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善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为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及权力与权利的边界,提供最基础的保障。
“跑断腿、磨破嘴、交了钱、受了罪……”一说起办证、开证明,很多人都叫苦连天。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据统计,一个中国人从生到死,至少需80多个证。而公民根本就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道手续和什么手续。
针对“盖章跑断腿,办事磨破嘴”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问题,李克强总理曾要求,在大数据运用中,要注重数据、信息之间的关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开放共享,消除信息“死角”、“孤岛”。
2017年5月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就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做出了具体安排,以缓解和改善目前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等问题。
39号文明确了构建政务信息共享体系的五个原则和十大任务等,并确定了完成具体工作目标的时点:即到今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对一些重要政府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到2018年6月底前,实现国务院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府信息系统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实现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等。
政务信息的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等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因为这其中牵涉到不同部门间的利益,且信息共享工程的复杂性相对较高等。自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51号文,以及《“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73号文以来,时隔几个月相关实施方案就出来,既反映政务信息共享工程的复杂性,又凸显出政府坚定推动这项工作的决心,这些都是政务信息互联共享最基础的推动力量和保障力量。
信息是一切事物存在方式和运行状态的最直接、最基础的表述。用著名数学家香农的话说,信息是用来消除随机不定性的东西,创建一切宇宙万物的最基本万能单位就是信息。政务信息是政府行为和科学决策的起点,政府行为决策的过程描述,以及政通人和的主要表述形式。懒政、监管被俘获和腐败等,都源自权力行使者利用政务信息不畅通等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的滥用职权、自私谋利。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不仅可以提高政府施政的效率、准确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善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为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及权力与权利的边界,提供最基础的保障。
当然,要真正有效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最为广泛的共享,关键还需要遵循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理念和行动指向,修改包括《保密法》在内的相关法律,科学合理地划定什么样的政务信息归为可共享的信息,什么样的信息纳入有限共享的信息,以及什么样的信息规定为不共享的信息,并严格贯彻负面清单管理的行政改革理念和思想,严格厘定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权利。
与此同时,推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还需要落实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就是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去伪存真等。
各部门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和及时,需要构建一个激励相容的共识机制和信任框架,这显然需要一个尽量减少人主观干预的信息采集系统,扩大机读信息的适用范围,减少政府机关内部冗长的信息审核流程。
过长的内部信息审核流程,意味着每一个信息审核节点,都是一个信息筛选和取舍的过程,都可能带来信息失真之可能。因为每一个信息审核环节都难以杜绝人为粉饰信息的主观动机,这使得最终呈现给决策者或公众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真实情况存在认知偏差和事实偏差,从而带有一定的误导性。
为缓解这种主观认知等带来的信息偏误,构建电子政务信息内网和外网的共享系统,应更多地使用最新的区块链技术框架等数字信息技术,借助区块链的全网共识、分布式记账、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和时间戳等特征,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为政务信息体系构建一个可追溯的激励相容的机制,将更有助于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体系的功能发挥。
总之,政务信息互联共享体系,既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基础保障,又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型、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助手。
为确保每位公民轻点鼠标就可获得“一站式服务”,感受“指尖上的便捷”,各级政府还需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