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 做好网络舆论工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更新时间:2017-04-19

随着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的快速广泛普及,中国已经全面进入网络社会。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一方面,互联网在中国百姓个人的工作生活中渗透越来越广泛,互联网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信息杂芜、观点极化、用语低俗、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等现象不断涌现,增加了人们的认知难度和思想疑惑。如何全面深刻认识这一新的社会现象、科学而有效利用互联网优化社会生活,是当前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

建设网络良好生态体现出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些现实问题主要包括:第一是有些干部对于网络舆论的认识不到位,对舆情事件处理不得当,网络问政执政能力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导致矛盾冲突升级和官民关系恶化;第二是有些网民的信息素养不足,网络行为规范意识不强,在舆情事件中缺乏冷静客观心态和甄别判断能力,对一些谣言和错误观点的传播起了助推作用;第三是网络对话与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在公共事件中对民众智慧的筛选、提炼、利用还缺乏有效手段,社会各界价值观上的分歧在网络舆论中未能有效磋商,网络空间中的凝心聚力亟需制度建设。

讲话对网络社会面临的诸多挑战提出了明确的应对思路和指导意见。要做好舆论研判和引导工作,需要结合当下互联网发展的新特点,运用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互联网“生态”思维。所谓生态思维,就是不能就网络而论网络,就舆论而谈舆论,要把互联网舆论看作是整个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部分、一种样态、一个场域,用联系的、运动的、有机的立场方法来认识和解决互联网问题。建设良好网络生态,就要承认互联网舆论与其他社会现实的复杂联系,就要尊重互联网舆论的生态多样性,就要深入研究互联网舆论发生发展的机制特点,就要利用互联网系统自身的生态平衡规律来认识网络、用好网络。

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要认识网络舆论主体的共生关系。

“网民”是舆情事件中经常被标签化的一个称谓,以前我们提到网民通常认为他们是不理性的、盲从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等等,这些看法随着网络生态的演进都需要调整更新。从网络使用来看,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在互联网刚刚接入我国的早期,它仅限于科研教育使用,而今互联网广泛应用到通信、娱乐、消费等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大力推行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使得网络空间与实体空间的信息流、资金流交换更为全面。
线下世界与线上世界的重合度越来越大,网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身边的你、我、他,网络空间的行为主体和实体空间的行为主体整体上具有较高的共生关系。因此,习近平同志说“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就是要把线上空间与线下空间、虚拟社会和实体社会统筹考虑,既要注意到网民群体在舆论事件中的特点,更要把他们视为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个体,制定政策时不要把网民当做一个空洞的“假想敌”。

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要认识网络舆论传播的共振机制。

现阶段中国的网络舆论工作面临着双重“新常态”:一方面是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利益格局重组,社会问题频发,舆情事件当中利益纠葛的复杂性成为新常态;另一方面是媒介技术形成新环境,多媒体、大数据、移动终端等快速发展使用,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效果超乎预料,舆情事件的传播呈现出消息来源混杂难辨、线上线下传导迅捷、舆情反应跌宕起伏等特点,舆情传播的时空范围和社会影响持续扩充成为新常态。双重新常态交互作用,体现在舆情传播上,就是舆情传播同时受到议题、时点、话语、情绪等多种因素的立体影响。去年以来,“上海白领逃离江西农村”、“东北农村组团约炮”等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直接进入新闻媒体视野,进而迅速传播全网络,造成“网贴新闻化”的现象级传播,“魏则西事件”“如家酒店遇袭事件”更是引爆网络舆论,这些都非常值得关注和反思。

通过点击量、转载量等常规性指标体系无从监测到这些“爆红”的舆情,正是因为这些事件中蕴含的其他因素在推动网络信息的快速发酵。为何人们在医药健康、人身安全等特定帖子面前就丧失了理性思维和常识判断,甚至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还频繁分享,其背后的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值得高度关注。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需要拓展舆情分析的维度和深度,不仅要注意事件的传播路径、传播节点,更要关注这些事件与老百姓生活遭遇产生的结构性共振,注意到舆情事件背后的社会心态和公众在舆情传播中表达的利益诉求,这才是舆情工作的逻辑要领和最终目标,没有对共振机制的透彻洞察,逃避式、应付式的舆情处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失效”。
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要认识网络舆论引导的共治格局。

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的集体学习中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包括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政府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手机端应用等在内的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2.39亿,占总体网民的32.7%。网络不仅是老百姓消费娱乐的主要渠道,更是进入改革深水期的中国进行社会动员、社会协商、社会合作的重要渠道。

从生态视角看待网络舆论治理,就要重视网络舆论场的自我净化功能。网络空间像现实空间一样,有不同意见、不同立场,这些差异甚至冲突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也有其弥合消除的客观过程。随着网民群体的扩充和丰富,各种专业人群比如医生、律师、科学家等也在网络中扮演活跃角色,还有知乎、科学松鼠会等知识分享社区,这些积极因素都在自发的、自为的发挥作用,他们的作用被广大群众认可后又会得到正反馈,进一步拓展影响力,因此互联网是一种可以演化和优化的自组织。网络不仅是民众的“减压阀”,舆情的“风向标”,同时也是政府部门汇集民智的“智囊团”和凝心聚力的“粘合剂”。运用互联网生态思维,需要将主流价值观的引导和互联网系统的自组织功能结合起来,用包容性和建设性的心态激发公众参与共治的格局,听之于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要求的,“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