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权威解读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7-06-22

创新驱动公安发展 科技引领警务变革

《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权威解读

●一个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需求,开展四类创新,促进技术与装备的五化应用,提升公安工作四方面能力,推动警务模式四个转变

●三项具体行动:实施“421专项”,突破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技术;实施“221工程”,创建100个以上科技创新示范单位;实施“521计划”,建成高水平公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四大主要任务:夯实科技理论基础,增强公安发展内生动力;构建共性技术体系,促进信息资源深度融合;研发新型智能装备,提高防控打击综合能力;加强集成应用创新,推动警务模式转型升级

□本报记者 杨淑珍 通讯员 林 智 楼观涛

几滴血样,通过DNA检测,让被拐儿童成功找到亲人;大数据比对,分分钟锁定嫌疑人,已不是天方夜谭;探头“站岗”,鼠标“巡逻”,天网覆盖城乡守护群众安全;无人机空中“探视”火灾事故,清晰详细的现场画面即刻传回,为科学救援提供依据;扁平化系统指挥,一呼百应,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目前,现代科技、高精尖装备和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于警务工作,成为公安机关破解瓶颈短板、把握治安主动权的强力“助攻手”。

如何进一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实施,让智能警务服务群众更贴心、防控管理更有序、打击犯罪更有力?日前,公安部印发了《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负责人,并对规划重要内容进行权威解读。推动警务工作迈入智能化时代

★现代科技已广泛应用于各项警务工作

问:轻点鼠标,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视频侦查,打造了“从像到案”“从像到人”的全新侦查模式……当前,现代科技应用于警务工作的生动场景可谓比比皆是。请您简要介绍下“十二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答:目前越来越多的先进科技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十二五”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面向公安工作重大科技需求,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积极推动公安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科技成果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服务群众和公安队伍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体现在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有力支撑了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优秀人才培养,全警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其次,公安科技投入明显加大,科技资源总量快速增加,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实现了突破;

第三,公安科技应用更加深入,信息化系统与科技装备覆盖了各级公安实战部门,实现了强警增效,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科技基础。

★“十三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

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孕育兴起和交互影响,我国也明确提出了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应该说,公安科技创新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公共安全领域政用产学研紧密结合,为公安科技创新的发展奠定了新基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深入实施,科研体系日益完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公安科技创新的发展营造了新格局;我国科技发展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面的提升的重要时期,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的提出,为公安科技创新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公安改革的深入实施,为公安科技创新的发展激发了新动力。

“十三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又面对更加严峻挑战。国内外不安全因素相互传导、演变的趋势更加明显,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但现有技术能力难以有效应对。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的需求和期待越来越高,更加需要公安机关不断借助科技手段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

★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尚不能满足公安工作发展要求

问:目前,科技创新服务公安实战在哪些方面亟待提升?

答:新形势下公安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尚不能满足公安工作发展要求,亟须加强整体设计和统筹实施。

我们需要通过公安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破解公安发展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问题,强化对公安工作发展的理论支撑;需要通过构建共性技术体系打破资源壁垒,解决孤岛型科技应用与一体化警务体系的冲突,提高公安科技投入的高效集约化水平;需要通过研发智能警务装备,增强科技成果与业务应用的耦合度,提升对社会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需要通过系统化的集成创新增强整体效能,实现基于技术融合的规模化业务应用,增强立体化的合成作战与综合服务能力。

★公安部制定专项规划布局“十三五”科技创新

问:最近,公安部发布了《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对下一步公安科技创新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和系统阐述,请您简单谈一谈该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答: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可以用“三个坚持”来概括,即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公安工作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开放、协同、集约、高效发展,全面统筹公安科技创新资源;坚持推动公安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科技对公安工作的基础性支撑和前瞻性引领作用。专项规划还强调了“需求引领、实战为先,技术驱动、创新发展,聚焦目标、重点跨越,统筹资源、开放协同”四个基本原则。

