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新知新觉)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7-06-19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正在引发新一轮政府治理模式变革。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应用与改进,而且是政府治理理念、服务机制等的革新,对于政府加强和改善治理、更好提供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工作信息化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经历了办公自动化、“三金工程”、“政府上网工程”、电子政务等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政府网站已经达到8.5万多个,覆盖政府服务的诸多方面。但电子政务发展中仍然存在服务水平不高、信息资源流动性较差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底前,要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这一目标,应把握大数据快速发展和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努力。

转变公共服务理念与方式。近年来,虽然电子政务在改善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较于网站、平台的技术建设,一些政府部门在电子政务的服务理念方面还需要继续提升,进一步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和资源实现政务服务融合创新的过程,在推进中应树立互联网的创新、开放和服务思维,落实公共服务理念,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服务方式上,互联网思维可以让政府服务更加精准、灵活和亲民;在流程与运作上更为透明、开放和包容;在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等环节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

加强政府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不仅取决于其系统本身的质量,还取决于公众从中获取政务服务资源的多少。当前,很多地方的电子公共服务仅局限于在线发布政府信息,交互程度较低,政府网站对公众意见与诉求的回应不够及时充分。政务服务影响许多利益相关者,包括居民、企业、政府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开发商等。不同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兴趣和目标,会从不同角度影响电子政务的发展。各地政府应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互联网思维,将自己定位为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通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为公众提供更为精准和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在服务质量的评估方面,应着重从居民、企业的角度来衡量,而不仅仅是从决策过程和电子政务从业人员的角度作出评估。

 构建政务信息共享系统。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发展,今后政府信息化涉及的领域与范围会越来越广,将涵盖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为了促进信息有效传输与应用,可以考虑通过政务云平台构建一个全国性的政务信息系统,将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实现共享。通过这一系统,对相关政府服务机构的门户网站进行垂直与水平整合,为公众提供直观简便的多领域、多元化服务。政务服务不仅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在电子政务系统技术升级的基础上,逐步将政府各项服务功能纳入系统。在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下,实现政府与公众多层次互动,为公众提供实用高效的在线服务,进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公共管理系)

(原标题: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新知新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