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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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新高兵法〔2016〕10号
关于印发《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 知
各师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现将《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下发你院,请认真研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我院。
2016年3月28日
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兵团分院
2016年3月26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兵团法院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兵团法院2016年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法院工作提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化要求,结合兵团法院客观实际,兵团分院党组2016年1月4日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兵团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依托兵团法院“天平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促进了信息化工作蓬勃发展,基本建成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总投资约1.3亿元。
(一)系统建设现状
兵团法院以法院专网、互联网为纽带,形成了网内互联互通、类型较为齐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十类业务应用遍及三级法院,为司法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提供了直接支持;以审判执行为主体、包括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信息的三类信息资源初具规模,实现了数据集中上报,为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1.专网建设
兵团法院二、三级专网及80%派出人民法庭的四级法院专网全部建成。二级专网平均带宽达到20兆,三级专网平均带宽达到15兆,四级专网带宽均为2兆,基本满足目前信息化工作需求。
2.科技法庭建设
兵团中级人民法院绝大多数建成2个高清科技法庭;每个基层人民法院至少建成1个科技法庭。兵团法院系统共有审判法庭169个,分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2个,中级人民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26个,基层人民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44个,兵团三级法院共建成高清科技法庭72个,占审判法庭的43%。
3.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兵团三级43家法院统一完成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系统实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庭审点播、网上庭审考评。
4.远程接访室建设
兵团三级43家法院远程接访系统全部开通。兵团分院通过远程视频终端设备,接访外地当事人,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解决了人民群众上访贵、上访难问题。
5.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兵团三级43家法院完成标清视频会议升级工作,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全部开通。很好地保障了视频会议、远程视频培训等工作。
6.专网网站建设
兵团分院、中院、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的专网网站全部开通。
7.审判执行业务管理软件研发及应用
审判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法院质效评估系统、绩效考核系统、法律文书校对系统、法律文书网上发布处理系统、邮件系统、数据集中上报系统、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刑事量刑规范化管理系统、审判支持系统,服装、人事、车辆管理系统等软件全面投入运行。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法院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水平。
8.案卷电子化及应用
兵团三级43家法院所有案卷全部实现电子化,全部实现网上调卷、阅卷、评卷,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缩短了办案期限。
9.电子签章系统
兵团各级法院全部配备电子签章系统。解决了派出人民法庭盖章难问题。为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基础。
10.执行查控系统建设
兵团三级43家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平台,全部建成了执行总对总查控室,解决执行案件查款难问题,提高了执行效率。
11.网络安全建设
兵团各级法院局域网均配备了防火墙、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扫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计算机及时进行处理。建立健全了相应规章制度。对淘汰的计算机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处理。对U盘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为部分涉密部门配备专门计算机。
12.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建设
兵团80%以上的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触摸屏、电子公告屏,极大地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案件审判执行信息。
(二)信息化应用成效现状
兵团法院信息化在推动司法公开、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了兵团党委、兵团党委政法委、法院干警和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
1.服务人民群众赢得良好社会反响
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兵团法院依托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实现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掌握更加真实、对称的信息,切实感受到能公开的信息都已公开,感受到法官居中裁判,初步实现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公开促公正,使法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倒逼审判人员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质量。
2.服务审判执行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化解司法需求和司法能力之间的矛盾。依托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审判活动主要流程节点信息的网上流转和卷宗的数字化管理,促进了审判工作程序化;依托审判支持系统,为法官提供法规查询、案例指导、量刑参考、一键排版、智能纠错等审判支持服务,使法官办案更加方便、高效;依托电子签章、远程庭审等系统,减轻了群众往来奔波之苦,降低了诉讼和司法成本。
全程留痕和监督保障严格司法。依靠信息技术全程留痕、动态跟踪的特点和优势,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对办案程序进行监控,对办案风险进行评估,对庭审行为进行巡查,实现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重要环节、重要节点、重要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制约,对主要司法行为的动态监督管理,防止司法权滥用,使违法办案无处藏身,对规范司法权力、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推动审判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形成三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指挥体系,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财产查控力度,信用惩戒力度,促使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履行法院判决;远程视频联动接访,对减少涉诉进京访,破解信访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主要问题分析
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应用不断推广,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1.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相对缺乏
发展规划对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作用相对薄弱;原“天平工程”建设方案与实施存在脱节;信息化建设亟需统一的技术标准;缺乏较为成熟的信息化建设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尚未形成全面完整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机制。
2.基础设施面临各类应用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
法院专网尚未实现全部派出人民法庭“最后一公里”全面覆盖;二、三、四级专网存在网络带宽不足问题;音视频系统互通共享困难;外部专网与相关部门互连还存在空白;互联网计算、存储和网络设备自建自管难度越来越大;移动专网和涉密内网尚未建成;网间信息交换效率低、难以充分支持业务协同。
3.应用系统整合力度和业务支持能力亟待加强
众多应用系统亟需进行功能综合和信息集成以支持融合共享,法院内部工作平台与外部服务应用之间尚未实现高效协同,诉讼服务缺乏统一入口和服务整合;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全面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下级法院、跨辖区法院、同相关政法部门之间业务协作支持能力不足;法院专网全网业务应用和审判支持系统服务法官辅助办案能力仍很欠缺,为案多人少的局面提供支撑力度不够;电子公文交换和档案管理能力亟待提高;传统人事管理系统难以充分满足司法改革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员额动态调节等需求;行政事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发展不均衡。
4.信息资源集中管理与服务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案件数据质量仍需着力提高;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和其他单位之间、不同网络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尚未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尚未建成,尚不能为群众诉讼、公众普法,司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智能分析服务。
5.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问题更加凸显
