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欧洲的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被赋予新内涵,也呈现明显的互补性。务实推动经济新常态下中欧智慧城市合作,可以帮助中国走好经济新常态,助推欧洲走出经济新常态。做好经济新常态下中欧智慧城市合作发展,既是各自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助推中欧经济转型发展的良方。中欧双方要尊重经济规律,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双方智慧城市合作的目标、原则、领域和机制,不断提升智慧城市发展与合作的质量。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智慧城市:中欧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步伐提速,全国自上而下兴起了城镇化研究、建设与发展浪潮。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城镇化成为中欧双方交流合作的主要议题之一。2012年,中国政府与欧盟签署了《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全面开启了中欧城镇化合作。2013年年底,为适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对传统社会治理、城市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冲击,深入研究城镇化的绿色、环保、可持续,中欧又启动了智慧城市合作,进一步探讨智慧城市新理论和分享应用实践。但是随着中欧各自步入经济新常态,中欧经济发展呈现不同特点,智慧城市建设也呈现新内涵。因此,做好经济新常态下中欧智慧城市合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欧经济新常态下智慧城市发展的新内涵
(一)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智慧城市发展新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和7月对中国经济新常态做了重要论述,并在11月份的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对经济新常态的重要特点做了阐述。中国经济新常态是对中国今后一段时间经济发展所做的趋势性判断,是研究经济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做好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必须遵循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规律,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下智慧城市发展的新内涵。
1.更强调理性发展。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之一是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这是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征。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也将受到下行和降温的压力。2015年年末地方政府负债率23.6%,[1]远超美国地方政府和加拿大的上限,政府投资拉动智慧城市建设预期下降。股市债市等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资金仍然是制约智慧城市发展的首要因素。但也要看到,智慧城市的降温、减速和动荡是相对的。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揭示,截至2015年9月,全国95%以上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总计约500多个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2]出于城市治理的需要,政府也须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对人口、经济、社会的精准管理和调控。
2.更注重培育新业态。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之二是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这是经济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要摒弃过去土地城镇化、工业围城化的老路子,防止简单上马高新技术项目就等同于智慧城市的思维。智慧城市建设要立足扩大内需,主动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提升城镇化的质量。要通过“互联网+”与传统线下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新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形态,拉动消费增长,服务于城市居民。比如网络约车,将数以亿计的线下车辆集中到网络平台上,直接向几亿注册用户提供车辆服务,既解决了就业问题,也让利消费者,刺激了消费需求。
3.更注重技术创新。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之三是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这是经济新常态的核心内涵。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基础性、关键性信息技术的突破,掌握一批核心技术。要告别过去圈地建各类智慧城市产业园、全部引进外国品牌入驻、依托外国品牌支撑的智慧城市发展模式,要着力培育优秀国产品牌,鼓励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使用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要加强对物联网的研发能力,推进物联网在生产制造、物流商贸、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形成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打造智慧城市的升级版。
4.更强调市场主体。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之四是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这是经济转型发展的机制保障。智慧城市建设投入大、周期长,投资规模少则数十亿,多则上百亿。智慧城市建设首要解决的是融资问题,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主要渠道的多元融资体系,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企业单位、信托、租赁、证券、创投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商、民间资本等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要明确智慧城市业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