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点开发区推进重点改革 做强战略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河北日报 更新时间:2017-04-06

日前,省商务厅出台2017年全省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即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按照抓好重大战略平台建设、打造对外开放主战场和转型升级示范区要求,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加快对外开放和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创新发展跨越提升。

2017年任务目标:全省重点开发区完成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投融资平台建设四项重点改革任务,上半年全部按新机制运行,力争走在全国开发区改革前列,其他开发区全面推广四项重点改革;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打好“百日施工战”

——推进重点改革落地生根、全面推广

在2016年开发区“百日攻坚战”完成四项重点改革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开展“百日施工战”,将各项改革方案逐一落到实处。

推进180家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位。全省开发区建立起精简、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实行“大部门制”,全部完成管理机构的组建、整合、调整,确保机构、人员、职能落实到位。

推进50家重点开发区按照人事薪酬新制度入轨运行。把转换用人机制和改革分配机制作为人事薪酬改革首要目标,进一步聚焦全员聘任和绩效挂钩两个重点,指导开发区细化完善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人员聘任、绩效考核、工资标准、分配办法等方案,实现按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实质性运转。

推进50家重点开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公开。按照“权力责任一致、职责能力匹配、能放皆放”原则,依法有序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编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等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120家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尽快做大做强。全面推进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实体化、运作专业化、融资多元化。创新融资模式,大力推广产业园区PPP运营模式。推动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子基金,支持开发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各类股权引导基金。鼓励开发区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专项企业债券。创造条件建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4月底以前,对列入“180、50、50、120”的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投融资平台建设四项重点改革全面进行验收,确保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释放改革活力。

推进四项重点改革全面推广。“百日施工战”后,在总结重点开发区改革经验基础上,推动开发区重点改革在全省开发区复制推广。推进未建立行政审批局的开发区与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的审批制度。引导全省开发区全部推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投融资平台建设。

做大做强战略平台

——提升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以做大做强一批战略平台,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重点,千方百计提升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重点开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分类指导分级推进,打造一批千亿级开发区“航母”。支持开发区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2000亿元以上开发区由1家增加到3家、1000-2000亿元开发区由12家增加到15家、500-1000亿元开发区由14家增加到20家。省级层面重点支持千亿元以上开发区和国家级开发区做大做强,打造一批支撑全省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园区品牌,建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增比进位,石家庄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15强中进位,廊坊经开区、秦皇岛经开区在全国经开区百强中进位。市级层面按照“最具鲜明特色、最有发展潜力”要求,每个设区市支持几家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开发区加快发展,尽快进入千亿级开发区方阵,建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探索对开发区实行分类考核。

充分运用各类政策资金,支持重点开发区加快发展。对已列入示范试点的10家开发区加强绩效跟踪考核,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放大示范效应。

开展产业精准对接合作专项行动。强化与京津两地发改、经信、商务、科技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利用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积极承接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组织好京津冀开发区对接活动。推进河北开发区与京津的电子信息及通信设备、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饮料、商品批发、会展、服务外包等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精准对接合作。

加快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中关村试点政策进一步在河北开发区落地。加快京津科技成果在河北开发区转移转化,培育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平台和监测中心。

推进京津冀合作共建园区。高标准建设一批战略性、标志性京津冀共建园区平台,重点支持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秦皇岛经开区北京中关村海淀园分园、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北京中关村(曹妃甸)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沧州临港经开区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沧州经开区北京现代汽车产业园、津冀芦台协同发展示范园、津冀涉县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张北经开区大数据产业园、邢台开发区通州产业园、威县高新区顺义产业园等合作共建园区,建成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示范区。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

与全省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开发区中心任务,坚持软硬环境并重,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打造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

编制河北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我省“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及各专项规划、我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各地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编制河北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全省各类开发区发展方向,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国家级开发区和规模较大的开发区,要立足产城融合,二、三产业并举,切实做到产业聚集,功能配套,服务优良,生态环境优美。

打造宜业宜居宜创的升级版投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指导开发区由“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信、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向“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目标提升。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海绵型开发区建设,推进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建设智慧、智能园区。在重点开发区开展规上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评估。

提高国际化水平。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级开发区和条件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为重点,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指导开发区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和促进体系,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支持开发区建设外贸出口基地,培育外贸主体,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规模。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的指导,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完善高效便捷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开发区的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融资环境、经营环境以及政务服务环境。

提高法治化水平。组织修订《河北省经济开发区条例》《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规模较大的开发区要成立综合执法局,切实做到监管透明高效,执法运行规范,体现竞争有序、公平正义。

(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