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上半年起,公安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民政部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提供行政审批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4类基本信息。
公民信息、企事业单位信息和社会组织信息,是用以核对申请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唯一性的,从而保障审批依法实施。此前,这些信息尚未全国共享,给办理审批带来诸多不便,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大量存在,不同程度地加剧了审批难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旧体制下形成的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成为阻碍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释放的“绊脚石”,群众办事“跑断腿”、“反复跑”、“万里审批图”等问题饱受诟病,“红顶中介”形成的灰色利益链条,必然导致政策执行的“中梗阻”,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损害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打破“信息孤岛”,祛除条块分割,减少繁文缛节,让数据“流动”,而不是群众“跑腿”。信息共享将分三步实现:从今年年底到明年年中,以公安部为重点,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提供公民基本信息等,解决共享信息从无到有问题;从明年下半年起,逐步扩大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内容,优化查询方式;到2020年,基于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和共享交换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联通对接,实现审批基本信息的归集和共享。
鉴于公民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敏感度高,通知明确要求,只在政府部门内部共享,由各地大厅(网)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按公安部授权登录国家人口库查询。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信息,民政部、工商总局、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的权威网址,指引各地大厅(网)如何通过互联网查询,避免误用“山寨版”。放管结合,放开政府“有形之手”,打造服务性政府。用政府“简”的痛,换群众办事的“爽”、企业经营的“顺”。政府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