信息安全保障体制机制亟待与时俱进,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仍需大力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尚未建成,各类业务应用还缺乏统一身份认证机制;运维保障组织架构和服务模式还不完善,尚未形成对信息系统的统一管控能力,数据运维和安全运维仍未开展;信息化人才队伍保障能力亟待提高。
6.信息化应用成效仍存在很大提升空间
阳光司法影响力尚未达到应有程度,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应用广泛性和群众满意度还需着力提升,诉讼服务对各类参与人‚“一站式”支持能力欠缺;审判执行应用在“可用”基础上距“易用”尤其是“好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应用系统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法官负担,数据统计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满足广大法院干警要求;行政事务管理应用还不能适应各类业务部门需要;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应用渠道分散、覆盖范围不广、针对性较欠缺;“重建设、轻应用”的意识仍较普遍,缺少评价信息化建设成效的思路和手段,尚未建立有效的应用成效评估、通报和改进机制。
二、发展需求
新时期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面临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迫切需求。
信息化服务依法治国战略的使命更加重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信息化既是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要求各级法院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视野审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贯穿人民法院全业务、全方位和全流程,以信息化引领法院工作现代化。
信息化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任务更加迫切。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新特点,对知情全面性、沟通距离感、互动即时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兵团各级法院以满足职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大情怀着眼信息化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深化司法公开新举措。
信息化服务法院司法改革的职责更加繁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其中35项直接依赖于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兵团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引擎和强大动力,要求兵团各级法院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大格局谋划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破解法院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
信息化服务法院科学发展的机遇更加难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渗透和影响兵团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始终坚持司法工作规律的前提下,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要求兵团各级法院用抢抓时代发展机遇的大思维推动信息化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掌握科技先机,促进新兴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为推动兵团法院信息化全面转型升级提供不竭力量。
(一)业务发展需求
1.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需要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能公开的信息都已公开;需要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流程、一体化诉讼服务,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需要建立更加便捷沟通渠道,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互动更加及时、全面。
2.需要提升审判质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要求,审判业务需要全面实现网上办理,实现全程留痕和实时动态监控,通过案例参考等方式辅助法官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水平,并满足法官外出办案需要;执行业务需要加强流程节点管理,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体系;信访业务需要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和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实现统一管理;需要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
3.需要提高司法管理科学性
需要分析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态势、特点和规律,为兵团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和决策参考;推进行政事务管理机制改进和经费统一管理机制改革;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和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实现法官工作动态管理和全方位监督评价;推进兵团法院诉讼档案网上统一调阅和移送,提升诉讼档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化采购管理、项目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机制,提高信息化综合管理水平。
(二)系统建设需求
针对兵团法院信息化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和日益提高的性能要求,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拓展各类业务应用,加强数据管理和服务。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需要完善和优化五大网系,新建移动专网,构建以法院专网、移动专网、外部专网、互联网和涉密内网组成的五大网系,并通过网系整合建设兵团法院专有云、开放云和涉密云,集成各类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重点设施,构建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
(1)以兵团法院专网及相关重点设施为基础构建兵团法院专有云
需要根据兵团法院各类数据和音视频应用需求,优化技术架构,扩大专网覆盖范围,提高专网功能性能,支持业务灵活部署;加强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实现信息统一调度和管理;规范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实现多功能‚“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管理各种业务视频的接入和展现;推进科技法庭建设,满足每庭必录、每审必查要求;建设数据备份系统保障数据安全;按照标准化要求改造、新建或租用机房;建设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数字化会议系统;建设移动专网,为移动办公、巡回审判和派出执行等外出移动业务提供支撑;拓展和完善外部专网连接,为部门间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建设非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实现法院专网与其他非涉密网间的数据交换。
(2)通过社会化服务构建兵团法院开放云
需要针对兵团各级法院互联网业务不断增加对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提出的更高要求,尽可能利用社会资源,通过租用互联网公有云,构建兵团法院开放云,实现业务灵活开展、资源弹性伸缩、成本按需可控、系统稳定运行,全面提升兵团法院互联网业务支持能力。有条件时尽最大可能利用兵团电子政务外网支持司法公开业务。
(3)利用兵团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兵团法院涉密云
需要根据审判工作需求和国家保密法律和规章要求,开展涉密内网建设。利用兵团电子政务内网,开展兵团上下级法院间涉密信息传输和业务协同。根据兵团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案,创新计算、存储、使用模式,建立云服务。
2.应用建设需求
需要大力整合现有应用,覆盖全业务,贯通全流程,为职工群众和法院干警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1)丰富和整合司法便民应用以满足职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进一步改造司法公开平台,完善信息查询、案件关联等功能;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平台,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流程、“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兵团法院 12368 诉讼服务系统,提供语音和短信诉讼服务;整合政务网站,丰富新媒体和移动应用,建立更加便捷沟通渠道,使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全面覆盖。
(2)融合和完善审判执行应用以满足提升审判质效的需求
需要立足现有各类应用,大力促进审判、执行、信访及其与司法服务应用的融合;同时,根据司法改革要求、遵循《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2015)》,继续完善审判业务系统,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加强诉讼档案管理,改进案件质量评估,完善审判支撑,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数据,支撑上下级法院、跨辖区法院和政法部门间业务协作;推进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和文书公开,拓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联合惩戒范围,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完善远程接访和信访管理系统,实现信访工作统一管理;将办公办案业务拓展到移动终端;建设涉密信息系统。
(3)拓展和加强司法管理应用满足提高政务管理科学性的需求
需要建设贯通兵团三级法院的专网网站,实现信息上传下达和横向交互;完善人事管理系统,满足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等司法改革要求;完善司法政务管理系统,覆盖行政事务、档案管理、司法研究、司法辅助等业务领域,并与人事系统融合,满足兵团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
3.数据管理和服务建设需求
需要以兵团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为基础,集中信息资源,强化交换能力,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1)构建共享交换体系以支持数据整合互通
需要针对数据横向不共享的问题,建立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网系间的数据共享;针对已建设的系统之间数据关联程度不高的问题,通过“人、案、物”的主线建立司法审判数据之间的关联,实现数据的融合。
(2)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并开发各类智能化服务