通过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与管理创新等四类创新;促进技术与装备的智能化、数据化、网络化、集成化、移动化应用;提升公安工作的智能感知、立体防控、快速处置与精准服务等四个方面能力;推动警务模式的四项转变,即风险防控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指挥决策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安全治理从人力密集向科技集约转变、侦查破案从循迹追踪向精准发力转变。

为此,专项规划部署了公安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夯实公安科技理论基础,突破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推进装备的转型升级,加强集成应用创新。重点开展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警情研判与快速响应、决策指挥与协同处置、案件侦查与犯罪打击、立体防控与社会服务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提高公安机关的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治理水平。

★五大措施保障专项规划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问:相信通过专项规划实施,警务工作将迈入全新的智能化时代。如何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进而达到预期目标呢?

答:为保障专项规划的顺利推进,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将公安科技创新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系统部署,要求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制订规划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级公安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统筹科技创新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积极开展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业务警种和实战部门深入推进应用创新,不断增强公安科技创新活力。

其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安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整合公安内外部资源,推动军民融合,形成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科技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加强专家咨询与论证、风险评估与绩效考核工作。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研发机构,鼓励组建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培育社会公共安全科技产业。

第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各级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实现科技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围绕“421专项”,以国家及省部级科技经费为引导,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公安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公私合作(PPP)等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模式。

第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公安科技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完善的公安科技培训体系。实施“521计划”,培养公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设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公安科技智库,优化人才梯队与结构。加大奖励激励力度,将单位和个人在公安科技创新中作出的贡献作为立功受奖、职务职称晋升、物质奖励的依据。

第五,促进创新示范应用。进一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完善部级重点实验室布局,积极申报和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保障体系,加强科技成果与标准编制、定型列装之间的政策对接。积极推进“221工程”,促进技术研发与实战业务的融合发展,系统加强公安科技创新示范建设。夯实科技理论基础,增强公安发展内生动力

专项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发展和公安改革的实际需求,密切跟踪全球警务科技发展前沿,在强化公安基础科学研究的同时,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安科技理论体系,为警务机制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提供理论基础。

加强公安学科理论建设,完善科技体系架构。发展完善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理论体系,规范公安各级学科的名称、范围和体系,明确公安技术的分类和框架结构。

聚焦前沿基础科学研究,增强持续创新能力。研究各类典型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演变规律及相关防控理论。突破侦查破案、信息通信等方面的前沿基础科学问题。

深化现代警务理论研究,把握公安工作规律。研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发展战略。探索现代警务活动规律,创新公安工作的模式与机制。

构建共性技术体系,促进信息资源深度融合

专项规划提出,要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技术开展应用攻关,集中优势资源,突出集约化创新,突破普遍存在的瓶颈性技术难题,建立完善全面支撑公安业务各方面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研究公安物联网智能感知技术,构建多维叠加的数据采集体系。研究公安物联网应用体系架构,研发多维信息一体化前端感知设备。研究基于物联网总线结构的感知数据和后端应用深度融合技术,研究公安物联网数据汇聚、分析、共享、学习等技术。

研究网络交互与主动防御技术,实现信息资源跨网络安全共享。研究公安信息网、公安通信网、公安物联网、公安移动信息网等多网络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及应用的安全技术体系,研究跨网络信息安全交换技术,研究公安信息网边界监控及主动防御技术等。

研究公安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支撑全警数据分布式综合应用。研究异构多源公安数据的采集汇聚和清洗融合技术,研究多类型公安数据的自动特征提取和结构化转换技术及相关标准体系,研究公安大数据多级、多域、多架构、多协议兼容应用技术,研究信息快速检索、高效共享、关联分析、深度挖掘和可视化应用等公安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关键技术。

研究视频共享与智能分析技术,提高海量视频的警务应用效能。研究安防监控专用数字音视频编解码及信息提取技术,研究视频监控设备间的协同技术、自适应算法及通信协议,研发超高清前端采集、传输、存储与显示共享设备,研究多模态视频信息的综合应用技术,研究视频数字化建库、解析多级服务和智能运维等关键技术。

