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忻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晋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战略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我市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基础
大数据产业是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信息产业逐步发展,信息技术加速提升,互联网经济日益进步,积累了一定的数据资源,技术创新势头良好,为“十三五”时期我市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我市共有常住人口314.13万,家庭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49.6万户,全市宽带通达率达到63%。全市建立移动通信基站2500余个,4G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46.4万。全市设立公共无线WIFI网点29个。
(二)应用服务逐步深化。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对数据资源的采集、挖掘和应用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外网整合工作全力推进,“一网两平台”工作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已完成10大系统应用的可研评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保一卡通、金盾系统等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大数据应用正逐步兴起。
(三)信息产业稳步推进。我市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浪潮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力引进北大方正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当地电信运营企业推动政务云建设,积累沉淀了一定的数据资源。
(四)地理环境较为适宜。大数据实时发生和海量数据的特点决定其需要通过规模化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来实现,环境的温度、湿度决定了其利用自然冷却的时间。我市冬季寒冷且漫长,夏季雨水集中且短暂,春秋季温度适宜,全市昼夜温差较大,有利于大规模减少数据中心制冷能耗,降低运营成本。
(五)煤电能源充足富集。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的运行,对电力的需求和依赖特别明显,对耗电规模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我市充足丰富的煤电资源能够满足云计算数据中心能耗需要,实现煤—电—数据链条的转换和延伸。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大数据驱动信息产业格局加速变革,创新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信息产业格局面临巨大变革。大数据推动下,信息技术正处于新旧轨道切换的过程中,分布式系统架构、多元异构数据管理技术等新技术、新模式快速发展,产业格局正处在创新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市面临加快发展重大机遇。
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发展大数据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能够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为重塑竞争优势创造新机遇,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开辟新途径,是支撑转型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建设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为大数据产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是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我市大数据产业具备了良好基础,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资源流通不畅,管理能力弱,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二是技术创新与支撑能力不强。我市在新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以及系统应用的集成方面还存在应用领域不广泛、应用程度不深、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尚不完善。数据所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不健全,尚未建立起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开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和业务应用等各类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施大数据战略的起步期,是大数据产业崛起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新的资源观,把握实施大数据战略“十三五”窗口期机遇。以招商引智为突破口,以政策扶持为抓手,以推动数据开放与共享、加强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应用创新为重点,以完善发展环境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实现数据资源基地建设大跨越、重点领域应用大突破、生态产业链大发展,推动我市发展动力转换、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统筹作用,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政府大数据率先应用,加快促进大数据应用的市场化开发,探索采用服务外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发,引导大数据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应用驱动,创新引领。以应用需求为指引,推动大数据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集聚丰富数据资源,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顺应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运维趋势,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全面破除数据壁垒,构建政府与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健全制度,防范风险。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的规则和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信息安全策略,构建安全规范的发展应用环境,提升大数据各环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整体布局全市数据中心和产业链条,加快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到2020年,大数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引进和建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创新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逐渐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社会大数据资源集聚共享态势基本形成。大数据示范应用成效显现,政务云应用率先取得突破,公共安全、文化旅游、健康医疗、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平台全面组织建设。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和体系初步建立。
2、阶段目标
(1)基础夯实期(2017—2018年)
到2018年,政务云平台建成并规范使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数据的有序交换和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北大方正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督促浪潮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实施。形成一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数据中心。
“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基本建成,市级政务云平台在“智慧忻州”部署完成,50%的市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初步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统筹整合。初步建成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到50%以上,部分政府部门之间实现业务信息资源共享。
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骨干企业,基本形成以大数据为核心要素、以大平台为运营支撑的产业集群,带动一批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产业集群。大数据相关规章制度、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目录和共享开放机制初步形成,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不断健全。
(2)创新发展期(2019-2020年)
到2020年,“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80%以上的市级政府部门业务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政务云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资源开放平台运行良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政府各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共享的运行机制和向社会合理开放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各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创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和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大数据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示范基地基本建成。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构筑大数据发展新格局