需要构建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兵团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多元检索和深入分析,支持及时、准确、动态的智能化服务;以此为基础,为职工群众提供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智能服务,为审判执行提供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为司法管理提供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智能服务。
(三)保障体系需求
需要针对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加强安全、运维和人才队伍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护水平
需要对兵团法院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有效指导,明确非涉密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级别,制定中级法院涉密内网及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安全保障方案落实等级与分级保护制度,推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成等级和分级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并建设非涉密和涉密隔离交换,为应用系统跨网安全协同和数据高效共享提供安全保障。
2.加强运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运维质效
需要参照国内外相关运维标准,结合兵团法院实际,建立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动态监控覆盖100%;改变以设备完好性为目标的应急式运维管理模式,通过建立运维可视化平台,实现信息系统动态监控、故障预防和效能评估等功能,全面提升运维质效;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平台和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提供智力支持
需要健全信息化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指导力度;需用建立专家咨询队伍,利用社会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科学的专业分类体系,形成专业化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配齐配强各类专业人员;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升通道,强化实践锻炼培养,形成人才培养的良性机制。
(四)应用成效提升需求
需要切实改变“重建设、轻应用”的观念和局面,把提升应用成效作为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运行有效的应用成效评估、通报和改进机制并建设相应支撑系统,使应用成效的提升真正做到可视化、定量化、可评估、可考核;建立对信息化成果的宣传和培训机制,逐步树立兵团法院信息化的品牌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提升法官和兵团各级法院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持续推动兵团法院信息化应用成效的提升。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
㈠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为指导,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破解兵团法院点多、线长、面广、事多、人少的难题。信息化要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廉政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促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满足兵团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
㈡做好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十三五”规划的顶层设计,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㈢将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十三五”规划,要融入到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三五”整体规划之中。
㈣做好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十三五”规划与兵团法院“天平工程”项目二期的衔接和融合工作,避免重复建设。
㈤要遵循需求主导、问题导向、科技引领、自主可控、安全发展的原则。
四、建设目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兵团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二期目标要求,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目标为全面建成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2016年建成、完善兵团法院信息化2.0版,启动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工作;2017年基本建成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2018年至2020年建成、完善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
㈠扩大法院专网覆盖范围
利用有线和无线等通讯手段,将法院专网延伸至派出人民法庭,配置支撑人民法庭审判信息管理和音视频应用基础设施,实现 “最后一公里”全覆盖。完成30多个新建派出人民法庭四级专网建设工作,兵团法院所有派出人民法庭专网实现全覆盖。
㈡专网带宽扩容升级
完成兵团法院二、三、四级法院专网线路扩容工作,将兵团分院到各师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专网线路带宽扩容到200M,中级人民法院到各基层人民法院的三级专网线路带宽扩容到100M,基层人民法院到派出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线路带宽扩容到50M。兵团法院二、三级专网线路实现负载均衡双线热备。
㈢对法院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对兵团各级法院局域网和广域网节点设备进行更新及升级工作;完成对兵团各级法院的局域网络及相关办公设备和广域网节点设备进行淘汰、升级、更新、改造。核心网络设备实现双设备冗余备份,双链路上行连接,建成大容量、高稳定、不间断运行的专网;建设千兆接入、万兆核心的网络系统;规范域名和IP地址管理;推动网络、计算、存储设备和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国产化。
㈣数据中心建设
在兵团分院建设兵团法院数据中心,对兵团法院全业务数据进行集中管理。该数据中心包括:建设法院专有云和法院开放云。将兵团法院重要业务数据备份到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北方数据备份中心,以确保数据安全。
㈤完善科技法庭建设
1、兵团分院、13个中级人民法院、29个基层人民法院及66个派出人民法庭,所使用的179个审判法庭均建成科技法庭。
兵团各级法院依托科技法庭实现远程取证、远程开庭、远程出庭、远程提讯、当庭多媒体证据展示、异地多法院联合审理等功能。所有案件庭审过程实现录音录像、一案一刻,所有案件审理过程实现全程留痕。可以公开的案件全部实现庭审直播、点播。
2、兵团所有看守所及监狱至少建成一个远程提讯室(共需建约56个远程提讯室),为刑事案件实现远程提讯奠定基础。
㈥建设网间交换系统
兵团分院及确有需要的中基层法院建设非涉密隔离交换系统,中基层法院也可利用兵团分院的非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兵团分院及中级法院建设涉密隔离交换系统。
㈦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平台
兵团分院建设完善辖区法院诉讼服务网,整合网上诉讼、律师服务、申诉信访、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平台和功能,结合诉讼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诉讼服务。支撑诉讼服务从信息提供向业务参与转变,从个别流程参与向全流程参与转变,融合线下和线上司法资源,实现网上立案、缴费、举证、质证、阅卷、开庭、送达等工作;实现收集用户评价和问题反馈功能;建成电子法院,积极参与“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实现与其他部门公共服务协同。
㈧推进音视频融合共享
兵团分院建设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中基层法院接入兵团分院的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实现三级法院视频联网。各级法院建设完善视频会议、科技法庭、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执行指挥和安保监控等视频系统,并完成高清改造。
㈨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
兵团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大厅,配备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立当事人、律师电子阅卷室,对接诉讼服务平台,支撑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
㈩建设全国统一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兵团分院建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健全人工坐席服务机制,覆盖兵团各级法院,并实现12368短信服务全国统一管理和交互;与其他诉讼服务系统及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应用系统贯通,充分纳入全流程诉讼服务平台。
(十一)标准化机房建设
兵团各级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制定的《全国法院标准机房建设规范》要求,完成标准化机房建设或改造工作。
(十二)数字化审委会建设
兵团每家法院完成1个数字化审委会建设。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十三)政务外网网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兵团法院系统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实现法院政务公开,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及时收集、反馈群众意见,有利于扩大法官司法能力,尤其是把握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
(十四)软件研发及应用
1、改造完善司法公开平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要求和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改造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实现平台内和平台间案件在一审、二审、再审过程中流程、文书、执行等信息自动关联,支持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一站式”信息查询。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实现电子证据、电子卷宗、庭审音视频等实体信息公开。完善用户导航、行为分析、建议收集等功能,实时评估司法公开效果。
2、以支持横向融合和纵向协同为重点升级拓展审判业务系统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和人民法院相关标准规范,兵团分院升级拓展审判业务系统,强化与执行、信访等其他应用系统融合,实现案件信息自动关联;实现对证据及采信、庭审音视频等实体信息管理,形成电子诉讼档案,实现上诉二审电子卷宗移送和司法统计自动生成;支持跨行政区划案件审理、证据裁判、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案件受理制、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监督机制、司法协助等司法改革要求;实现上下级法院、跨辖区法院,以及与检察院、监狱等政法相关单位之间的业务协同。