研发新型智能装备,提高防控打击综合能力

专项规划强调,通过对警务指挥通信、监测预警、警用武器、救援处置、训练保障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战术响应装备体系,提高装备的智能化与集成化水平,提升对各类犯罪的精准打击能力,提高对火灾、交通等社会安全事故的主动防控和综合治理能力。

研发智能单警装备,提升复杂情形下单警综合实战能力。研究眼镜、头盔、手环等智能设备,形成单警可穿戴装备体系。研制基于自主可控软硬件平台的移动警务安全智能终端。研发移动警务系统安全、应用支撑平台及警务应用技术。研制单警增强型防护与处置装备。研发适应多种环境条件的一体化智能型单警作战系统。

研发应急通信装备,提升恶劣环境下应急指挥保障能力。研究在缺乏公共条件支撑等复杂环境下的应急指挥通信技术及支援保障技术。研发可快速部署、操作简捷且安全可靠的模块化应急通信技术装备。研究北斗、高分、天通等国产卫星系统在公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发宽窄带融合的警用无线集群通信装备。

研发现场处置装备,提升突发事件现场管控与救援能力。研发非致命性武器装备。研发危化品及爆炸物品现场检测、处置技术装备。研究灭火救援高新技术装备及现场信息集成与辅助决策技术。研究火灾成因调查分析技术。研发现场处置人员安全防护技术装备、现场隔离装备。研发特种警务车辆、无人机等装备,投放装备、便携式快速自充电电源、野外照明系统等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公安实战训练技术装备。研究警犬育种,特种环境作战训练、气味库建设与应用等技术。

研发快勘快检装备,提升重大案件的目标精准溯源能力。研究案事件现场勘查、微量物证提取、物证综合检验、区域环境推断与物证溯源技术。研究现场演化规律分析、四维重建与信息融合技术。制备法庭科学标准物质并建立数据库。研制物证现场快速发现、临场快速检验装备与移动实验室。研发现场勘验数据可视化展示与目标智能化关联分析平台关键技术。

加强集成应用创新,推动警务模式转型升级

专项规划指出,基于公安科技基础理论、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新型警务装备的研制,融入公安实战开展集成应用,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安全风险防控智能化水平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与服务技术能力,以科技应用推动警务模式的创新发展。

开展多系统平台的集成应用,实现警务系统互联与资源共享服务。通过警综平台与业务系统对接验证、接口更新自动监测维护,基于警综平台应用的不兼容系统间互联,警综平台和条线业务系统的同步,互联网社会服务平台统一应用框架体系,热点信息推送、自主定制的一体化应用等技术系统的集成应用,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业务协同。

开展刑事侦查技术集成应用,实现刑事犯罪主动防范与精准打击。通过对毒品种植、制造、贩运、吸食的查缉管控,毒物综合检验,涉假商品检验鉴定和假货币信息追踪,违法犯罪主体关联关系分析,电子物证、文件、印鉴印章、人像等检验鉴定,电信网络诈骗监测防范及应急处置等领域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应用,构建集刑事犯罪防范预警、现场处置、案件侦破于一体的刑事犯罪综合防控体系。

开展风险干预技术集成应用,实现重特大事故的主动监测与防控。通过高危区域风险的监测预警与主动干预、社会安全事故智慧治理与协同防控、救援现场信息融合与指挥决策、事故快速发现与勘查认定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社会安全事故主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对消防、交通等重大事故的综合评估、提前预警、即时干预与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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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意义

公安部出台《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旨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警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十三五”期间公安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提升公安科技创新水平,发挥科技对公安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公安改革和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的深入实施。

◆◆◆具体目标

突破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技术。实施“421专项”,在学科理论基础、共性技术体系、新型智能装备、集成应用创新等4个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部署20个专项任务,攻克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实现相应系统与装备的转型升级。

创建100个以上科技创新示范单位。实施“221工程”,建设2个省级公安科技创新示范区、20个市县级科技创新示范公安局、100个科技创新示范基层所队,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示范体系。

建成高水平公安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施“521计划”,培养遴选50名公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组建20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10个公安科技智库,支撑公安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