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7-10-2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00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黑龙江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省质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精神,加快推进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主要任务

(一)“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1建立居民电子证照目录。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流程和办事依据,简化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督导落实)。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

2建设电子证照库。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以电子证照目录为基础,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在城区、街道、社区统一应用,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为方便群众跨区域业务办理,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和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配合)

4配合国家开展电子证照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配合国家健全完善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和跨地区互认共享标准,推动相关标准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和我省的实施应用。(省委机要局、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配合)

(二)“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前端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后端建设完善统一的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1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管理机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督导落实)

2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加快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功能升级,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分级进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

3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建设覆盖全省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逐步推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已有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工信委、档案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及时可查可用,做到办事过程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

4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服务,通过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实体大厅主要作为网上政务服务的补充和辅助,受理登记和备案,通过网上预约、二维码扫描预填表、现场引导、增设受理代办窗口等方式,为网上审批提供便利条件。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工信委、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

以建设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抓手,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

1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省公安厅会同省工信委、省委机要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制定本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对接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单位,推进落实)

2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梳理整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的网上服务资源,借助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优化服务界面,提升服务渠道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以大数据创新网络服务模式。有效整合“一张网”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形成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了解政务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

二、实施步骤

2016年,试点城市开展证照梳理、电子证照库建设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与现有系统衔接过渡机制;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完成与制证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建成统一的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自有政务服务流程的梳理、简化和标准化,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的统一认证。在试点城市内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负责)

2017年,我省基本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跨省电子证照流转交换与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投入应用,初步实现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政府配合)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试点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步骤,统筹做好政务服务目录梳理与流程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多号合一”改革等工作,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指导、支持试点实施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推进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省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强化社区应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公安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研究加快推进“多号合一”信息共享,并适时推动“多卡合一”改革工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动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推动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跨市(地)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等工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倡导政企合作。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一号一窗一网”相关重点工程建设。试点城市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惠民工程已有基础条件,结合财力情况及“一号一窗一网”建设进度,通过本级财政对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入社会力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开放利用数据资源。 (三)适时开展试点城市建设成效评价工作。《关于开展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评价工作的意见》中增加“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必选评价领域,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一号一窗一网”目标的实现程度、服务范围等进行考核。试点城市要及时总结信息惠民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应用成效,按时完成自评价报告。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自评价报告的预评价,并负责报送国家有关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