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执政能力信息化工程”:这个大系统工程2020年建成
来源:山东政事 更新时间:2017-08-28

◆围绕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各方、决策指挥和日常运转的需求,构建覆盖党中央各部门核心业务的应用系统,支撑党的执政资源配置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整合构建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综合协调与保障信息化平台,形成“抓落实”的信息化合力。

◆加强党委信息资源的按需汇聚,推动政府部门相关信息与党中央各部门的数据共享,支撑党的执政资源配置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深化全国纪检监察信息系统工程应用,建设完善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平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建设全国干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对各级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离退休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进、管、出各环节的业务管理需要。

◆开展以党委系统大数据治理与服务模式创新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为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十三五”末,建设形成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务信息化体系

最近,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发布《“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要建设形成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务信息化体系:

◆形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大平台,总体满足政务应用需要;

◆形成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体系,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及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升政务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建成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大系统,在支撑国家治理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公共服务模式,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办事创业的便捷度。

细读这个规划,我们能强烈感受到,规划的如期实施落实,将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将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公检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对社会公众办事创业、生产生活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总体框架,建设14项重点工程

规划指出,根据“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总体框架,建设以下重点工程。

(一)构建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

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建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实现各类政务专网的整合迁移和融合互联,政务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得到显著强化,支撑各级政务部门纵横联动和协同治理。

2.国家政务数据中心。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建成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一体融合的国家政务数据中心,为中央部门提供多层次、专业化云服务,支撑政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为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奠定基础。

3.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工程。建成统一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全面贯通省级数据共享交换枢纽节点,形成全国政务信息共享体系,实现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政务数据共享率大幅提升。

4.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形成统一的门户服务、数据开放管理、安全脱敏、可控流通等功能,重点围绕民生服务需求,实现可开放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提升开放数据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易用性,显著提升公共数据的有效利用和深度开发水平,促进社会创新和信息经济发展。

(二)共建共享国家基础信息资源

1.人口基础信息库。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人口基础信息库,在所有政务部门间实时共享,为各级政务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和政务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2.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实现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和其他法人基础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基础信息的有序开放,促进法人单位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利用。

3.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面向各级政务部门实时共享,有序向社会开放数据,为政务治理决策和社会化创新利用提供数据支持。

4.社会信用信息库。构建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实现社会信用基础信息的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和面向社会开放,为相关领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及社会征信市场发展提供统一基础信息支撑服务。

(三)协同共建纵横联动业务系统

1.党的执政能力信息化工程。围绕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各方、决策指挥和日常运转的需求,构建覆盖党中央各部门核心业务的应用系统,支撑党的执政资源配置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民主法治信息化工程。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优化人大立法和监督的信息保障,强化政协参政议政的信息机制,提高审判、检察和刑罚执行业务信息化水平,全面增强支撑民主法治建设的信息能力。

3.综合调控信息化工程。立足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通过综合调控治理体系工程建设,促进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治理,加强宏观、中观、微观政策衔接配套,做好战略、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资源环境约束的承接落实,显著提升经济发展综合调控治理能力。

4.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建成跨部门、跨层级市场监管与服务体系工程,实现工商、税务、质检、商务等部门监管与服务政务行为的协同联动,提高商事服务便捷化程度,促进更加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的形成。

5.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一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紧密围绕社会公众办事创业切身需求,构建形成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城乡统筹、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化解“办证多、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目标。

6.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通过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点安全领域的源头性、基础性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和业务关联共治,提高常态下安全管理创新、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和非常态下的快速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