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树娟
4月9日,在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表示,互联网具有鲜明的双刃剑的效应,网络风险和威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当下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风险,担当企业责任。
曹诗权认为,互联网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全球化背景下网络敌对挑衅、敌对攻防、敌对威慑、敌对控制、敌对破坏和黑客行动、恐怖传导等等,直接和间接危害国家主权、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军事安全。目前各种各样的网络现象,国际上风云变幻的各种现象,本身就处在一种网络战争的状态下。
其次,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日新月异,加速应用到金融证券、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生态环境、电力通信等等所有的重大国际民生的领域。而其信息化、网络化的程度越高潜在的风险威胁就越大。
第三,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网络文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化的泛在性发展与技术应用,不仅给政府管理服务和社会建设带来了科学、便捷、高效的正能量,同时也使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组织成为网络介入入侵的客体和对象,市场安全、文化安全、教育安全、艺术形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科技安全和政府管理安全、行业安全无时没有受到威胁。
第四,目前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和犯罪的互联网化相互交织,网络贩枪、贩毒、走私、网络盗窃、赌博,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网络淫秽色情、网络造谣诽谤、网络攻击、网络组织卖淫、网络赌博、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网络拐卖人口、网络泄露贩卖窃取公民的信息,网络非法谋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花样繁多、禁而不止,有些甚至呈现出形式多样化、组织团伙化、势力黑恶化、利益链条化,运作产业化、空间国际化等态势,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严重的社会公害。
第五,互联网对创新、开放、共享、快捷、高效的流通特性,既为企业带来了无限的网络红利,也给企业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无论是传统的行业企业,还是新兴的产业企业,其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客户流和商业秘密等等一旦链接到网络空间,必然伴生安全风险。企业综合业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管理运行系统、技术秘密系统、信息数据系统等等都可能遭受随时会发生的不乏攻击,破坏、窃取、干扰、篡改、泄露和利用,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因此,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现实世界的市场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更为惨烈的网络空间竞争。
第六,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自身安全问题日益凸现,关系国际民生的大规模的网络系统和大数据安全风险显著增加。
正是基于上述六大风险,曹诗权表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企业,就必须同步建设法治网络,要使网络空间这一人类命运的共同体,真正成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就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建立健全网络法治体系,依法建网、依法管网、依法治网、依法用网,厘清网络网络主体,引导网络利益,规范网络行为,调整网络关系,明晰网络义务,严格网络责任,惩戒网络违法,打击网络犯罪,管控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数据,保障网络权益,防范网络风险,作为中国企业,特别是作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网络空间、网络大背景下,更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国家主权意识、自我治理、自我约束意识和积极担当为国家、为社会、为企业、为人民的责任意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