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网络及终端运维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01-03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雨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沙市雨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网络及终端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网络及终端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雨财采计2016-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利、周畅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雨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万家丽路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机关大院内

联系方式:周观佑 0731-858809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利、周畅 0731-8996831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7:00 至 2017年01月2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

1.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投标截止:2017年01月22日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2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2日09:00时。

2.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投标保证金:

3.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3.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公告期限:2016年 12 月 30 日 17 时至2017年 01 月 09 日 17 时止(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