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7日
南宁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6〕65号)、《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作思路,促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深度融合,强化资源共享和部门业务融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务公开,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网上政府初步形成。全市各级政府服务大众、服务市场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效率大幅度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公开、智慧程度明显提高;政府治理的开放性与多元化水平明显改善;以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政务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网上政府业务支撑体系
1.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并公布服务事项目录,推进服务标准化。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服务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态、行政管辖等,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成全市统一的服务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2017年5月前完成编制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6月底前汇总成全市统一的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8月完成对外公布)
(2)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做到及时编制与公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服务事项目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依据事项下放、取消、调整等情况实时更新和公布办事指南资料。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2017年5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的调整与更新;2017年6月完成对外公布)
(3)优化再造服务流程,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大力推进容缺后补及并联审批机制,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改进服务质量,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服务提供要落实三个"不得要求"。即: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的网上办理模式。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拓宽政务服务平台
凡列入网上服务事项的,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各类事项"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完成50%服务事项线上申报;2017年12月底前完成80%服务事项线上申报。)
(5)加快市民中心建设,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推进南宁市民中心建设,在夯实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整合和升级服务窗口,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年底前完成)
(6)全面公开服务信息,网上网下协同
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相关公开材料进行梳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7)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覆盖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政务服务设施设备,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联通和无缝对接,加快推进一站式社会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完善及推广应用,最大限度将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权限下放至村(社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利用共享的网上数据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重点围绕当地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服务需求,通过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贴近基层群众开展规范便捷的网上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8)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机制。推动本市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上统一受理、在线办理、在线监管;加快应用统一项目代码,实现统一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加快实现全市各部门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或办公系统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1)统一公开标准,规范网上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根据自治区关于网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标准,推进网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及时公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资产等,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共性、公益性的资源,按项目进行分门别类,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扩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项目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监督渠道,以及交易供给、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变更信息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3)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自建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及信息烟囱,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推进投资项目、商事登记、证照批复、领导决策等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4)大众参与,强化在线互动交流
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开展新闻发布、听证座谈、咨询协商、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公众评议、公共政策解读等政民互动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有统计专项调查部门参与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分析的网上互动机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网上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政民政企互动新平台。(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5)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子化
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统一交易,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3.推动政府治理创新
(1)协同联办,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统筹与协同联办相结合原则,积极推动串联式单方服务提供向涉及部门同步联动服务转变,提升整体联动服务能力。"十三五"规划期内整体性服务模式要覆盖跨部门服务事项的60%以上,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2)全过程网上监察,创新市场和社会治理监管模式
围绕"先照后证"改革后联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面工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对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监察。开展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过程与结果的网上公开、监管过程可网上追溯与核查、公众可网上参与监督和网上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权力清单内权力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100%网上公开、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多方听取意见,开展涉民涉企政策法规网上众创
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涉民涉企政策法规时,要从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多渠道收集公众意见,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涉民涉企政策法规制定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府治理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电子化
创新监管模式,拓展监管范围,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前"和"事后"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电子平台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电子化。(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开发"爱南宁"APP,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依托移动互联技术,结合大数据应用,开发"爱南宁"APP智能手机等多种移动终端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权力APP应用,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政务服务作用,拓宽服务渠道,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6)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智慧南宁",打造智慧治理综合平台、智慧民生综合平台、智慧产业综合平台、智慧生活综合平台、智慧双创综合平台,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施智慧城市应用重点工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水平。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制定当地智慧县域、智慧城区的总体规划。以城市居民的利益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为衡量指标,探索推动一批信息惠民示范工程;做好各领域信息惠民工程的统筹整合应用,发挥整体效果。(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加强网上政府运行平台体系建设
1.一窗对外,建设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主动做好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实现一网办理。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改版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公众服务、效能监察等核心栏目设置,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领导信箱等政民政企互动栏目功能,强化政策解读,使公众方便、快捷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全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构建政务公开网上投诉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政策法规公众网上参与系统等政务公开服务系统,推动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和政务治理多元化。(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1)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实行动态管理。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完成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并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布。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主要职责、运行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纳入系统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并实现行政权力设立、取消、调整、下放、承接动态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推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网上监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筹整合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监督,配合自治区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4.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和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稳步推进事前事后政务权力运行监管,构建覆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有序、竞争和开放。(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
开展全市各部门业务系统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部门系统数据对接,统筹整合建设覆盖全市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联通;完善和新建市级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逐步推进与自治区及各级共享平台无缝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政务数据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城乡建委、住房局、城管局、卫计委、工商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
(1)构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综合运用数字证书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验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依托身份证核验,配合自治区建设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各级各部门公共服务、行政权力、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同时,在企业登记环节,统一为企业发放数字证书,及时解决企业网上办事时的身份认证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建设统一支付平台。配合自治区建立全区统一的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网上支付方式,建立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等网上统一缴费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的次数。(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3)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建成涵盖公安、民政、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领域的非涉密电子证照共享库。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推进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委、市住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2017 年底前完成)
(4)建设统一政务服务信用系统。按照国家和广西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要求,配合自治区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用平台。配合自治区重点推进全区统一的社会信息代码库的建立,扩大金融、工商、税务、社会保障、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以及探索实现金融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建设网上政府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建设统一的网上政府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网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等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探索在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科技项目和奖励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土地矿产出让等重点领域,细化量化权力运行监管规则,开展电子化监管,有效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相结合的统一公众评价体系,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协调督办、执行办理、结果反馈、效能监督、行政问责等工作机制。积极应用第三方评估手段组织开展网上政府评估评价。(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职能部门网站要迁移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 年底前建设完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三)完善网上政府保障体系建设
1.制定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
着眼网上政府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环节,在自治区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开放、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一系列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后,我市做好实施工作,完善网上政府支撑体系,保障网上政府有效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2.推进计算和存储集约
扩容和完善南宁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推动建设"智慧南宁"云平台,共同构建智慧南宁"一朵云"平台。优化政务云平台总体架构,扩展提升云计算、云存储、云网络、云监控等子系统的承载容量和运行效能,进一步健全云安全防护和云运维管理体系,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支撑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南宁金融投资集团配合;2018年底完成)
3.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内网(政府部分)
按照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案以及政务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改造迁移方案的要求,建设适合我市实际、覆盖市、县及城区、开发区两级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内网(政府部分),满足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实现与自治区内网的纵向贯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4.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
加快南宁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全市、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的横向全覆盖,向上与自治区纵向贯通,向下延伸到乡镇,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络出口,配合自治区推进各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建设和应用
实施宽带战略,配合自治区实现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为网上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负责;2019 年底前完成)
6.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服务供给能力。
在发挥"智慧南宁"云平台、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计算服务的市场化。通过购买市场第三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促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提升政府治理的智慧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7 年底前完成)
7.建立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制防、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网络安全态势感与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提供身份证实时核验服务。(市公安局、市保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职能部门配合;2019 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电子政务工作。
(二)强化各方力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网上政府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政府网站体制建设,配强配足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把网上政府平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安排网上政府平台建设相关项目立项,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参与网上政府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网上政府平台建设。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列入南宁市重点督查事项。建立网上政府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年度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成效。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强化培训推广。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电子政务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政府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地;要提出具体的电子政务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形成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报政府审定。
附件:2017年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附件
2017年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7年3月7日
说明:如内容栏不够,请自行加页。请按季度列明阶段目标,内容要具体明确、可量化、可度量。
联系人:甘观成 职务:工作人员 办公电话:0771-3210255 手机号码: 1824998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