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构建数据共享平台办事更方便
来源:山西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7-10-19

记者 赵伟

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公布 《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公共数据共享,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数据壁垒、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政务数据重复采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数据共享平台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我省将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统一工程规划,结合山西政务信息化基础实际情况,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上联通国家、下覆盖全省、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统一标准规范,依托国家政务信息化总体标准,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此外,统一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统一评价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按照《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将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省直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省直各部门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点领域初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18年6月底前,实现各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一号一窗一网”

同时,继续推进山西省各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目前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向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整合。

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开放。2017年12月底前,依托我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2018年6月底前,省直各部门推进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对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统一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按照《方案》,依托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2017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基于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2018年6月底前,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基于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

《方案》提出,省级政务云平台建成后,逐步完成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向省级政务云平台的迁移工作。在临汾、运城两个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市大力推进“一号一窗一网”试点,2017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