合理布局大数据产业。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定位和地理资源情况,规划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充分考虑现有资源情况,选择条件适宜的区间建设全市大数据中心,加强现有数据整合应用。
鼓励建设大数据特色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本地大数据产业基础和需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产业园。突出我市地理气候环境优势,建设大数据存储和容灾备份基地。鼓励各园区创新和运用政策手段,提升商务、资金、信息、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网络金融、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形成各园区差异发展、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竞争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格局。
(二)强化信息基础设施支撑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持续实施“宽带山西”战略,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在“光网城市”建设基础上实现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抓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实现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完善城镇热点公共区域WLAN覆盖,优化升级“i-Shanxi”重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服务。
(三)推动政务资源开放共享
1、积极开展政务云应用。以政府购买云平台服务为牵引,构建规模适度、集约集聚、功能强大的电子政务软硬件支撑体系,逐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迁入云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各类政府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服务窗口等有机衔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2、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破除部门数据壁垒,打破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建设完善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信息业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3、构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运维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治理模式,以“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体系。政务云平台提供商(政务云平台投资建设方)负责投资建设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息化服务应用。电子政务服务运营商(政务云平台日常运维方)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进行部门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对云平台政府数据资源进行市场化开发和社会化合作。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使用政务云服务,开展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和部门数据资源应用示范。
(四)培育经济社会升级转型新动能
1、运用大数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运用大数据驱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打造工业云基础资源和开发平台,提供满足行业特征和产业链所需的差异化专有云服务,推动制造方式、生产模式、运营流程变革,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转型升级。统筹农业数据资源,推动我市农业大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大幅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大数据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促进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流通等服务业差异化、高端化发展。
2、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探索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决策新机制。在财税、金融、审计、统计、规划、消费、投资、城乡建设、劳动就业、收入分配、产业运行、质量安全、资源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中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追溯全流程业务数据,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综合研判经济形势,预警防范产业风险。推进大数据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用,综合分析人口档案、地理信息、低保、就业、突发事件、矛盾纠纷调处、群众诉求、社情民意等数据,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预见性和精细化水平。
3、运用大数据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利用大数据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汇聚民众在公众教育、医疗、健康、社保、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的行为数据,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提前感知服务对象的状况和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主动化服务。支持公共服务部门加强与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共同建设社会基础数据库,助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开展公共服务创新,着力破除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医疗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公共服务难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数据在城乡间共享和流动,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数据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服务便利化。
(五)协同创新形成产业发展新支柱
1、利用大数据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以政府和社会数据开放为契机,发掘数据资源,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围绕大数据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各类适应大数据创业的新型孵化平台。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及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大数据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接口资源、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研发工具等,降低创业的技术和关键资源获取成本。
2、利用大数据促进产业协同创新。鼓励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大数据科学研究,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产品研发。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政府和行业数据资源整合。通过政企协作、示范应用等方式,带动形成行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
3、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通过引进行业领先企业与培育本地企业相结合的模式,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终端制造、平台构建、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全力引进大数据龙头企业。
(六)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快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综合防护的技术手段支撑,提升域名体系网络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党政机关及重点领域网站的安全防护,加快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失泄密监管系统和防窃密技术等支持系统的应用,推进基层党政机关网站向安全可靠的云服务平台迁移。
2、加强信息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建设、谁维护”“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和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信息数据资源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
3、加强敏感信息保护。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行为。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政府机构、企业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严格规范政府机构、企业收集数据行为。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领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试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五、重大工程
(一)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落地,推动建设大数据基地,加快建立“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构建数据资源支撑体系,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数据资源统筹存储、共享开放和开发交易。
