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政审批四类信息共享 让你少跑腿
来源:青岛晚报 更新时间:2017-04-10

晚报讯 办个证件,几个部门来回跑,一个证明复印好几次,重复交,重复审,重复证明……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少公众都会发问,现在都是信息化时代了,怎么一个材料还得重复递交,重复审批,就不能把无纸化办公运用到更加便民服务中来吗?

政府出招了。近日,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上半年起,公安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民政部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提供行政审批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4类基本信息。

共享信息具体包含哪些呢?比如,公安部牵头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为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中的公民基本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等。

工商总局牵头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发布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核准日期、登记状态等。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牵头通过互联网(事业单位在线网),向全社会发布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证书有效期等。

民政部牵头通过互联网(中国社会组织网),向全社会发布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日期、住所、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状态、注册资金等。

据介绍,信息共享将分三步实现:从今年年底到明年年中,以公安部为重点,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提供公民基本信息等,解决共享信息从无到有问题;从明年下半年起,逐步扩大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内容,优化查询方式;到2020年,基于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和共享交换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联通对接,实现审批基本信息的归集和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公民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敏感度高,通知明确要求,只在政府部门内部共享,由各地大厅(网)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按公安部授权登录国家人口库查询。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信息,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文件提供查询的权威网址,指引各地大厅(网)如何通过互联网查询,避免误用“山寨版”。( 青网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