行“六张清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在“清单”之外搞变相审批、增设行政许可等事项。建立“六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迅速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只要是国家出台了文件,三天内调整到位、严格执行。另一方面,在徐州率先建立政府工作源头化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国土、规划、城管、信息化、财经6个专门议事机构,按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决策,会议议题常态化申报,由集体决策代替个人决定,以会议纪要代替领导签字,相关部门依据会议纪要办理有关事项,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良好。
打出放管结合“组合拳”
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放管措施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实现放管结合、双轮驱动。一是在徐州率先建立“全覆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了《新沂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47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出台了监管办法和服务承诺,并在部门网站公示,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对取消、下放、保留的权力事项落实监管措施,形成“1+7+N”监管体系。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总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设定检查频次,做好“双随机”抽查。加大事后惩处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三种手段进行处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全部就高不就低。印发了《新沂市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二是在徐州率先开展社会监督管理平台整合工作。将全市48条政府部门服务热线,除涉密或专业性较强的6个特服电话暂缓整合外,其余42个涉及咨询、投诉、建议、举报等电话整合到“12345”一个号码上,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设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三是在徐州率先开展执法监管力量整合试点工作。对执法队伍进行归并,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在完善现有9个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在其他8个镇(街道)全部组建了市场监管机构。对市场监管、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市镇两级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交出职能转变“新答卷”
以“智慧新沂”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化技术融入政务服务,打造“升级版”政务网络体系,助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建成OA办公自动化系统,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全部实现公文传输无纸化、沟通交流网络化、事务管理电子化和政务办公移动化。优化“中国新沂”政府网站群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将全市63家部门和镇(街道)网站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全市信息公开一张网。二是全面实施机关标准化管理。印发了《关于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创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通知》,对机关办公流程进行全面优化重组,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管理流程和评价标准,建立全程可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程序。三是全力推进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简政放权”,建设行政审批“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将网上平台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
向庸政懒政怠政“亮剑”
一是按照“六个明确”标准,编排重点项目。将简政放权任务分解为10大类52个重点工作项目,做到“改革内容、工作要求、序时进度、责任市领导、第一责任单位、直接责任单位”六个明确。修订完善《新沂市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与单位和部门的切身利益挂钩。二是建立“三个倒逼”机制,强力推进落实。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对52个重点工作项目实行目标管理,每个项目的责任市领导只明确1人、第一责任单位只明确1个,并充分赋予他们统筹抓落实的职责和权限。市委、市政府在调度各个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时,原则上只调度未达序时项目的分管市领导和第一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原则上只考核各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倒逼责任领导和第一责任单位,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建立“进度倒逼”机制。分管市领导至少以“月”为单位进行调度推进,以“季度”为单位组织回头看;各项目第一责任单位以“周”为单位进行调度推进,以“月”为单位组织回头看。建立“程序倒逼”机制。各项目第一责任单位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时,第一时间填写《市政府重点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报告表》,通过政府OA系统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由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第一时间通过OA系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对有困难和问题不及时汇报和协调解决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加强“双向监督”,确保改革实效。对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通过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渠道进行全过程的“双向监督”。加强体制内监督,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督查室按时间节点,定期对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由督查室通报批评,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质询和批评。加强体制外监督,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方面进行监督,明确提出督查室四个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督查通报,不需要报领导审批,直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巡查评估工作,出台简政放权专项巡视评估工作意见,并由 2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巡查评估组,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组建专职队伍、选聘专职人员巡查评估简政放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