1、加快大数据基地建设。运营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推进通信运营公司和北大方正、浪潮等互联网公司大型数据中心落地,建设大数据集聚区和大数据存储灾备基地,吸引大型互联网企业、专业数据中心运营企业等相关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数据运营中心和备份中心。
2、加快“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建设。立足市内数据中心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全市一体化的“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依托“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各类数据中心、大数据交易所、专业机构等渠道平台数据,构建汇聚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大数据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库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
——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采用先进的混合云(私有云+公有云)方式,依托“智慧忻州”大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市直各部门新建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部署,原有业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涉密系统除外)。各级部门业务系统所需基础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支撑软件和运行维护等均由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统一提供,各部门只负责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电子政务云平台建成后,部门数据、业务系统与承载的技术环境逐步实现分离,各部门基于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不再需要单独自建、更新和升级技术环境,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建立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格局和机制,推动部门通过政府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获取共享数据,从而促进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加强数据管理,把信息共享贯穿于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督等全过程,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
——建设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统筹管理可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提供面向公众的政府数据服务。在依法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优先推动医疗、卫生、环境、交通、旅游、文化、质量、气象等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制定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明确数据开放范围、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
——建设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大数据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数据资源交易平台,促进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流通和整合,创新大数据产权交易模式,为政府机构、科研单位、企业及个人提供数据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
(二)努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
加快推动政府大数据深化应用,鼓励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委托开发等方式率先开展政府大数据示范应用。重点组织实施“十大领域应用示范”,探索发展应用模式,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1、开展公共安全大数据示范应用。完善“平安忻州”系统应用建设,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加快汇聚整合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管、消防、质监、财政等部门基础数据和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相关数据,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应急管理应用,完善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数据库群,为应对和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数据支持。
2、开展文化旅游大数据示范应用。依托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梳理我市特色古建宗教、黄河文明、红色经典等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大数据挖掘、整理,将我市特色旅游景点如五台山、芦芽山、雁门关、禹王洞、老牛湾等名胜景点汇集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文化旅游平台,全方位展现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运用旅游大数据资源,深化旅游品牌推广,建立完善产业大数据库。推进我市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旅游资源信息、旅游产品与旅游公共服务高度融合,实时为游客提供旅游景区配套信息服务。加强对重点景区游客流量在线监控、实时监测,开展客源、游客需求等监测分析,提升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理能力。
3、开展工业大数据示范应用。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需求,加快推进“工业云”服务,创新云应用,运用大数据驱动智能制造发展,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技术在全产业链集成应用,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制造模式变革。加强工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兴制造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等在线增值服务。重点在煤炭、冶金、电力、煤机制造、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4、开展农业大数据示范应用。围绕“农业云”建设,整合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我市农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在“三农”经济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形成农业领域相关产业链的多维数据体系,汇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监测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灾害预警、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方面数据资源。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构建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三农”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5、开展能源大数据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我市煤炭资源优势,深入推进煤炭、焦化、煤化工等相关产业链大数据挖掘应用。整合煤炭数据资源,在数字矿山、智能生产、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采集、挖掘和应用,做强做优煤炭领域大数据应用,提升煤炭资源利用的综合效能。加强智能电网大数据体系构架,推动风力、光伏等多源异构发电数据的集成和供给交易。着力推进风力、光伏、煤层气等各类新能源数据整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能源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革命。加强对煤层气、天然气等新能源数据挖掘,探索新型能源综合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煤—电—数据”一体化发展研究,探索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新模式。
6、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示范应用。全面规范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管理,加快建设和完善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县(市、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广居民健康卡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公共卫生、临床科研、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药品供应、教育培训和引领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推进网上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便民惠民服务,基本形成卫生行业系统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建立适应市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努力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推动医疗行业治理及临床医学科研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疾病防治和持续性健康服务。
