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检察院贯通四大关口 脱管漏管无影踪
来源:德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7-06-01
宁津检察院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复杂,涉及“入、管、变、解”四大关口,牵涉公、检、法、司、监狱等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法律规定不具体。以往,在司法实践中各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社区矫正监管存在诸多盲点,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孙久生 时立军)“滴,滴滴……”5月2 日,宁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人员张禄禄登录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很快就收到系统发出的警告:“社区矫正人员于某4 月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 ”张禄禄立即通过平台对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有效防止了一起脱管状况的发生。
    这是该院引入“信息化+大数据”理念,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一个缩影。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复杂,涉及“入、管、变、解”四大关口,牵涉公、检、法、司、监狱等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法律规定不具体。以往,在司法实践中各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社区矫正监管存在诸多盲点,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今年3月,宁津县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合作研发了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为社区矫正监督插上了信息化的“金翅膀”。
    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以电子政务网为载体,集政法委领导,公、检、法、司监督管理为一体,向下延伸至乡镇派驻检察室、司法所,形成贯通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一款软件实现社区矫正全部环节一体化,打破部门界限,消除“信息孤岛”,做到权责清晰,全程留痕。“该平台变以往‘实地检察’为现在的‘网络监督’,实现了监督的即时性、全程性、同步性。 ”宁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业福介绍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录入e网通信息平台,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立即同步收到信息,并直接分配到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派驻检察室和司法所。以往4个部门,6个科室实地流转两个工作日的交付执行工作,如今操作流程不到1分钟。
    记者登录该平台,法院的交付执行情况,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月签到、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奖励和处分等表现情况全部呈现眼前,一目了然。“哪个部门怎么做的,成效如何,检察机关都能随时监控,既能快捷地了解矫正人员情况,又便于对各部门开展监督,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赵业福说。
    该平台的作用还不仅于此。 4月2日,宁津县检察院干警登录平台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参加教育学习时间应为8小时,但张某通过指静脉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间隔时间只有4小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及时向当地司法所提出纠正意见,并对张某进行警告处分。
    “平台引入了先进的指静脉识别系统,具有高度精确、高度防伪、简便易行的特点,杜绝代签、补签等现象发生。 ”赵业福说。
    据介绍,e网通信息平台把社区矫正部门在监督、管理、执行等环节上的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全面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把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
    自社区矫正e网通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全县169名社区矫正人员已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事故”的目标。
    今年5月17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该做法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