3、以加强执行联动为重点拓展执行业务系统
升级改造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商业银行、房产局、民政局、国土资源管理局、车管所、民航、高铁、证券公司、股票交易机构等全部查控单位的业务协同,满足分对分执行查控的需要;建设或完善信用惩戒系统,实现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全面联动,形成信用惩戒新模式;以自建或租用系统模式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建设财产刑执行管理系统支持财产刑执行统一管理。
4、以四级法院信访业务贯通为目标完善信访业务系统
完善信访业务系统,支持四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业务贯通,支持信访终结和接访督导管理;实现与诉讼服务平台融合,与信访部门的系统对接。
5、完善审判管理系统
建设完善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等六类审判管理应用,实现案件质效自动评估,庭审和文书等自动化评查、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6、建设基于大数据智能服务的审判支持系统
建设完善案例参考、量刑规范、线索发现、舆情分析等审判支持应用,无缝集成到审判业务系统,智能辅助法官办案,支持法律统一适用、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裁判文书说理等司法改革要求。
7、基于法院专网完善兵团三级法院内部网站
完善兵团三级法院内部网站,整合法院内部网站信息,实现即时消息协作、通知、发文、信息报送、业务交流、桌面视频、图书馆、专业资源库等信息融合,进一步支持上下贯通的法院专网信息共享;建设法官教育培训平台,实现法官线上培训学习功能。
8、推动办公办案系统向移动应用延伸
兵团分院将办公和办案系统向移动端拓展,实现移动端办案、办公、办会,以及现场庭审录像、文书制作、远程电子签章、外出执行(送达)等功能,促进移动应用向其他司法业务领域延伸。
9、建设涉密应用系统
兵团分院及各中级法院,建设涉密办公和办案业务应用,支持上下级法院涉密信息传递和业务协同,按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求部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10、以实现人与案、事融合为重点扩展人事管理系统
兵团法院统一建设支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法官教育培训及法官工资管理等司法改革要求的新型法院人事管理系统,并与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等应用系统融合,实现人事、案件、政务信息共享,支持对法官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和全方位监督评价。
11、以司法政务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扩充司法管理系统
兵团法院统一建设行政事务、档案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后勤装备、司法研究、信息化和司法辅助等各类司法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并与审判执行、人事管理等应用系统融合,实现以案件、人、事为维度的各类司法政务精细化管理。
12、以数据全覆盖为目标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
兵团分院建设完善辖区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将数据资源范围从审判执行数据扩展至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和信息化管理数据,并按需扩充外部数据,集成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通过各类数据关联,实现高级以上法院之间“案件、人员、财务、外部”数据的一体化。
13、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
兵团分院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大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支持分布式数据处理,实现对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支持审判、执行等业务应用系统;各级法院开展元数据和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建立长效数据互信机制。
14、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建设完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兵团分院基于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法院之间和法院内外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支持各级法院内部及其与外部应用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
15、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
兵团分院以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为基础,拓展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构建审判业务、司法文书和机器学习算法数据分析模型,利用商业智能、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手段,对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中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展现,支持多维分析、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等大数据服务。
16、开发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智能服务
兵团分院面向人民群众,开发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智能服务,提供诉讼服务应用、当事人信用、律师评价推荐、案件胜败诉因素、司法建议、社会管理专题、案例研判、信访咨询和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等公开与诉讼服务成效和对外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
17、开发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
兵团分院面向审判执行,开发立案监控预警、审判智能决策、执行智能决策和风险自动识别预警等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并与审判执行业务和审判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18、开发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智能服务
兵团分院面向司法管理,开发审判资源配置评估、司法研究与指导、人员选拔评价、工作量智能评估、信息化成效评估和视频智能分析等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智能服务,并与管理决策和人事工作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为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19、对接全国法院业务应用统一身份认证融合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国法院业务应用统一身份认证技术规范和建设要求,开发统一身份认证融合平台;兵团法院按需部署统一身份认证融合平台节点,配置认证和密钥管理服务设施,与法院人事系统对接,与各类业务应用认证方式集成,实现兵团法院业务系统用户身份统一认证。
(十五)兵团法院移动办公专网建设
推动办公办案系统向移动应用延伸,将办公和办案系统向移动端拓展,实现移动端办案、办文、办事、办会,以及现场庭审录像、文书制作、远程电子签章、外出执行(送达)等办案功能,促进移动应用向其他司法业务领域延伸。
(十六)涉密内网及涉密云建设
兵团分院及各中级法院全面建成涉密内网,开展涉密办公和办案业务应用,支持上下级法院涉密信息传递和业务协同,按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求部署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满足兵团法院涉密信息传输及处理的需求。
(十七)完善外部专网连接
兵团分院建设外部专网,按需采用专线、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等多种接入方式与相关部门互联,为部门间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撑。
(十八)加强信息管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兵团分院、中级法院建设信息管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基层法院每院配备一台车载执行指挥视频系统。信息管理中心应具备统一调度、大屏集中展示功能,实现信息汇聚、信息管控和安全策略部署;执行指挥中心应具备多级指挥功能,实现统一指挥、执行现场音视频实时传输和交换。
(十九)网络管理
兵团法院二、三、四级网络配备网络管理系统。有效的管理全网网络资源,监控网络相关操作,迅速定位和解决各级网络故障,测定和跟踪网络数据流量变化。对各级网络设备的配置、故障、性能、状态,实现集中指导下的分级分布管理。
(二十)推广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
在审委会会议室、大法庭等重要场所,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支持远程业务、远程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等应用。
(二十一)安防建设
对兵团各级法院的重点窗口、审判法庭、羁押场所、重点部位、重点部门,安装高清安防监控设备。增强安全防范,确保法官、当事人的人生安全,维持法院审判、办公场所正常秩序。
(二十二)信息系统安全
1、加强兵团各级法院网络安全系统建设。按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建设符合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制定并落实符合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等级为第三级的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2、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按照存储、处理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科学界定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对涉密网络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国家保密标准,建设符合分级保护要求的保密技术防护设施,制定并落实符合分级保护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检查测评和涉密网络防护改造工作。
(二十三)运维保障
1、运维服务保障途径
兵团各级法院信息化方面的硬件、软件、数据、安全运维服务全部实现外包。从根本上解决兵团法院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缺、专业能力差、技术力量弱等问题,确保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建设运维可视化平台
兵团分院及各师中级法院建设运维可视化平台,建立信息系统质效评价指标体系,集成基础设施、应用、数据和安全运维系统,基于运维系统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信息系统质效评价,并以可视化方式展现。