7、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示范应用。以全市扶贫信息系统中人、户、村等扶贫对象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全市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库,研究开发与各行业部门精准帮扶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和基准扶贫数据分析、展示平台。实现扶贫开发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扶贫开发部门向行业部门提供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为各行业部门将帮扶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投放提供支撑。各行业部门将帮扶政策措施落实的数据信息反馈扶贫开发部门,为扶贫开发部门分析全省贫困退出提供依据。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对扶贫对象识别的常态化信息比对,促进扶贫对象识别,提升帮扶精准度,为脱贫攻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8、开展交通物流大数据示范应用。开展交通物流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整合现有物流平台功能,综合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类基础和专用信息,整合物流电商、物流调度、物流综合服务、支付结算等数据资源,提供物流信息共享服务,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数据港,实现物流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汇聚共享。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发展物流金融、物流保险、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集成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户、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旅游船舶、从业人员、执法人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基本要素和交通证件、执法案件、货运单据、客运票据等核心要素数字资源,逐步建立各个相关政府部门、交通系统内部各部门、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采集、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
9、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示范应用。建立全市电商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挖掘分析,提供按需、优质的个性化服务,鼓励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利用大数据支撑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提升、信用建设和定制服务等,研发面向全行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支持建设农产品交易平台,深化大数据在农村电商中的应用发展,改造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提升供应链反应速度和灵活性,促进农产品交易标准化、互联网化和可追溯化。
10、开展金融大数据示范应用。建设全市金融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汇聚、分析、融合、发布,为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发布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发布平台,实现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将现有金融监管平台纳入金融大数据平台,对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投资理财、P2P等网络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进行监管。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产业合作,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融资、储蓄、保险、清算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信息服务。
(三)提高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保障水平
不断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广可信、可靠、可控的安全技术、产品与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大数据安全信任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手段,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大数据健康稳定发展。
1、坚持依法监管,加强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建立完善大数据交易、流通和监管机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检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国家及地方网络信息安全法规标准,出台地方相关政策制度,要求云服务商通过安全审查。建设市信息安全和大数据监控平台,促进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数据采集与共享,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情报共享和研判处置体系。建设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和僵尸木马蠕虫监测处置综合管理平台,完善IDC/ISP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功能,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网络攻击破坏、通讯信息诈骗、滥用数据、窃取和售卖企业与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
2、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下的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安全技术研究,构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评测机构一体化的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重点做好大数据平台和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自主、可信软硬件替代工程,推动自主、可信软硬件设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党政机关先行示范推广,有序推进电力、金融、教育、医疗、工业、通信等重要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替代。
3、建立部门协同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信任体系,建立以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为核心的安全认证平台,通过“一证通”,强化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电子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用。规范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建立健全安全专用产品备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建立科学的网络安全与密码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密码技术在保护网络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4、大力推广应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网络信息系统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以网络安全监测云平台、内网威胁感知监测平台等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多元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及风险感知和安全事件识别及处置能力。
5、落实国家应急体制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灾备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社会化服务”相融合的模式,利用现有资源互为灾备,根据需求不断扩大“同城灾备”或“异地灾备”规模,逐步实现容灾备份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忻州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领导全市大数据基础建设、发展应用等方面各项工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组建大数据管理机构,统筹领导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整合技术支撑力量,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和数据资源合规性审查,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二)加大政策扶持
出台《忻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措施》,为大数据发展提供用电、土地、财税、资金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政府采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整合各类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大数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融资渠道,努力为企业重组并购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
(三)完善法规制度标准
围绕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开放等,积极参与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
(四)积极招商引智
制定激励措施,在全市营造发展应用大数据的氛围,动员机关、社会、企业诸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开渠道,大力招商引资。鼓励引进大数据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高校设立大数据学院,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积极为大数据专业毕业生提供多渠道就业机会,为我市大数据发展培养基础性人才。
(五)加强合作交流
加强各领域的合作交流,积极借鉴先进的技术、经验,鼓励有实力的大数据企业、机构,在大数据技术探索研究、创新应用等方面寻找合作机会,寻求合作项目,促进大数据领域创新合作和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