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8-05-21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20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深化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权威、高效、便捷”的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乡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开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网上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构架和标准体系,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指南,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问题导向,便民高效。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为中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办事集中,公开透明。将分头、分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强化电子监察,实现所有服务环节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共用。
开放创新,大胆探索。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创新“一门集中、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链监管、100%网上办事”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国家级全方位立体化智慧政务服务“开封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最优化,服务形式多元化,服务渠道便利化,群众办事透明化。
2017年3月底前,初步建成全市线上线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水平,市本级达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网上办事。
2017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统筹运行、整体联动、100%一网办理。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办件库、电子签章、统一认证系统等功能模块,初步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化、标准化、在线化。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市“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公开透明、四级联动、一网通办、运转高效”的全流程网上智慧政务服务体系,最终实现与国家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二、工作任务
(一)大数据创新管理,夯实网上审批智慧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1.加快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整合各部门所有的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加快整合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
2.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本地化应用提供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平台架构和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建立我市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统一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体系。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3.推行证照电子化管理。证照、文书生成单位要升级改造业务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嵌入证照生成功能,在线生成安全可信的电子证照,及时归集到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支持在线共享、查验、复用;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在符合国家电子签名法和相关安全要求基础上,我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工作中以标准规范生成的电子文件、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及四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4.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全城一网通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各类数据的高度融合和高效使用,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全市所有审批服务、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进入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市统一服务入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各级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做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之外无审批服务。
5.提供多渠道政务服务入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推动“一门一网一号一端”四个一的全方位智慧化、便捷化的“开封智慧政务立体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6.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全城通办。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
(三)完善市民之家实体服务大厅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7.落实综合受理,一门通办。改造和优化市民之家实体办事大厅,树立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统一化标杆,推进政务服务的全城化。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实体大厅分成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自助服务区。市民之家实体大厅在不打破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将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结果发送等前台服务内容,剥离出来统一集中到前台对外服务,统一调配综合服务人员,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事项受理。后台实质性审查仍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审批。同时,实体大厅增设专业辅导和自助服务区域,推广一站式个性服务模式。
(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8.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实行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全市“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以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带动业务受理的规范化,实现服务无界限、行政无缝隙、标准无差异。
9.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以大数据资源为依托,推动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落实“100%网上办事”,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三、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2017年1月底前)
1.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动员会,部署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智慧办、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市直相关部门针对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接入统一受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分赴省直对口厅(局),协调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和系统技术对接事宜。(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直相关部门)  
3.召开市直部门、公共服务分大厅业务工作会,确定样板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2017年2月上旬)
1.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智慧办、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3.编制市级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完成对全市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4.建设全市综合政务统一受理网上服务平台窗口,拓展建设全市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5.招聘人员,组建市民之家综合窗口队伍,完善各项运行规则及制度,组织相关人员业务标准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6.做好大数据整合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2017年2月底)
1.2月20日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样板单位(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单位)完成网上审批相关工作验收。(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2.市民之家统一受理窗口建设。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实体大厅分成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自助服务区。完成强弱电、机房等硬件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3.抓好各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4.建成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编制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5.各市直公共服务大厅(社会保障、人才管理、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入驻市民之家的分大厅以及车管所分大厅),按照“一门受理、全网办事”服务机制,做好“单一窗口统一受理”网上智慧服务建设改造。(责任单位:市直各分大厅)
第四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
1.3月10日前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完成大数据对接整合统一受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联调联试工作,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2.3月10日前各公共服务大厅建立完成“单一窗口”,形成专业统一受理平台和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入驻市民之家市直相关窗口单位)
3.3月10日开始,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单位分别验收。(责任单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
4.3月20日前各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一准则”,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
5.3月20日前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对接,人员培训和试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
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6.3月30日前完成市民之家“一门受理、一口受理、一网运行、一链监管、100%网上办事”正式运行。(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第五阶段(2017年6月底)
1.各县区政府依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完成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一门受理、一网运行、全网通办”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电子证照信息平台,充实市、县(区)互通共享政务大数据库。市直各部门完成所有进驻事项近5年证照(有效期内的)电子化信息转换生成任务;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机制和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应用模式。(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梳理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三)保障资金需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资金需求,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市县(区)财政要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尝试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不断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成本。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每周通报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监察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五)搞好培训推广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提高便民服务网上办件比率,沉淀更多用户行为数据,推动展开政务数据分析,反哺优化业务应用,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良性发展。

