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03-22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绥垂直管理单位,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应用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0号)、《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电子政务网全员应用工作指南的通知》(黔电政办发〔2016〕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6〕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电子政务网全员应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将《绥阳县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2日


绥阳县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应用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0号)、《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电子政务网全员应用工作指南的通知》(黔电政办发〔2016〕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6〕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应用推广。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是电子政务网平台上重要的应用之一,它对于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政府工作透明度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电子政务规划关于“2016年年底前取消其他电子公文交换方式,统一通过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发送”的相关要求,我县拟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网平台上,部署建设全县电子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搭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实现各单位之间非涉密公文的网上传输。

(二)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应用推广。省电子政务网门户分为省总门户、单位门户、科室(部门)空间、个人空间4个层级。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将积极引导工作人员逐级登录各级门户系统,查阅、上传工作信息,做好电子政务网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共同把电子政务网门户系统建设成全县公务人员工作、学习和管理的总平台,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府系统行政效能。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有序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淼同志为组长,县政府相关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绥阳县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唐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春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应用推广相关事务。

三、实施步骤

实施范围: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广新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农牧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县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城管局、县档案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体育中心、县疾控中心、县红十字会、县卫监所、县计生协会、县计妇中心、县气象局、县宽管局、洋川镇、郑场镇、旺草镇、风华镇、蒲场镇、茅垭镇、枧坝镇、黄杨镇、宽阔镇、温泉镇、太白镇、青杠塘镇、坪乐乡、大路槽乡、小关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5日-- 5月5日)

1.拟定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召开推广电子政务网应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和启动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单位推广应用工作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和《使用电子政务网人员信息统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8日10:00前书面报县电子政务办,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县电子政务办工作邮箱:syxdzzwb@126.com(联系电话:0851-26363332)。县电子政务办负责各单位人员信息录入。

3.各单位在4月18日前将本单位的红头文件模板及公章清晰加盖在A4白纸上报送县电子政务办。由县电子政务办联系省政府办公厅统一招标的中标单位制作电子印章。

4.各单位自行购置接入系统所需的计算机(硬盘或隔离卡)、交换机、路由器和其他相关设备,在4月25日前搭建好本单位电子政务网局域网。县电子政务办于4月26日起对各单位的网络搭建情况进行检查。

5.根据省市要求分步启动全县安全移动政务平台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培训及试运行阶段(5月6日—5月31日)

1.组织培训。一是由县电子政务办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负责人、管理员及信息发布员进行培训。二是由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组织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于5月25日前书面报县电子政务办(联系电话:0851-26363332)。培训内容主要是电子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的应用和电子政务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方法及信息发布流程等。

2.试运行期间,按照“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原则,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非涉密文件,单位上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非涉密文件及资料,同时采取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两种方式传递。

3.各单位确定相应移动办公人员,启动单位移动办公平台建设。移动办公平台建设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阶段:正式运行阶段(6月1日起)

1.县政府办制定并印发正式应用通知,全面总结试运行阶段的经验,在全县开展正式应用。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接收各单位的非涉密纸质文件及资料。各级各部门间正式通过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进行公文全流程办理和交换,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

2.全面启动移动政务平台应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县电子政务网在本单位建设推广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用,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全力保障系统建设顺利实施。

2.县电子政务办具体负责电子印章和电子密钥的受理、申请、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印章及电子密钥管理。

3.各单位从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上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各单位在系统内传输的电子公文必须与签发的纸质公文内容、格式保持一致,并加盖本单位的电子印章。各单位电子印章的管理参照实物印章管理。

4.各单位工作人员在使用电子政务网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绝不在接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公文,绝不将电子政务网上的公文私自复制、转发、传阅。

5.为保证电子公文及时收发,各单位公文收发员务必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分别登录电子政务网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查收文件,不得延误和积压。同时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或突发事项,急事急办,因个人原因延误收发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6.县电子政务办负责向省总门户和市政府门户报送信息和县政府门户的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省总门户、市政府门户、县政府门户的信息报送和本单位的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创建一批紧贴实际、紧贴业务的特色栏目,共同将省电子政务网信息共享门户系统打造成全县公务人员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

7.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县电子政务网运维保障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机构和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8、各单位每月要召开不少于一次的电子政务网应用反馈交流会,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总结,要对本单位电子政务网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如在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第一时间与县电子政务办联系(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51--26363318;13984994288),县电子政务办将问题汇总后及时联系省电子政务网应用推广工作组解决(服务热线:0851-86892857;监督电话:0851-86893166)。

9.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县电子政务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督查各单位信息共享门户网内容保障及应用推广有关工作。从2016年起,将县电子政务网建设及应用工作列入县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各单位向省总门户、市政府门户、县政府门户信息报送和各单位门户内容保障情况,对不及时发布信息的进行电话、短信提醒或书面提示。推广应用方面重点督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使用率、经办人员在线率、工作在网率、网络接入率等。对工作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10.县督查局牵头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