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大庆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大庆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建成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技术构架、数据标准、版面设计、考核评价和管理规范。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升级,增加便民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等栏目和服务功能。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抓好信息惠民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市、县区、乡镇(社区)三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联动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19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整合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支持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为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联通省、国务院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群众提供权威、全面、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保护,提高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智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联系方式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完成时间:2017年底。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继续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2017年启动,持续推进、动态调整。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发挥网上预审作用,充分审查要件内容,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补正、退件情形发生。(完成时间:2017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梳理、建立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的运行流程,推行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办理,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企业设立注册登记类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投资项目审批类事项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系统跨层级联动办理事项网上运行流程的统一梳理、定制实施)
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完成时间:2017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完成时间:2017年底。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分别负责建立本地、本部门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道路交通、旅游服务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4.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网上支付等服务,加快推进平台服务向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完成时间:2018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推动综合窗口建设。改"依部门设窗口"为"依事项设窗口",开发综合窗口办事系统,依托身份认证系统及电子证照库建立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厅内厅外一站服务的审批模式,让群众办事省力、省心、省时。(完成时间:2017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准确地掌握政府服务和管理的动态变化,发现公众新需求,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完成时间:2020年底。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完成时间:2019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和规范。按照国家有关电子认证管理办法及规范,统一身份认证,建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满足电子认证跨区域通用的需求。(完成时间:2018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2.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完成时间:2018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将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的事项最大限度纳入网上办理,并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完成时间:2019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4.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并与各相关部门自建系统及省级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对接,实现纵向层级对下、横向对部门的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让权力运行有序、有效、留痕。(完成时间:2020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三)夯实支撑基础。
1.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环境。按照"集约节约、互通共享、安全可靠、按需服务、高效运行"原则,建成市、县区统一应用的市级政务服务云平台,并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时间:2018年底。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2.建设省、市两级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立电子证照库、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3.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空间地理和行政执法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完成时间:2020年底,持续推进。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4.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定落实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制度,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使服务流程既合法依规又方便快捷。(完成时间:2020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5.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全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互通能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行政村光纤通达率100%。(完成时间:2020年底。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推进实施)
6.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健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协同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完成时间:2018年底,持续推进。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牵头,各县区、各部门配合实施)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定期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
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配合)
(三)提高培训推广水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培训。将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能力和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学院推进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主办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