附件1
开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侯  红市长
    常务副组长:秦保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申建立  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      邢广华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许方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蔡建春  市委副秘书长
                霍传富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汤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德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苏国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保障局局长
                徐超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同君  市委编办主任
                田广山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尕果  市教育局局长
                赵文峰  市科技局局长
                张青春  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吕孟锦  市民宗委主任
                 张  晖  市民政局局长
                文松山  市司法局局长
                安洪海  市财政局局长
                薛兆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丹  市环保局局长
                陈  泗  市规划局局长
                牛彦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娄和彦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东升  市水利局局长
                曹晓伟  市农林局局长
                张瑞生  市商务局局长
                姚春贵  市文广新局局长
                魏振峰  市卫生计生委书记
                管坚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翟  放  市审计局局长
                高晓燕  市国资委主任
                王书明  市体育局局长
                金保德  市统计局局长
                张克彬  市旅游委副主任
                孙国才  市事管局局长
                 肖文兴  市工商局局长
                孔  羽  市质监局局长
                翟向祎  人行开封中支行长
                李  韬  市国税局局长
                罗晓宏  市地税局局长
                李  冰  市委信息中心主任
                荆毅民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  冕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宗家桢  杞县政府县长
                耿国庆  通许县政府县长
                韩治群  尉氏县政府县长
                李  军  祥符区政府区长
                 邵爱香  龙亭区政府区长
                钱忠宝  顺河回族区政府区长
                程  杨  鼓楼区政府区长
                柳  波  禹王台区政府区长
                张正濠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杜怀忠  开封移动公司总经理
                李续文  开封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伟  开封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德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康青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副局长李海军,市智慧办副主任翟保群,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红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时磊,市委编办副调研员孙文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日常工作。

附件2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开始至完成日期
1市直各部门针对各自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接入统一受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分赴省直对口厅(局),协调做好向上级部门汇报和系统技术对接事宜。
对接情况上报市智慧办市智慧办市直
相关部门赴省直对口厅(局)时间:1月23日-1月26日。
对接情况上报时间:
1月25日、26日
2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会。
各机关部门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提供无差别、均等化政务服务做好基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工作会召开时间:1月22日。
各部门梳理时间:1月22日-2月9日前定稿

3安排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样板单位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部门时间:1月22日

4建设全市网上统一受理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1月22日-2月10日
5市政府出台《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文件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时间:1月25、26日
6召开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市府办市直
相关部门办理时间:1月24日
7全市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事项标准化上报梳理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办理时间:2月10日
8市直各部门依托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成内部网上审批办公系统改造,保障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的工作标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3日。
改造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2月13-15日
9招聘人员,组建市民之家综合窗口队伍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时间:2月15日-2月20日
10完善一体化服务体系各项运行规则及制度(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标准规范等)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智慧办时间:2月12日-2月20日
11建成市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编制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2日-2月20日
12组织相关人员业务标准培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6日-3月20日
1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1日-2月18日
14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市委编办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1月22日-2月20日
15做好大数据整合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1月22日-2月20日
16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样板单位完成网上审批验收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验收时间:2月19日
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单位验收时间:2月20日
17各市直公共服务大厅统一受理窗口改造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障、人才管理、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入驻市民之家的分大厅以及车管所分大厅时间:2月13日-2月28日
18“单一窗口统一受理”网上智慧服务建设改造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2月13日-3月10日
19市民之家统一受理窗口改造建设。将实体大厅分成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和自助服务区。完成强弱电、机房等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3日-2月28日
20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月19日-2月28日
21组织市直职能部门完成大数据对接整合统一受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联调联试工作,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市智慧办市直
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月20日-3月10日
22对市直职能部门完成大数据对接整合统一受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联调联试情况进行验收工作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
相关部门验收时间:3月10日-3月19日
23各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一准则”,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设市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时间:3月20日
24市民之家“一门受理、一口受理、一网运行、一链监管、100%网上办事”正式运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
相关部门时间:2017年3月30日
25各县区政府依照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程,推进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一门受理、一网运行、全网通办”工作任务各县、区
政府时间:2017年1月24日-6月30日
26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电子证照信息平台,充实市、县(区)互通共享政务大数据库。市直各部门完成所有进驻事项近5年证照(有效期内的)电子化信息转换生成任务;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机制和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应用模式市智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
各部门时间:2017年1月24日-6月30日