3、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基础设施运维系统,实现对法院专有云、开放云和涉密云环境中的主机、存储、系统软件、网络、机房等基础设施进行监控和管理;健全完善应用运维系统,对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响应时间、负载等主要性能参数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并落实规范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运维机制。
4、建立健全数据运维和安全运维体制机制
集成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备份系统等数据相关系统的运维管理功能,建设数据运维系统,实现对数据存储管理、传输交换等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开展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分析服务工作;建设安全运维系统,集中监控和管理安全设备,实现安全状态监控及全网安全态势分析。建立并落实规范化运维机制,对数据资源和安全防护系统实施运维工作。
5、建设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平台
兵团分院根据应急管理相关要求,按需建设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平台,实现应急值守、监测防控、预测预警、辅助决策、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等功能,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6、建立应用成效评估和改进机制
以人民群众、律师、当事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服务及时性、服务满意度等为关注点,利用司法为民应用成效评估系统,形成针对司法为民应用的成效评估机制;以法官为服务对象,以应用使用率、方便快捷度、业务支撑能力、系统智能化等为关注点,形成针对审判执行核心应用的成效评估机制;以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为服务对象,以数据应用效果、决策支持能力、管理业务协同融合能力等为关注点,形成针对司法管理应用的成效评估机制。兵团分院建立辖区法院评估指标发布、指标指数反馈、指标评估、结果通报、问题分析和改进机制,提升信息化的整体应用成效。
五、建设资金保障渠道
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将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列入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建设规划中,以兵团解决建设资金为主要渠道。从国家“天平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中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及每年从中央转移支付3600万元中,统一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为补充建设资金。内地兄弟法院援疆资金及最高人民法院援助资金为辅助建设资金。
六、保障措施
㈠项目组织、工程组织、管理机构
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孙新民,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副组长:郭建平,兵团分院副院长;成员:王多勇,兵团分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聂忠泽,兵团分院纪检组组长;邢涛,兵团分院政治部副主任;郭春祥,兵团分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骞金顺,兵团分院信息中心主任;张凯,兵团分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兵团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和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㈡技术机构人才队伍保障
兵团分院成立独立的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至少配备4名在编技术人员,负责兵团分院及兵团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须至少配备1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至2名聘用技术人员,负责本院及所辖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工作。基层人民法院须至少配备一名在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院的信息化工作。
㈢建立完善信息化考核制度
兵团各级法院须建立各自的信息化管理考核制度,将信息化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落到实处。
㈣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拓宽各类经费筹措渠道,在保持系统建设较高资金投入水平的同时,加大安全、运维和人才等信息化保障以及应用成效提升专项资金投入;做好规划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投资足额、及时到达;建立财政部门会同各级人民法院编制财政预算的会商和协调制度,加强对法院信息化投入的全面预算管理。
㈤加强应用、强化管理
兵团各级法院要加大信息化在便民利民、司法公开、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应用管理工作,要将信息化应用列入信息化考核制度中去,强化应用培训的力度,拓展培训渠道。继续通过兵团法院干警综合能力素质应用性测试途径,提高网管员专业业务能力,提升保障水平,促进信息化应用工作,彻底扭转重建设轻应用的局面。
㈥软件系统研发组织
兵团法院组建一支由资深法官、软件工程师、律师、司法行政人员组成的研发队伍,从多个维度全方位研发兵团法院信息化3.0版相关软件。
㈦廉政警钟长鸣,依法合规建设
针对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大、廉政风险高的特点,兵团各级法院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强对技术人员廉政教育。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按照“十必须、十不准”廉洁从政要求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增强法纪意识,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始终坚持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在重大项目上坚持集体讨论制,针对立项、采购、招标、评审、验收、资金使用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和监督审计制度,严把关口,涉及重大资金使用和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要依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全部全程介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强化管理和制度监督,确保风清气正的信息化建设环境。
附表:重点建设任务实施路线图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 |
以云计算为支撑,构建全要素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 |
扩大兵团法院专网覆盖范围 |
兵团法院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派出人民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配置支撑人民法庭审判信息管理和音视频应用基础设施,初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
完成所有新建派出人民法庭专网接入工作。 |
完成所有新建派出人民法庭专网接入工作。 |
完成所有新建派出人民法庭专网接入工作。 |
完成所有新建派出人民法庭专网接入工作。 |
2 |
专网带宽扩容 |
兵团分院启动专网带宽扩容,中基层法院完成专网带宽扩容,二级专网平均带宽扩容到40M,三级专网扩容到30M。 |
中基层法院完成专网功能性能提升,二级专网扩容到100M,三级专网扩容到50M,四级专网扩容到20M。 |
中基层法院进一步完成专网功能性能提升,二级专网扩容到200M,三级专网扩容到100M,四级专网扩容到50M。 |
|
|
|
3 |
法院网络设备升级改造 |
兵团分院启动专网功能性能提升工作,各级法院完成备份软件升级、科技法庭存储扩容等建设工作。 |
中级法院完成现有办公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存储、备份、机房环境等设备进行淘汰、升级、更新、改造。 |
基层法院完成现有办公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存储、备份、机房环境等设备进行淘汰、升级、更新、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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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兵团法院数据中心建设(专有云、开放云) |
兵团分院完成兵团法院数据中心规划设计。 |
兵团法院全面完成数据中心建设,并逐步开展应用迁移。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应用迁移,并按业务需求,逐步扩容资源池规模。 |
按应用系统上线部署,全面扩容资源池规模,满足法院业务日益增长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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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5 |
以云计算为支撑,构建全要素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 |
科技法庭、远程提讯建设 |
新建科技法庭70个,其中中级法院新建3个,基层法院新建31个,派出法庭新建36个。中级法院完成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建设。满足兵团法院所有案件实现庭审直播、一案一刻。 |
完成远程提讯室建设工作。 |
|
完成新成立派出人民法庭的科技法庭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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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网间交换系统 |
兵团分院完成网间非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和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建设规划设计。 |
兵团分院完成非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建设,中基层法院使用。 |
兵团分院完成涉密隔离交换系统建设,中基层法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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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平台 |
兵团分院完成裁判文书自动上网接口系统、网上申诉信访系统、律师服务平台、短信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等应用统一建设,中基层法院完成接入。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律师服务、人民陪审员管理,实现网上立案、缴费、证据交换、法律程序申请、阅卷、开庭、送达、调解等便民服务,实现收集用户评价和问题反馈功能。兵团分院完成线上和线下司法资源融合。 |
兵团分院建设兵团法院诉讼服务网,进一步扩展诉讼服务系统,全面覆盖证人、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等所有诉讼参与人。 |
中基层法院完成线上和线下司法资源融合。 |
