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我省“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全过程,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推动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按需施训。紧紧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廉洁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对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二)以德为先,提升素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培养标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能力培养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突出重点,全员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抓好公务员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补齐培训短板,解决“多年不训”问题。提高培训统筹性,实现培训均衡发展。将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要相结合。重点加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以下简称“双基”)公务员培训。
(四)改革创新,力求实效。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需要,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公务员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五)从严管理,依法治训。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务员培训,规范培训流程,从严管理教师、学员行为,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到2020年,公务员培训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任职培训参训率和质量不断提高,网络培训成为培训重要方式,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主要任务。
1.坚定理想信念。经过培训,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领。
2.提升职业道德。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方面培训,使公务员具有文明人格、高尚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将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
3.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等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加强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培训,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加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治化水平。
4.提高施政能力。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文化大省建设、“3341”项目建设工程、保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简政放权政策培训,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等方面培训,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5.拓宽业务知识。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使之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6.增强人文素养。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国防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环保、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加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支持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支持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学习。
四、基本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培训需求调研制度,研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强化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参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探索推进分类培训。加强调查和基础研究,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采用“通用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等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人民警察及其他特殊工作岗位公务员实训工作。
(三)坚持抓好四类培训。扎实做好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在职培训,配合做好东西部对口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要在保证应训必训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切合甘肃实际的初任培训大纲,并做好实施工作。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任职培训要着重提高参训率,健全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分级培训的任职培训模式,确保新任职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要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在职培训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灵活运用讲座、网络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式,促使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对口培训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形成以国家公务员局项目为引领、省际合作项目为重点的对口培训格局。优化专题培训,形成一批精品省际合作培训项目。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贫困地区实际需要,开展精准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抓改革促发展能力。
(四)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坚持务实、管用原则,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本领。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程,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培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实际,实行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运用巡回宣讲、流动课堂等方式,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双基”倾斜。要将“双基”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双基”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12天。
(五)推进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多种资源,加快建立公务员培训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全省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探索建立网络课件开发交流共享制度,努力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利用讲座研讨、岗位实训、现场教学等形式和载体,增强培训实效性。探索跨地区、跨部门培训合作模式,开展好异地培训、境外培训工作。
(六)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作用,坚持突出特色、动态管理;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坚持政治合格、素质优良标准,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完成省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建设。建立健全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上讲台制度。组织编写务实管用的培训教材和富有时代特征的学习读本。加大精品课程开发力度,建立培训精品课程库。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出一批培训工作范例。
五、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公务员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对“十三五”期间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政治素质、基本能力。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人数确定班次,预计举办81期,培训学员8100人左右,学制12天。由甘肃行政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培训。
2.任职培训。对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环境保护、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培训新任职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参训学员的政治素养和科学管理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任职培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分级培训的模式开展培训,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调训省直部门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处级(处级班)、科级(科级班)公务员,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学员500人,学制分别为30天(处级班)和15天(科级班)。由甘肃行政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其他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地、各部门负责培训,确保新任职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培训。
3.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按照培训专题和对象确定相关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操作知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业务”“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事务管理与执行力”等专题调训公务员350人,举办7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甘肃行政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培训。
4.在职培训。对全省公务员进行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培训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法行政、文化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等内容。在职培训灵活运用讲座、网络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式进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调训省直部门公务员450人,举办9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甘肃行政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其他类型在职培训。
(二)跨省合作项目专题培训。
5.扶贫攻坚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战略思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电商扶贫发展理论实践及实践模式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部分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和插花型贫困县区县区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扶贫办主任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6.城镇化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及相关政策、城镇规划、文化形象、环境保护、设计理念等知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相关业务部门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区分管城建、规划、国土、交通等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7.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国水资源形势与问题分析、水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创建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相关业务部门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区分管水利、环保、农业、国土等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8.人力资源开发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地域经济所需人才引进、盘活现有人才的方略与措施、公务员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方法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部门人事干部处负责人,市州、县区人事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250人,举办5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9.“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大数据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创新概念和模式、网络政务发展模式、电子政务建设方式及标准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市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区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0.区域经济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色经济产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经济管理部门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州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县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该培训专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1.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城市化进程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现状与对策、生态旅游与休闲产业发展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相关业务部门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县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2.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廉政纪律、实践活动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公务员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0天。通过培训切实加强学员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理解认识,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国家公务员局保山培训基地(杨善洲干部培训学院)联合举办。
13.文化大省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城市品牌经营与城市文化定位、文化产业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市州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以及县区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干部250人,举办5期培训班,学制为10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4.丝绸之路沿线经济联动发展专题研修班。培训内容包括丝绸之路沿线经贸技术交流发展方向、产业对接合作特点和目标、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政策与战略、中国敦煌文化博览会经验做法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经济、文化、旅游、工信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市州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县区分管经济、文化、旅游、工信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100人,举办2期培训班,学制为10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丝绸之路沿线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5.培训者管理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常态下教育培训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干部教育培训创新研究、培训者的角色与素质培训循环管理、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培训精细化管理等相关理论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部门教育培训处室负责人、市州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00人,举办2期培训班,学制为10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6.公务员管理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形势下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创新研究、方式方法,公务员招录、培训、考核、登记、表彰等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规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部门人事干部处室负责人、市州公务员管理部门的领导及业务骨干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17.县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县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软实力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部分县区县区长、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区长、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200人,举办4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局联合举办。
(三)东西部对口培训。
18.东西部对口培训东部专题班。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优化专题培训,形成一批精品对口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经济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题,由东部省份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培训课程内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省直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市州、县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200人,举办5期培训班,学制为12天。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配合调训学员,东部有关兄弟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培训。
19.贫困地区公务员能力提升专题班。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专题设置课程。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训贫困地区公务员500人,举办5期培训班,学制为4天。通过培训有效提升贫困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抓改革促发展能力。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安排,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培训。
(四)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
20.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培训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内容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每年的专题,设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化大省建设”“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治素养”“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保密知识”等模块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为省直、市州处级及处以下、县区科级及科以下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每年培训15万余人。
(五)各地、各部门公务员培训。
21.各地、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适应新常态下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确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规定的培训任务。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统一调训的专题培训班不得少于5期。重点抓好“双基”公务员培训。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陇南市与对口帮扶的福建省、山东省、天津市衔接,开展提升公务员扶贫能力等专题培训。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经费保障。各地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公务员培训管理分工安排经费,尤其要对“双基”公务员培训给予必要保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完善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监督管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开展公务员培训,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乱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对脱产培训和网络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弄虚作假获取培训经历、学历或者学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队伍建设。强化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培训管理者培训和实践锻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培训管理者队伍。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共享和运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重点抓好各地各部门培训管理者培训。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