附件3

市直各部门需要接入统一受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

一、需接入的国家级业务系统和数据库
需要接入国家级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共18项内容,其中市发改委1项,市卫计委4项,市民政局4项,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各1项。

单  位事  项系  统备  注
市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市交通运输局船员适任证核发中国海事局协同平台
市民政局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教育部,单独客户端,VK加密
市商务局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备案和核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市安全监管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二类生产、经营;三类生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市卫计委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权限内)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国家)单独客户端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国家)单独客户端
二级医疗机构(省直医疗机构除外)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疗美容医院、医学检验所、疗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国家)单独客户端
护士执业注册审核护士职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单独客户端
市国税局税收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公共服务
市地税局税收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公共服务
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
社会救助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
优抚全国优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
市住建局建筑业资质审批建设部四库一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该平台为住建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市残联残疾证残疾人登记系统
二、需接入的省级业务系统和数据库
需接入的省级系统和数据库共54项内容,其中,市公安局25项审批事项均需调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数据库,市工商局6个审批事项均由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办理,市交通局8项,市商务局3项,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2项,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残联、市烟草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各1项。
单  位事  项系  统备  注
市财政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验收管理系统该事项未录入汴政〔2016〕51号文
非税收入业务河南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行政行为
市工商局广告登记审批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企业注册登记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个体工商户登记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登记注册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股权质押、出质登记河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市工信委企业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复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
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农用地转用审核、集体土地征收审核)河南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系统由于该项政府职能不属于市国土部门职责(省国土厅垂直),该事项市国土局无权审批
市国资委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动、注销)省级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系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此业务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通用平台,但实际接入的是公安厅省级平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核发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机动车登记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权限内)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A级、B级等爆破作业审批、烟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集会、游行、示威、举办大型文化、体育节商贸活动审批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核发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中国公民因私出境护照核发及加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审批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补换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审批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中国国籍管理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年审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重要信息系统登记保护备案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校车标牌发放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互联网用户备案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企业名称、法人、终止经营活动等信息备案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同上

市交通局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河南省交通厅水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架埋管线,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管(杆)线、电缆审批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服务大厅
船舶载运装卸危险货物审核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大厅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
跨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
道路货运站、客运站经营许可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
市残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管理系统
市烟草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该事项未录入汴政〔2016〕51号文
市质监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核河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分类监管动态系统
市商务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河南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初审河南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成品油油库新建、搬迁、扩建规划确认河南省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
市人社局涉及就业的公共服务事项省人社厅金保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
涉及社保的公共服务事项省人社厅金保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河南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
市食药监局涉及食药监全部审批业务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系统该系统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并行
三、需接入的市级业务系统和自建系统数据库
需接入的市级系统及自建数据库的共6项,其中人社局有4项服务均为自建系统,市畜牧局、民政局1项。
单  位事  项系  统备  注
市畜牧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审核开封市畜牧局系统
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查鼎晟离退休人员管理系统自建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核准鼎晟离退休人员管理系统自建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牺牲)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鼎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自建系统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审核鼎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自建系统
市民政局低保办理开封市低保信息系统公共服务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