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02-2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教人厅〔2016〕4号)精神,制定了《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成员单位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职责

办公厅

    负责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教育行业密码应用,教育信息公开,教育部门户网站,部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管理、保密与网络安全等工作。

政法司

负责统筹协调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标准建设,网络安全法制教育等工作。负责在相关法规规章中反映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有关要求。 

规划司

负责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标准。负责教育改革和发展数据的规划、使用、开放共享和安全等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人事司

    负责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支持开展网信培训等工作。

财务司

    负责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用于支持教育信息化支出等工作。   

基础一司

负责基础教育信息化设备标准与配备,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基础二司

    负责推进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信息化应用,提升中小学生信息化素养,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职成司

    负责推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信息化,提升中高职学生信息化素养,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高教司

    负责推进本科教育信息化、在线教育,升高校学生信息化素养,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自主可控产品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督导局

负责开展全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开展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督导等工作  

民族司

    负责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信息化,民族双语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等工作。

教师司

    负责推进教师、校长信息化素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师学科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教师、校长网络安全培训等工作。   

思政司

负责联系中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内容职能部门,推进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协调落实重大信息内容安全任务等工作。统筹教育行业网络信息内容安全、高校网站内容安全等工作。参与组织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高校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科技司

    负责联系中央、国家有关信息化职能部门,牵头协调重大任务的落实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工作, 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专项等工作。负责联系中央、国家有关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协调落实重大任务等工作。统筹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工作,负责组织部属单位落实信息技术安全重点任务。  

研究生司

    负责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电教馆

    负责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服务体系建设运维、应用推动和网络安全等工作。配合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三通和数字教育资源等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教育部网络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门户的建设、运维与网络安全等工作。配合业务单位推进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集成、运维和网络安全等工作。配合办公厅、规划司、科技司等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相关工作。

注: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议提出,建设、运行、服务、维护的组织与管理,系统安全,系统涉及数据安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