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
今年以来,国内票据市场发生了多起纸质商业汇票案件,且相关案件均存在发案金额巨大、运作手法隐蔽等特点,如何规范票据业务发展,票据市场如何去中介化等议题为媒体所热议。笔者认为票据市场的规范、创新与发展,必须推进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电子化进程,加快建设电子票据交易所。
一、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的成绩
(一)电子票据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电子票据出票35.36万笔,金额14450.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96%和73.58%;承兑36.26万笔,金额14921.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13%和73.69%;贴现13万笔,金额9614.5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5.48%和119.42%;转贴现33.94万笔,金额53139.3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4.03%和287.67%。
电子票据承兑和交易笔数和金额的显著提升,表明金融机构正在主动提升电子票据经营意识,市场对电子票据的接受程度大幅提高,票据市场正在逐步进入电子化时代。
(二)电子票据的影响
1、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影响
电子票据是革命性的票据业务产品,极大地克服了纸质商业汇票操作风险大的缺点,提高了商业汇票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改变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支付习惯和交易方式。电子票据自2009年正式推出以来,其使用及普及率逐年提高,随着企业、金融机构对金融电子化认识的不断加深,已从被动接受电子票据转变为主动使用、主动推广电子票据。
2、对活跃金融产品的影响
电子票据推出后,极大地拓宽了商业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在票据业务领域创新思路,银行系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票据交易平台不断涌现,此类平台与传统银行票据业务处于不同的细分票据市场,为票据市场产品创新拓展了新的蓝海。
3、对推动金融电子化的影响
当前,银行正处于从银行信息化向信息化银行转变的发展阶段,电子票据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
电子票据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推动了商业银行流程管理、风险控制、额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内部系统的配套与升级;另一方面企业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各项电票业务,进一步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在线销售其他金融产品的机会,也进一步逼迫各家商业银行加快提升各项金融产品的电子化程度,满足企业客户全面、综合的金融服务体验需求,应对激烈的同业竞争。
4、对票据市场改革的影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票据市场交易量巨大、参与主体众多,已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子市场,但仍然存在的庞大纸票市场,仍被交易模式落后、中介化严重、案件频发等问题所困扰。
电子票据具有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凭证、以计算机设备录入代理手工书写、以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等特点,摆脱了以往纸质票据交易效率低、交易风险大等诸多弊端,为票据市场的改革提供了方向。
二、电子票据对建设电子票据交易所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货币政策的传导
央行的再贴现和公开市场操作离不开发达的票据市场,票据的签发和贴现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央行进行再贴现操作,可以在总量、结构和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实体经济发挥货币政策调控传导效益。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统筹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产业、投资、价格等政策工具,采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电子票据的快速发展可以大幅提升货币政策传导的效率和安全性,电子票据交易所将为电子票据、以及电子化纸质票据的快速交易、高速发展提供前提条件与载体,满足票据作为货币政策传导工具的交易需求。
2、有利于防范票据业务系统性风险
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相比,具有防伪性能好、操作风险低、不易遗失及伪造等独特的优势,推进电子票据业务的发展可以有效防范票据真实性风险及操作风险。
电子票据交易所基于电子票据以及电子化的纸质票据交易,可以对票据报价及交易行为进行更严格、更规范、更全国统一的审查,防范纸质票据伪造、变造、克隆的风险,同时电子票据交易所将使涵盖整个市场的信用评级、登记、查询、评价机制成为可能,从而使票据市场信用环境更加健全,降低市场信用风险。
3、有利于完善现行票据法律法规
目前,电子票据仅有央行发布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规范和管理电子票据活动的部门规章,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完善现行的《票据法》,确立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有利于创造电子票据交易所建设的法律框架,使票据市场在更为合理完善的法律体系下健康发展。
4、有利于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开展必须遵循“真实票据原则”,即票据的签发、转让需要当事人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近年来,我国票据业务已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尤其是电子票据缩短了票据融资的时间耗用,延长了票据融资的期限,大幅提升了融资的时效性。
建立电子票据交易所可以打破割裂的票据交易市场、透明化票据融资报价、快速精准匹配交易双方、提升交易效率,采用电子化的票据交易有助于票据市场的价格发现及去中介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5、有利于推进利率走廊建设
电子票据突破了纸质票据最长期限6个月的限制,最长期限可达到一年。相对更长的融资期限,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商业银行票据价格生成机制,为电子票据交易所建立各交易品种的全国统一有效价格体系、设立中国票据业务指数等奠定了基础,并为我国“利率走廊”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推动电子票据交易所建设的重点和基本想法
