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年底将实现上网公开
来源:水母网 更新时间:2017-06-05

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烟台日前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于年底前基本建成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协同监管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新体系,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城市。

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实现上网公开

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尽快搭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建立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提升“信用烟台”网站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公开与查询服务,并与“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网站对接。

下一步,烟台将加大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并推送至“信用烟台”网站集中公示,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公示和推送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推动司法机关在“信用烟台”网站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公示机制。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政策。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诚信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等守信激励产品,为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和诚信主体提供便利多样性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把信用记录作为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为诚信市场主体创造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将企业信用情况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重要内容。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今后将加强对失信行为惩戒

今后,烟台将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一定时期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建立健全对失信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将诚信情况作为公职人员录用、考核、评先选优的参考。

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在各县市区门户网站、各部门和单位网站、“信用烟台”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综合性政务网站进行公示。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记者 高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