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办法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06-01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2017〕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网信统筹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办法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数据发展,大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围绕市委、市政府“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全力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的目标要求,结合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完善网信统筹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融合演变中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重要指导性文件和法规,对新时期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在创建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电子政务平台基础设施和应用模式日趋成熟。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电子政务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与国家和省对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应用平台建设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不通畅,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网信统筹,领先而行,共同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网络信息统筹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平台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利用3至5年时间,全市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五平台一中心”(即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与信用管理平台、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平台、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智慧城市核心平台和政务云数据中心);统筹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共享全市政府信息资源,提高政务云集约化程度;统筹推进政务大数据开放和利用,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和权力运行监管能力;统筹建立统一规范、安全可靠的运维监管体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统筹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完善组织、考核、评价和培训机制,引导我市电子政务健康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加强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坚持网信统筹,领先而行,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

2.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3.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整合政府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积极探索政务大数据应用的新思路、新模式。

4.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建设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工作评价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规范政务数据管理,确保政务数据质量;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网信统筹工作主要内容

(一)统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1.市网络信息统筹局牵头组织江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开放江门”数据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2.除现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一律按标准目录接入江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

3.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必须依据整合共建原则,接入江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实现无条件共享。

4.凡需要跨部门共享信息的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通过江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共享,原有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应逐步迁移到该平台。

5.基础信息资源目录、部门信息资源目录、主题信息资源目录分别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具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群平台建设。

6.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网站集群技术平台。2018年底前,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全部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各市(区)直部门、镇(街)政府网站全部迁移到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

7.按照国办、省办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指引,明确网站功能定位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分区域分层级分门类对网站从开办到关停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

8.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通过网站集群技术,对集约化单位的日常信息更新、诉求回应、办事服务等业务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通报。

(三)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9.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应用。按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提高“三率一数”(即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和网上申办到现场次数);深化“一机两页”(即手机版和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建设,做好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效能监督系统,实现对全部事项的全流程动态监管,提高办事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10.推动“邑门式”一站式便捷服务。以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为抓手,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以及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建设和推广全市统一的“邑门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真正实现一窗通办、同城通办,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建设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办事信息“一表式”填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效率;推动项目并联审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和透明公开。

11.依托“邑网通 智慧五邑”平台构建面向公众的政务手机应用,统一使用平台提供的实名认证方式和支付渠道,为群众提供一致的区域性实名制政务服务。自2017年起,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向苹果、安卓应用商店申请独立安装的政务手机应用,已在应用商店(含微信公众号)建设的手机应用,应迁移或配置到“邑网通智慧五邑”应用中心,实现多端接入。

12.统筹建设“邑家园”村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参照《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16]3号)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网上办事大厅”、“邑门式”和“邑网通 智慧五邑”技术框架,建设全市统一的“邑家园”村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村居党务、政务、村居事务规范管理,围绕居民关切的热点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网上综合服务。

(四)统筹建设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

13.2020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江门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搭建全市电子政务云资源平台,承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公共应用以及医疗健康云、教育云、文化云、交通云、警务云等重要政务应用。

14.通过江门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按需向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一的基础网络、数据存储、数据处理、网络信息安全和系统应用管理等服务。各市、区及市直部门小型机房应用逐步分批迁入江门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迁入前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各机房应用合理的运维费用。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得再自行建设新的信息机房,原则上不得再申请采购新的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等设备设施。如确实因安全保密特殊需求的,经市网信统筹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采购部门申请采购。

15.强化数据中心的网络支撑。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和管理,构建上至省,下到村居的四级政务网络全光网接入,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在2018年底前,公共场所和政府部门办事区域,一律按全市统一标准提供公共免费无线wifi接入,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16.2021年底前,建成“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满足政务业务数据备份、重大应用系统、基础应用系统的异地容灾和政务信息化安全等需求,增强我市政务信息化灾难备份恢复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五)统筹智慧城市核心平台建设。

17.推进“邑网通 智慧五邑”移动互联网核心平台建设。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统一规划和建设集文化、政务、民生、金融于一体的移动互联网核心平台,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打通政民即时沟通渠道,实现政府与民众零距离交流。

18.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基础数据库,以数字江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为基础,汇聚城市气候、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统一规划和建设全市电子地图、应急指挥中心和智能卡应用,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实现城市精细化运行管理。

(六)统筹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19.完善全市政府网站、关键政务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进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

20.建设江门市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和防护中心,采取技术手段,建立区域性政务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

21.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

22.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3.实施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数据安全责任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工程质量和风险控制,加强项目验收、开发文档和源代码统一管理工作,强化政务软件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管理。

四、强化统筹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本地区、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统筹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协调网络和信息统筹工作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促进有关地方、部门和行业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网信统筹工作保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各市、区应明确网信统筹对口工作机构,强化本地区网信统筹工作力度。

(二)提升项目绩效,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财政资金投入信息化建设的请示事项,必须先报市网络信息统筹局出具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市网络信息统筹局进行统筹把关。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信息共享、应用集成和信息安全。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凡适合全市性统一使用的政务应用,原则上按全市统筹建设原则进行建设,避免重复投入。市网络信息统筹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和实施《江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各市、区参照执行。

(三)加大信息化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全市性重点电子政务项目,采取全市统筹资金建设,以降低各地自行建设的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全市性重点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市本级按不低于25%比例投入,各市、区政府也要按照合理比例作出相应的安排。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广开渠道,多方筹集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积极探索社会化投资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偿机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在政府部门中试行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席信息官负责对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落实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运维以及数据采集、共享和开放等工作事项。继续将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内容,落实每年度的培训标准和计划。大力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政务示范工程和优秀网站,切实做好政务应用推广宣传工作。全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技术精、素质高的专业化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