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要政策信息12小时内转载 网民意见做到事事有回音
来源:长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7-06-09
  政府网站开办关停随意无序,数据资源形成“孤岛”,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内容不准确等现象,今后有望改变。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做出明确规范,一手防“任性”、一手促升级,将为更好地建设“网上政府”护航。
自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设政府网站,使之成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经过近些年的规范治理,一些政府网站特别是基层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初步解决,“僵尸”“睡眠”网站基本得到处理,政府网站的“散、乱、差”等状况得到改善。
但由于缺少统一的顶层设计和科学的规范标准,政府网站还存在建设管理职责不清、数据资源共享难、信息内容胡乱堆砌、栏目设置五花八门等“痛点”。《指引》在引导政府网站朝着开办有序、运行规范、资源集约、信息共享、开放创新的方向发展方面,既设置了不少“硬杠杠”,也出台了一些行动指南,双手发力促进网站提档升级。
在规定动作的“硬杠杠”方面,《指引》首次系统化提出政府网站开办整合的流程要求,强调网站新开设、整合上移、临时下线等均有章可循,需按程序报批。该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关于信息内容建设的具体要求,并明确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具体路径和要求。比如,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应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单独开设网站;网站集约化要通过统一标准体系、技术平台、安全防护、运维监管,并集中管理和服务,推进数据互认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
《指引》还首次对政府网站的名称、域名、设计等方面提出标准化要求,禁止刊登商业广告,力求打造简洁明了、清新大方的网站风格。针对网络安全事件多发,《指引》要求各政府网站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在网站升级的行动指南方面,《指引》倡导政府网站创新发展。其中包括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打造个人企业专属主页,实现“千人千网”,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提供无障碍服务等;积极运用大数据支撑政府决策,如对网站用户行为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主动为用户推送关联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或服务,通过大数据来梳理、分析公众关切,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建立了分工明确的政府网站管理体制,并提出巡查抽检、实行年度报告、加强考核评价等制度,为推动工作设置了硬约束。
清华大学电子政务实验室副主任张少彤表示,随着《指引》中各项规范、标准和要求的逐步落实,未来政府网站在信息发布、为民服务、帮助决策等方面的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