各级法院完成线上和线下司法资源融合,积极参与“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实现与其他部门公共服务协同。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8 |
以云计算为支撑,构建全要素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 |
推进音视频融合共享 |
兵团分院完成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建设。 |
各级法院完善视频会议、科技法庭、远程提讯、远程接访、执行指挥和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完成标清到高清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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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 |
兵团分院制定辖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标准和完成试点法院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包括触摸屏、LED大屏幕信息展示、访客登记、电视宣传栏、档案查阅服务平台、网上立案系统等。 |
依据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 |
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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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兵团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 |
兵团分院完成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实现兵团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统一管理。 |
根据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12368服务热线服务内容,与其他诉讼服务系统及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应用系统融合。 |
根据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12368服务热线服务内容。 |
根据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12368服务热线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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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1 |
以云计算为支撑,构建全要素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 |
标准化机房建设 |
制定兵团三级法院机房建设规范。 |
兵团各级法院按照机房建设规范完成标准化机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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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字化审委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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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完成数字化审委会建设。 |
中基层法院完成数字化审委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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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政务外网网站建设 |
各中院全面完成政务网站建设。部分法院建立热点案件报道、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监督举报、沟通联络等栏目建设。 |
各基层法院全面完成政务网站建设。部分法院建立热点案件报道、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监督举报、沟通联络等栏目建设。 |
兵团分院整合兵团法院政务外网网站群。 |
完善兵团法院政务外网网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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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聚焦“一站式”服务,构建全业务全流程业务应用平台 |
改造完善司法公开平台 |
兵团分院根据审判流程公开业务标准完成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升级改造。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实现电子证据、电子卷宗、庭审音视频等实体信息公开,实现平台内和平台间案件审理过程中流文书、执行信息自动关联,实现微信、手机APP等途径公开,实现对案件及其关联案件“一站式”查询。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司法公开向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完善对司法公开信息一站式查询及用户导航、行为分析、建议收集等功能,实时评估司法公开效果。 |
兵团分院整合本辖区、本院的所有司法公开信息并进一步分析利用,实现对司法公开效果的实时评估。 |
全面完成整合兵团三级法院所有司法公开信息并进一步分析利用,实现对司法公开效果的实时评估。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5 |
聚焦“一站式”服务,构建全业务全流程业务应用平台 |
以支持横向融合和纵向协同为重点升级拓展审判业务系统 |
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兵团法院完成审判业务系统的完善升级,实现案件信息自动关联,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 |
兵团分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对业务系统进行试点建设。实现跨辖区法院的横向业务协同。 |
各级法院全面实现跨辖区法院的横向业务协作。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兵团分院全面完成审判业务系统升级,实现同检察院、监狱等政法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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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以加强执行联动为重点拓展执行业务系统 |
兵团法院执行协同建设,实现“点对点”执行查控覆盖主要行业的查控单位。 |
兵团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按需覆盖大部分查控单位。建成信用惩戒系统。有条件的法院试点财产刑执行纳入统一管理。 |
兵团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按需覆盖全部查控单位。建成信用惩戒系统。 |
兵团分院建成信用惩戒系统,财产刑执行纳入统一管理。 |
全面建成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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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以四级法院信访业务贯通为目标完善信访业务系统 |
兵团分院建设兵团法院信访业务系统。 |
兵团分院完善信访业务系统,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系统联通,实现与诉讼服务平台融合。 |
实现对信访终结和接访督导的管理,实现与诉讼服务平台融合。 |
根据业务需求持续完善信访业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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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8 |
聚焦“一站式”服务,构建全业务全流程业务应用平台 |
完善审判管理系统 |
按照新法标要求和电子诉讼材料同步生成要求,兵团分院完成辖区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开发数据质量自动检测、监控工具,建立数据逻辑校验控制,保障数据的覆盖率和准确度。 |
根据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兵团分院组织开展辖区法院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工作,并实现与人事、政务和诉讼服务等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
根据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实现与互联网诉讼服务等应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中级以上法院满足智慧法院要求。 |
全兵团法院基本满足智慧法院要求。 |
19 |
建设基于大数据智能服务的审判支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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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建设量刑参考、线索分析、舆情参考等审判支持应用,无缝集成到审判业务系统。有条件的法院为法官裁判文书说理提供辅助支持。 |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完善审判支持系统。各级法院全面实现为法官裁判文书说理提供辅助支持。 |
完善审判支持系统。 |
完善审判支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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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基于法院专网完善兵团三级法院内部网站 |
兵团分院全面完善法院专网的内部网站建设,并纳入法院专网门户,实现信息共享。 |
兵团分院完善中基层法院专网门户,实现即时消息协作、通知、发文、信息报送、业务交流、桌面视频、图书馆、专业资源库等信息融合和教育培训。 |
兵团分院全面完善中基层法院内网网站建设,并纳入全国四级网站。 |
根据业务发展调整法院专网门户相关栏目和内容。各级法院根据业务需要继续完善基于法院专网的内部网站。 |
根据业务发展调整法院专网门户相关栏目和内容。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1 |
聚焦“一站式”服务,构建全业务全流程业务应用平台 |
推动办公办案系统向移动应用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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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实现移动办公办案,覆盖办公和办案主要业务关节。 |
各级法院全面实现移动办公办案。兵团分院完成人事、信息化管理等其他司法业务移动应用建设,中级法院接入使用。 |
基层法院全面完成人事、信息化管理等其他司法业务移动应用的接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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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设涉密应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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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完成建设涉密办公、电子公文交换和涉密办案等系统。 |
