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引加强国企上市廉洁风险防控
来源:中国贵州 更新时间:2017-05-05
  日前,广东佛山公布《佛山市国有企业上市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与《佛山市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助力廉洁政府建设。
   《国企指引》适用于佛山本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通过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等方式间接上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时间范围自上市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取得上市资格或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止。《国企指引》围绕上市过程中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等核心,对涉及到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交易、员工持股、并购重组、内幕信息交易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工作指引。
   为此,《国企指引》构筑了“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把关键人看住。第二道防线: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和出资人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关键业务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键事管住。第三道防线: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强有力的信息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监督渠道。第四道防线:强化专家监督,通过选聘专家开展评审、邀请专家开展咨询等方式,改进专家评审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专业技术性较强事项的监督。
   在“四道防线”的助力下,佛山将为国有企业上市营造廉洁、公开、法治的氛围。据介绍,《国企指引》将借鉴国际反贿赂管理体系的做法,对交易对象和入选中介机构开展背景审查,建立标准合同范本,所有合同加入通用反贿赂条款,加强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审查监督,设置不相容岗位。
   此外,佛山将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推进“阳光上市”。例如,指引提出了10类信息公开清单,能向职工群众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成立由拟上市企业的上一级单位牵头的信息公开监督机构,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在“依法上市”方面,指引要求探索开展重大事项合规性审查。法律顾问、法务部门对上市过程中国有资产交易、并购重组等7大类事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确保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点事项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国企指引》还对责任追究进行了严格规定。佛山市纪委研究室主任叶光明强调:“国企上市应开展同步预防,不按照本指引精神开展同步预防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同步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廉洁风险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在上市过程中造假虚报的行为实行终生追责。”
除了国有企业上市,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同样受到重视。
   《电子政务指引》的一大亮点,就是前移了防控关口,突出预防功能。当前廉洁风险科技防控大都是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完成后导入,廉洁风险预防措施没有有效嵌入电子政务系统。《电子政务指引》则强化了同步预防工作中电子政务系统规划建设阶段的防控要求,明确了电子政务系统项目规划建设阶段同步预防工作任务。
   此外,《电子政务指引》极富“技术控”特点,将科技手段运用后的权力变化进行了剖析,针对电子岗位设计、电子权力运行等关键内容与环节设计了评估要素,建立了同步预防工作实效评估模型,弥补了监督人员信息技术专业的短板,有效防范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