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谈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 在“十三五”规划中多次提及“互联网+”的建设, 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建设网络鹤城战略规划。网络鹤城战略是智慧城市在齐齐哈尔市的本土化称谓, 其实现离不开“互联网+政务”的保障和推动。2017年1月12日, 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明确了“互联网+政务”建设的技术标准, 根据指南要求并结合齐齐哈尔市的实际情况、网络鹤城建设的具体要求,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技术体系日趋明确。
二、智慧城市战略下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总体架构
“互联网+政务”实现了“政务资源在不同主体间的更优化整合与配置, 有助于打破主体间的碎片化状态, 加强信息共享与交互, 从而提升部门间的整体协同能力”。结合智慧城市的要求, 可以对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的总体架构进行初步设计。
(一)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层级架构
在“互联网+政务”平台中, 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要实现公民、企业等政务服务客体所申请的政务事项能够就近办理及事务通办与“一个入口、一个账号、一网办理”的要求。涉及同市不同部门或不同层级的事项在线一次提交、自动流转、并联审批。按照这个要求,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应处于国家和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平台之下, 与其他地级市“互联网+政务”平台一起与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平台进行系统接口融合和数据共享与交换, 并为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平台与国家“互联网+政务”平台的融合和数据共享交换做好基础性功能及技术准备。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层级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层级架构
(二)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系统组成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精神, “互联网+政务”平台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构成, 如图2所示。
图2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系统组成
基于一网办理的原则, 需要将市级以下 (不含市级) 的政府行政审批流程整合在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中。齐齐哈尔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的作用, 但应在此基础上加强服务中心在线审批项目的覆盖面、在线审批的全过程实现、在线支付及身份验证等功能。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齐齐哈尔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之间的纽带, 是业务办理系统功能实现的保障。业务办理系统是政务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申请人通过齐齐哈尔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在线申请、并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推送的在线审批业务的主要平台, 业务办理的依据来源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业务办理结果将同步反馈给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是“互联网+政务”平台功能实现的基础性构成要件, 实现基础数据、办件数据等多类数据的储存、分类、交换及共享。这四个系统在开放互动、共享平等的支持下实现了有机互动, 相互依存、相互支持。
(三)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与智慧城市平台的架构关联
从系统架构来看, “互联网+政务”主要包含“互联网+政府业务” (G2G) 和“互联网+政务服务” (G2B, G2C) 两个组成部分。“互联网+政府业务”平台将政府的行政思维、行政流程按照“互联网+”的要求进行了重构及践行, 进而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乃至网络鹤城平台的实现提供了意识准备和技术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智慧城市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与网络鹤城平台的架构关联如图3所示。
图3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与网络鹤城平台的架构关联
三、智慧城市战略下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技术架构
“互联网+政务”连接一切的特征告诉我们, 连接的方式、效果、质量、机制决定了连接的广度、深度与持续性, 而决定连接的方式、效果、质量和机制的则是“互联网+政务”平台技术架构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根据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并结合齐齐哈尔市已有的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及网络鹤城战略的总体要求,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总体技术层次共分为5层, 即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及用户服务层, 如图4所示。
图4 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总体技术层次
