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惠州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2005年,惠州市地税局组织收入总量503,586万元,其中税收达347,047万元,同比增收66,527万元,增长23.7%;社保费收入142,965万元,同比增长20.1%。2005年度税收收入呈现出五大亮点:一是纳税额上千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比同期增加了9户,达35户;二是营业税增长27.8%;三是民营经济收入增长31.9%;四是金融行业税收增长57.5%;五是各县(区)收入均衡增长。
惠城区:27.42亿元
惠城区地税局2005年组织税费收入274,25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79,035万元,同比增收35,940万元,增长25.1%;社保费收入86,600万元,同比增收17,080万元,同比增长24.6%;其他各项税费收入8,623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二是规范管理,提升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组织收入的领导,科学合理分配税收任务,建立各项促收机制,确保地方税收的稳定增长。
大亚湾区:7.51亿元
2005年,大亚湾分局组织收入突破7亿元大关,全年税费收入达75,158万元,收入总量在全市地税排名第二。其中,组织税收收入66,295万元,同比增收9,837万元,增长17.4%;组织社保费收入8,126万元,同比增收1,691万元,增长26%。主要着力于抓好:一是加强税源监控管理,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抓住税收重点和把握税收增长点。二是落实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夯实征管基础。三是依托“大集中”系统成功上线,顺利推进征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推动“六个一流”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五是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六是坚持以人为本观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七是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努力建设健康安全、和谐稳定的地税机关。
博罗县:5.51亿元
博罗县地税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55,169万元,同比增收12,832万元,增长30.3%,创历史新高。其中组织地方税收收入34,5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211万元,增长31.2%,征收社保费18,,679万元,同比增收3,826万元,增长25.8%;其他各项税费收入1,949万元。主要抓好:一是早抓税源调研分析,为开展征管工作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监控管理。三是抓好两个所得税的征管。四是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征管。五是做好清理漏登漏管户工作。六是严格执行“二级评税”制度,打造“阳光评税”。七是规范社保费的征缴办法,完善征缴资料档案制度。
惠阳区:5.27亿元
在连续几年保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2005年惠阳区地税局组织收入再度取得好成绩:全局提前40天完成了年度组织收入任务,组织收入总量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2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7,684万元,同比增收6,754万元,增长21.8%,社保费收入完成15,059万元,同比增收1,770万元,增长13.3%。组织收入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交通运输行业税收实现高速增长,分别增长375%和42.3%,由于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对惠阳区地税局组织收入任务影响不大。二是个人所得税、其它服务业税收维持较高增长速度,分别达到35.0%和33.3%,对维持惠阳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起了重要作用。三是建筑安装、饮食娱乐和服务业税收取得了较快增长,分别达到22.9%、21.9%和22.9%。四是受政策性调控等因素影响,资源税出现了明显负增长、企业所得税税源呈全面萎缩状态,对组织收入工作的负面影响较大。
惠东县:3.43亿元
2005年,惠东县地税局组织税费收入总量为34,36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2,855万元,增收4,237万元,同比增长22.76%,社保费收入10,605万元,同比增收327万元,增长3.2%,其他各项税费收入909万元。主要是做到“七个加强”:一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对地税工作的支持。二是加强政务协作,到相关部门了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大宗项目立项、建设等情况,潜在税源摸清摸透,掌握税收增收新亮点。三是加强税收形势分析,掌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努力挖掘税源,弥补收入缺口。五是加强收入责任化管理,加大对收入进度的监控。六是加强组织收入督导工作。七是加强奖惩挂钩,把收入任务与奖励相挂钩,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龙门县:1.05亿元
龙门县地税局2005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0,531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其中组织税收收入6,635万元,同比增收1,546万元,增长30%,社保费收入3,896万元,减除2004年一次性清欠收入,实际增长400多万元,这也是龙门县地税局成立以来增收幅度最大的一年。在组织收入工作上,龙门县地税局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促收机制。二是规范税收管理,落实税收政策,实行“以机管票、以票控税”。三是抓牢重点税源,把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业户纳入县局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加强源头监控。四是强化税务稽查,大力清理欠税,形成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的合力。五是抓好规费征管,健全征缴机制,对社保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五同”管理,有效确立了税务机关征收地方规费的主体地位。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由惠州市地税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