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2017〕59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北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7年北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北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2017年,北海市将继续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以提速审批和提升服务为目标的"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奋力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为北海舞好"四个龙头"、全面推进"四大会战"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
(一)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的总体要求,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系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便民利民、公开公正,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共进、资源共享。通过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
(二)推动网上政府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提高政务便利化水平。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在一个窗口把事情办完;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建设和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使"网上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促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转型升级。
(三)开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推出具体抓手;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切实转变作风,增强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同共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的创建目标。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北海市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各县区要科学规划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强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能力,整合"七站八所"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作用。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精简程序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方便群众办事,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
(五)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监管、服务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含金量",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放权力度,完善协同配套措施。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县区业务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及市级各部门的沟通,确保放得下、接得起、管得好、服务优。
(六)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配合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完善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进出"。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七)做好"十三五"规划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宣传贯彻落实好《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北海市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安排和项目扎实推进,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八)加强政务服务制度化建设。出台《北海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办法》,完善市本级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否定报备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并联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通过事后回访制度强化监管,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深化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九)强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及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强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以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
(十)完善政务公开配套措施。出台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将"五公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行政机关办文和办会程序中;扩大公众参与,完善重大政策预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审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渠道;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提升回应效果。
(十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7 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机关本系统应公开内容,制定本机关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公布实施。
(十三)丰富政务公开日活动内容。结合政务公开形势发展,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和网络媒体的沟通,通过网络直播等全媒体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扩大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影响力。
四、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
(十四)建设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规范统一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拓展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各类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运用全区统一的评标专家库,推动电子化异地评标。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交易服务流程,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宣传,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十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创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执行、服务、管理、监督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转变,配合推进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平台的公共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五、全力推进网上政府服务
(十六)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部署,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建设,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投诉,最大程度利企便民。配合自治区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
(十七)强化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主窗口、主渠道的作用,推进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关切;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抽查制度,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管理,推进政府网站外网应用向电子政务外网的迁移和集约。
六、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及监管
(十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7〕51号)要求,组织开展对市级各部门、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力争 2017 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并公开发布,2017 年全面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并公开发布,实现全市范围内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十九)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动态优化机制。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编制、再审核的动态优化机制,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管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建设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管理系统,按照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对行政权力的设立、取消、调整、下放和承接实行动态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规范用权、有效控权。推进一体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可考评;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与各部门核心业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考评管理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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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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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