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着力营造开放而有活力、高效而集约、宜居而安全的城市空间
《建议》提出,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大力实施“南北贯通、东拓西联,中心强化、两翼伸展”发展策略,不断完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着力营造开放而有活力、高效而集约、宜居而安全的城市空间。进一步提升深圳的区域协作与合作功能,贯通与南部香港、北部广州东莞之间的联系,协调与惠州及粤东地区发展,加强与珠江西岸地区经济社会联系,深入推进与泛珠三角地区的全面合作,不断拓展经济腹地,着力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布局,以“差异化”和“协调式”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组团分区规划,着力提升组团功能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促进组团融合,将全市空间进一步整合为城市核心区、西部滨海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和东部滨海区五个城市功能区。充分利用西部滨海地区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密集的优势,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和高端制造业,将西部滨海地区打造为全市发展新的增长极。
深入推进城市化进程。转变特区内外二元结构。以宝安、龙岗城市化为契机,推进特区内外协调发展,促进特区内外“四个一体化”,即规划建设标准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人口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旧城区改造。
进一步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大力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型铁路、港口、机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地位。加快推进京广深、杭福深高速客运专线深圳段和龙华新客运站、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南澳旅游口岸建设。积极推进盐田港区、大铲湾港区以及蛇口、赤湾、妈湾港区建设,加强疏港系统建设,实现深圳从国际集装箱大港到强港的跨越。加快推进深圳机场二跑道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深圳机场航空货运中心地位。积极推进沿江高速公路、广深铁路四线、广深港客运专线以及广州-深圳、深圳-惠州、深圳-东莞等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深港西部过境通道和东部过境通道、皇岗、文锦渡口岸改造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全市的轨道交通建设,构筑网络化轨道交通体系。重点抓好“一横八纵”城市干线路网建设,滚动推进“七横十三纵”路网远期规划的实施,形成过境货运交通、输港货运交通和二线交通分工合理、运输有序的干线公路网。加快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等引水工程和供水网络系统建设,开展城市供水第二水源的规划建设,以新建东部、前湾LNG电厂,扩建岭澳核电厂为标志,不断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完善能源和水资源保障体系。
提高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要求,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实现城市发展从建设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变。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以数字城市技术为依托,大力推进城市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城管综合执法。进一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联动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树立“绿色GDP”观念,强化政府“绿色控制力”
《建议》提出,完善人口调控和管理机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实现人口与产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调整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的调控作用,引导企业减少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降低初级劳务工的比重。适当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和比例,增强城市社会结构稳定性。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树立“绿色GDP”观念,强化政府“绿色控制力”,逐步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和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以促进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为核心,实现单位产出占用土地、水资源和能源消耗显著下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大力整合、消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空置物业,积极利用地下空间。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启动海水淡化等项目的研究实施,强化各项节水措施,加强雨洪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污染源管理和监控,加大环保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主体作用,强化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整治。大力加强水污染治理,系统实施河流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推动执行汽车国Ⅲ标准排放,关闭小火电机组,加快电厂脱硫和“油改气”工作进度。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快对靠近商务中心和居民住宅区的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和立交桥的噪声综合治理,完善固体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新建一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生态风景林和绿化走廊。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饮用水源、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滩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继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争创首批“国家生态市”。
推行积极的富民政策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建议》提出,推行积极的富民政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强化就业服务和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户籍人口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采取灵活多样的来深工作方式,实施人才柔性的流动机制和方便优惠的财税信贷政策,在工商登记、社会保障、劳动培训、助业贷款、创业指导等方面创造条件,鼓励归国留学生和大学毕业生来深创业,支持普通市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
创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使深圳成为创业者的乐园。
完善利益分配调节机制。坚持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体现知识和人才的价值。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出租屋管理和无固定职业流动人员的管理,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警队建设,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实现社会治安逐年持续好转,努力建设“平安深圳”。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体性事件。
完善城市安全保障和应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加快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生猪屠宰经营体制改革工程、工业区食堂整顿和建设工程、现代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加强粮食、药品、成品油、燃气等重要物资储备,建设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完善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改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实个人账户。发展企业年金,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劳务工合作医疗,解决劳务工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修订失业保险条例,使之与国家制度相衔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扶持再就业的效能,形成失业、就业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社会保险机制。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建议》提出,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形成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强大政治合力。依法规范党委与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支持和鼓励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牢固构筑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共同思想理论基础。
建立“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本区、本领域的分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正确处理“十一五”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关系,充分发挥“十一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规划在内容与空间上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作用,保持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