中级法院完成涉密办公、电子公文交换和涉密办案等系统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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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以实现人与案、事融合为重点扩展人事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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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实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法官在职培训、法官工资管理。 |
部分中基层法院实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法官在职培训、法官工资管理等系统的接入工作。 |
中基层法院全面实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法官在职培训、法官工资管理等系统的接入工作。达到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等应用系统融合。 |
各级法院全面实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管理、法官选任管理、法官业绩评价、法官在职培训、法官工资管理,实现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等应用系统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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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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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政务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扩充司法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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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建成档案管理、纪检监察、信息化管理、司法辅助等领域的应用系统。逐步建设司法研究、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后勤装备等领域的应用系统。 |
兵团分院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系统,加强与其他应用系统融合。中基层法院逐步接入各应用系统。 |
中基层法院全面接入各应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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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目标,构建信息资源智能服务体系 |
以数据全覆盖为目标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 |
兵团分院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三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人事信息覆盖率达到100%。 |
兵团分院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三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人事信息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化管理信息覆盖率达到30%。引入人口、经济、律师等外部数据。兵团分院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数据的关联。 |
兵团分院建设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三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和信息化管理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司法研究信息覆盖率达到70%,司法政务信息覆盖率达到50%。引入地理信息等外部数据。 |
兵团分院建设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三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人事、信息化管理和司法研究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司法政务信息覆盖率达到70%。完善外部数据。 |
兵团分院建设完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审判执行、司法人事、信息化管理、司法研究和司法政务信息覆盖率达到100%。持续完善外部数据。 |
26 |
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 |
兵团分院建立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大数据管理系统,辖区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准确度达到99%。 |
兵团分院完善大数据管理体系,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辖区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准确度达到99%,司法人事数据准确度达到95%。按需扩展外部数据。 |
兵团分院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辖区审判执行、司法人事、信息化管理、司法研究数据准确度达到99%以上,司法政务数据准确度达到70%以上。按需扩展外部数据。 |
兵团分院持续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工作。辖区法院司法政务数据准确度达到90%。按需扩展外部数据。 |
兵团分院完善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工作,辖区法院各类数据准确度达到99%以上。按需扩展外部数据。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7 |
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目标,构建信息资源智能服务体系 |
以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基础建设完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
兵团分院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数据资源的逐级汇总,统一交换。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共享交换。 |
完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法院内部、法院内外、与外部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 |
持续完善。 |
完成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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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 |
兵团分院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数据的深度挖掘与统计应用。 |
兵团分院完善大数据分析系统。 |
持续完善。 |
完成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实现对审判执行数据的深度挖掘与统计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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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开发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智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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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开发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完善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持续完善。 |
完成建设工作。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30 |
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目标,构建信息资源智能服务体系 |
开发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智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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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开发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审判执行业务和审判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完善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审判执行业务和审判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持续完善。 |
完成建设工作。 |
31 |
开发司法研究和工作评估智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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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开发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管理决策和人事工作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兵团分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外部数据,完善大数据服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应用。并与管理决策和人事工作等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
持续完善。 |
完成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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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对接全国法院业务应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
兵团分院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认证平台对接,辖区法院接入,实现全国统一应用系统身份认证和单点登录。 |
兵团分院持续完善与最高人民法院认证平台对接,中基层法院整合各业务应用系统入口,完成本院单点登录系统的完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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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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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兵团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