用户及服务层是“互联网+政务”平台与自然人、法人建立联系的平台, 自然人与法人可自主选择实体、网络、呼叫热线等方式获得齐齐哈尔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政务服务;业务应用层主要包括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 实现了由用户及服务层所传递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流转, 是“互联网+政务”平台的核心;应用支撑层为业务应用层提供CA证书和电子印章等相关组件以及支付和物流等支撑;数据资源层是平台运转的基础, 通过人口库等基础数据以及办件过程信息库等业务信息的存储、编目、共享及交换, 为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基础设施层主要包括平台运行必备的硬件设备以及网络体系, 为平台的运转提供保障。
在开发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的过程中, 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Web技术、政务协同技术、智能决策技术、电子签章及CA技术、网络安全技术都将成为必备的技术。在此基础上,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终端通信技术是“互联网+政务”平台开发过程中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并全面应用的特色技术。
四、智慧城市战略下齐齐哈尔市“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模式
在确定总体架构和技术架构的基础后, 选择合适的平台建设模式也是“互联网+政务”平台得以成功应用的重要因素。根据以往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以及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方式的总体要求, 可以分为政府自建和业务外包两种模式。
(一)政府自建模式
政府自建模式是指在国务院、各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业务协调的基础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平台的总体架构要求, 结合本地区政府的实际情况, 由政府组织相关技术人员, 独立研发并运维“互联网+政务”平台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互联网+政务”平台的建设资金由政府单独承担, 对于平台建设的成败、运行的稳定性负有完全责任。目前, 政府自建模式是“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的主要模式, 分为三种具体的建设模式。
1、分建模式
根据《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目前黑龙江省计划采用分建模式。分建模式是指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互联网+政务”平台分别建设, 在这种模式下, “互联网+政务”的前台和后台均独立建设。同时, 尽管用户在国家级、省级、市级“互联网+政务”平台均可以注册账号, 但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身份互认机制, 也依旧可以实现省内、省外政务服务“一网申请、一号通行”的办理机制。分建模式的优点是可以最大程度地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地设置政务服务项目而不被统一模式所禁锢。缺点是无法避免部分功能的重复性建设, 也可能会由于各地区政府建设能力和资金的不同导致同级平台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
2、统分模式
统分模式是指省级和市级“互联网+政务”平台中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基础性及对外核心业务的统一建设, 其余部分分别建设。在统分模式中, “互联网+政务”平台的前台统一建设, 后台中的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分建而成。这种建设模式的优点是用户只需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即可获取所在省市的相关政务服务, 相对于分建模式更加便利。统分模式下省内政务服务可以直接由省级政务平台申请、受理、流转和反馈, 跨省政务服务依旧可以利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身份互认来实现。但统分模式要求省级政务一定要做好前期规划和总体设计, 并做好各市级平台分建部分的协调和兼容检查以及统建部分与分建部分的衔接工作。
3、统建模式
统建模式即统一建设, 指各省统一建设“互联网+政务”平台, 各市、县及以下政府不再建设平台。这种建设模式有利于实现“一号申请、一网办理”政务服务, 对于民众而言也是最为便利的一种方式。同时, 这种模式以省为单位进行建设, 避免了分建和统分模式中可能出现的因各市平台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的弊端, 有利于省级监察部门对于各市在线业务办理效能的监管和考评。从长远来看, 统建模式应该向建设国家级“互联网+政务”平台方向努力。但不可否认的是, 统建模式对于各地区特殊情况的包容度不如前两种模式。
(二)业务外包模式
业务外包模式即将“互联网+政务”平台中“不属于关键核心的部分以契约方式委托外部服务者提供, 以维持组织运营的需要”。采用业务外包模式建设“互联网+政务”平台有助于引入更为专业的IT企业成为平台的建设者和运维者, 缩短建设周期, 以建设一个成熟度较高的平台。这就要求政府要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意识, 具有开放包容的精神, 不再把政府业务作为特殊事务和商业“禁区”;界定自身的核心业务, 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甄别外包企业的资质并做好合同管理, 同时建立有效的过程监管机制;认清外包存在风险的客观事实, 做好风险管理与调控工作, 外包风险管理是否能够取得成功, 取决于服务责任界定、人员异动管理、知识产权与业务持续可控、技术壁垒等。
五、结语
智慧城市战略下“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齐齐哈尔市“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网络鹤城战略就是对“互联网+”时代智慧城市战略的进一步践行, 而“互联网+政务”则是网络鹤城战略得以实现的基础保障。对于“互联网+政务”平台的技术体系建设, 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省级政府的总体部署分步实现, 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区现状, 使智慧城市战略与“互联网+政务”建设真正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