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情况及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7-04-26

社区矫正信息化对于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信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管理、节约司法管理成本、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满足社区矫正执法和指导管理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普遍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北京等23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独立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未建立的有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49.6万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手机定位、佩戴电子腕带等管控措施,有效减轻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压力,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先后建立了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制定出台了全国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规范标准,为全国社区矫正信息互联互通及早布局,提前探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今年,根据部党组的部署和科信办的要求,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按照建设“一个数据库”的要求,修改完善了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数据库是信息化的重要支撑,信息化是高速公路,数据库就是车辆。2012年底开始,社区矫正管理局研发了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实现了全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集中管理,但也存在数据库录入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今年3月份,社区矫正管理局专门组织部分省厅业务骨干和技术力量,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项攻坚活动,对数据库进行了全面优化和修改,新增27项,删除18项,数据采集项目总数由原来的106项增加到115项,必填项由原来的48项增加为60项。这次修改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智能化,增加了46项采集数据关联,增强了数据逻辑性,有效地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录入工作量。二是格式化,根据法律法规、国家通用标准和相关信息技术规范,实现多数数据采集项目通过选择自动生成,提高了准确性。三是创新性,根据工作实践的新趋势、新情况,对采集表中的调查评估、出入境通行证、居住地变更、脱管、定位情况等需重点掌握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加。调整后的数据库计划在5月份进行试运行 ,7月份全国执行,年底前建成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并纳入司法部统一的数据中心。

二、按照建设“一个综合平台”和“一个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研究起草司法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社区矫正管理局于2016年10月份着手启动司法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数据库的优化修改直接关系到信息管理平台的设计,平台的应用以数据库为基础,因此,平台设计与数据库建设密不可分,环环相扣。一是加快有关平台方案起草。根据执法矫治管理平台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国统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2016年11月,社区矫正管理局会同安徽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研究起草司法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今年3月27-31日,召集安徽、江西、江苏、广东、河北省司法厅的社区矫正业务和信息技术专家对平台方案进行研究论证,现已形成初稿。二是充实优化平台建设的内容。平台内容主要包括司法部社区矫正基础云平台及支撑系统建设、全国社区矫正数据资源系统建设、全国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及发布系统建设、全国社区矫正业务监管系统建设、全国社区矫正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国社区矫正管理指挥系统建设六个方面,能够基本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三是准确把握平台功能定位。把司法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定位为适用于全国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社区矫正基础数据集中汇总、信息报送及发布、业务数据集中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管理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四是创新平台应用。平台建设设计了远程视频督察监管、社区矫正微信互动应用、用北斗定位逐步技术取代GPS定位技术、用电子腕带定位逐步取代手机定位,将全面加强对社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5月份,将提交部科信办评审。

三、按照出台“一个标准”的要求,修订完善“两个技术规范”。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 2013年1月6日,我部制订出台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明确了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框架,为各地研发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提供了依据。为健全完善系统全面、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标准,今年2月,社区矫正管理局启动了对“两个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充实了部、省、市、县、乡五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定位监管、轨迹查询、重点监控、短信管理、通话管理等监管功能内容,增加了对社区矫正监管数据的巡查、分析研判功能,增加了对社区矫正中心的远程视频督查功能。并认真征求了各地的意见,听取了专家建议,目前修订版初稿已完成,于4月中旬提交部科信办进行专家论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必要的硬件设施保障仍然不足,比如,社区矫正中心对台式电脑、监控头、专用摄像机、高速扫描仪、高清显示屏等监控视频设施,以及执法记录仪、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指纹采集仪等执法设备的配备尚不到位。对建立完善电子定位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研究不够。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互联互通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下一步,社区矫正管理局将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科信办的具体要求,落实好“一个标准、一个综合平台、一个数据库、一站式管理服务”建设任务,并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将各省数据库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2017年底前,各地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与司法部机关联网。

二是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需要,出台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数据交换范围规定,以加强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切实解决实践中的配合难的问题,促进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拟于7月底前完成。

三是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试点省份在去年两省一市的基础上扩大到10个省份,拟于2017年底前完成。

四是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视频监控配置,确保社区矫正中心安全稳定运行。近期,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统筹平台建设和中心建设,出台有关文件,明确中心安防建设的标准,对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和应急指挥室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在即将下发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修订版)》中提出明确要求,为平台建设远程视频督查提供硬件设施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序。

五是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研究,全面总结、比较各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设置若干主要指标对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排名,树立正确导向,以指导各地信息化工作,拟于6月底完成。

六是以综治考评为抓手,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在2017年综治考评标准中,将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分值由2016 年的10分增加到30分,并在5月份之前下发各地,鞭策各地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使其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