兵团分院设计并建设汇聚三级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人事信息数据和行政管理信息数据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实现以案件、人、事为维度的精细化管理,为领导决策服务,同步实现个人绩效考核评定。 |
兵团分院完成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中基层人民法院接入。 |
持续完善。 |
持续完善。 |
完成建设工作。 |
34 |
强化保障体系 |
建设兵团法院移动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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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按照建设规范完成移动专网建设。部分中院接入兵团法院移动专网。 |
中基层法院接入兵团法院移动专网,并实现移动办公办案。 |
移动专网全面覆盖各级法院,实现移动办公办案、巡回审判法庭(车)和派出执行(单兵)等业务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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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建设涉密内网和涉密云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涉密内网建设,满足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条件。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求,接入本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节点)。 |
中级法院建设涉密内网,满足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条件。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要求,接入本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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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法院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策要求,在安全保障允许情况下,尝试建设涉密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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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36 |
强化保障体系 |
完善兵团法院外部专网连接 |
兵团分院完成与外部主要相关部门的专网连接。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与外部相关部门的专网连接,部分中级法院接入兵团分院外部专网。 |
兵团分院全面完成与外部相关部门的专网连接,中级法院全部接入兵团分院外部专网。 |
提升外部专网与更多外部相关部门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
加强外部专网与业务系统融合程度,发挥外部专网更大作用。 |
37 |
加强信息管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
兵团分院、各中级法院全面完成信息管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置数据展示大屏幕。每个基层法院配备一套车载执行指挥视频系统。 |
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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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网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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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完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 |
中基层院完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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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广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 |
兵团分院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建设。 |
部分中基层法院在审委会会议室、大法庭等重要场所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 |
全部中基层法院在审委会会议室、大法庭等重要场所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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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安防建设 |
兵团分院完成安防建设。 |
中级法院完成安防建设。 |
基层院完成安防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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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41 |
信息系统安全 |
持续开展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
兵团三级法院全面完成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
兵团分院、中级法院全面完成非涉密等保三级以上重要信息系统的测评和整改。 |
基层法院完成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和整改。 |
测评和整改。 |
测评和整改。 |
42 |
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和分级保护工作 |
兵团分院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建设。 |
中级法院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测评和整改。 |
测评和整改。 |
测评和整改。 |
测评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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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运维保障 |
建立科学的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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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建立运维质效评估办法和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各级法院建立运维管理机制。 |
各级法院完善和优化运维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服务管理的专业性、高效性和规范性。 |
各级法院持续完善和优化运维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服务管理的专业性、高效性和规范性。 |
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运维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服务管理的专业性、高效性和规范性。 |
44 |
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体制机制 |
兵团分院建设或完善基础设施运维系统。 |
部分中级法院建设或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系。 |
60%的中级法院建设或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 |
80%的中级法院建设或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 |
各级法院全面完成建设或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和应用运维系统。 |
序号 |
主要方面 |
重点任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45 |
运维保障 |
建立健全数据运维和安全运维体制机制 |
兵团分院建设数据运维系统和安全运维系统,建立安全防护系统和安全运维体制机制。 |
中级法院接入数据运维系统和安全运维系统。 |
基层法院接入数据运维系统和安全运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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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建设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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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完成应急处理平台建设。 |
中级法院建设应急处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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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设推广可视化运维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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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建设可视化运维平台。 |
中级法院接入可视化运维平台。 |
完善可视化运维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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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建立应用成效评估和改进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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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分院建立并运行针对本辖区法院的应用成效评估和改进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和问题分析为应用系统提供反馈信息,保持应用持续改进,用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根据评估结果和问题分析为应用系统提供反馈信息,保持应用持续改进。 |
根据评估结果和问题分析为应用系统提供反馈信息,保持应用持续改进。 |
根据评估结果和问题分析为应用系统提供反馈信息,保持应用持续改进,用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送:兵团党委政法委,兵团工信委,兵团发改委,兵团财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