(一)进一步推动电子票据的发展
1、进一步加强电子票据的推广和市场占比。根据央行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电子票据的承兑量保持每季度60%的增速,交易量的市场占比已达30%。由于电票交易方便,既不需要交易双方的线下碰面,也不需要审验、取送、保管等环节,还可以通过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跨行支付系统的连接实现线上清算,在农行39亿票据大案爆发后,市场上电子票据的接受程度越来越受到欢迎,价格一路上涨。同时对于电子票据交易所来说,主要功能是实现票据实时报价、撮合、交易和清算,所以电票的流通份额提升为票据交易所提供了基础条件。
2、进一步推动纸质票据的电子化。由于纸质票据在当前市场中还占据相当的比重,并且由于其存在的“灰色”功能(比如消规模等)较多,在中介市场上尤其受欢迎。但由于其在交易中存在运送、审验、保管、跟单资料审核等环节,要想实现电子化交易,势必会产生纸质票据托管进而电子化的过程,目前已有某些商业银行开办票据托管业务。未来电子票据交易所的发展会催生商业银行票据托管业务的转型发展,持票方根据距离、收费、服务等选择托管行开户,为纸质票据的电子化交易奠定基础,也为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摆脱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提供了条件。
3、提升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水平。由于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核心职能是运作互联网票据平台,其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各会员自身业务系统、托管行托管系统、人行大额支付系统等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对接将成为决定其功能体验和运作效率的根本。一是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发展迅速,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等在票据业务领域都已经实现了系统化的全覆盖,对于城商行或者中小“三农”机构,其也通过类似农信银等组织实现了系统的集中和核算清算的一体化,虽然技术机构和标准不一致,但可通过统一的接口调用程序和报文形式实现与互联网票据平台的对接,进而实现整个业务链条的全闭合。二是对于企业和票据中介等,其可以借助成熟的企业网银等形式实现与互联网票据平台、票据托管行等交互,不存在游离于票据交易所控制体系之外的线下环节。所以,整个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进展程度也从侧面推进了电子票据的发展。
(二)建设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核心功能
电子票据交易所核心系统的主要功能分为客户、业务、产品、风险、信息、咨询、对接、清算等八大子系统。在未来的电子票据交易所构建中,以各子系统为基础将构成整个电子票据交易所核心系统建设的详细需求。
1、客户子系统。该子系统是电子票据交易所的基本业务子系统,在电子票据交易所各类业务中起基础性作用。一是通过该子系统可规范票据市场的准入标准,如客户参加电子票据交易所进行票据交易,必须在平台注册,在托管银行开户,并在对应的金融机构开立相应账户(商业银行应在央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应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二是通过该子系统对用户权限进行控制与管理,不同类别的客户依据在票据业务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分别设置相应的业务权限,允许上级单位将业务权限转授下级单位,对于越权办理业务实行刚性控制,确保票据业务合法、合规办理。
2、业务子系统。该子系统是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核心部分,一是通过该子系统达成各类票据业务交易与交割。电子票据交易所通过设立竞价及大宗票据撮合规则,引导各票据交易主体在平台上进行票据交易,从而实现纸质及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票据保证、票据资管、票据理财、票据资产证券化,以及票据指数交易等业务产品的实时线上交易,提高票据业务交易效率。二是结合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托管机制及清算机制,交易达成后票据交易所将自动联动托管银行及央行支付系统等相关系统,完成票据权利的转移及资金的交付,确保交易资金与交易票据实时、准确交割。
3、产品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负责电子票据交易所各类上市交易产品的登记管理,以及新产品的推广运用。一是负责各类票据业务产品的管理,登记各类票据业务成熟产品及模式,引导新客户使用相关成熟产品。二是负责票据业务创新产品管理,一方面推出中国票据业务指数,并将围绕该指数开发相关创新型业务产品,如:远期、掉期、期权等。另一方面登记、发布、试用各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模式。三是设立新产品评价体系,对各类新产品进行跟踪、评价,对于评价较高的创新型业务产品将予以优先推荐。对于在交易机制、风险管控、客户认可度等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准的新产品,将纳入成熟产品管理,以此进一步推进票据业务领域的创新发展。
4、风险子系统。该子系统是整个电子票据交易所平台中重要而独立的一环,是电子票据交易所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子系统。一是保持相对的独立性,通过建立风险管控模型分析评价客户、业务产品的风险状况。票据交易所将借助内部数据以及外部数据,详细收集各类客户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记录及违约记录等建立客户的信用档案,根据客户类别从定性、定量等方面建立客户的信用评价模型,并进行相应的信用评级。对于评级较高的客户在票据交易方面享有优先匹配的权限;对于评级较差的客户电子票据交易所将对其交易进行限制;对于出现恶性风险事件或隐患的客户,票据交易所将采用“黑名单”管控的方式,在一段时期内全面禁止其交易与报价。二是嵌入业务子系统中,并对各类日常票据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竞价交易或大宗撮合交易中触发了风险事件,风险子系统将强行介入业务流中,中止进行中的票据交易,以避免交易客户的风险损失。三是监控相关业务信息,评价各类风险的强弱程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提前预判,并建立相关研判的评价指标,设置风险预警区间,提示交易客户预防交易风险的发生,保障客户的交易活动。
5、信息子系统。该子系统是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支撑部分,主要负责数据挖掘与决策支持。一是不断收集、更新各类票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票据业务数据以及期刊论文,通过信息子系统形成票据法规库、制度库、数据库和智库等四大信息数据库,为票据市场深入发展提供法律、政策和智力支持。二是提升数据挖掘能力,通过对各类数据信息的提炼、分析、总结,形成各类研究报告和业务分析。并将通过“无偿共享”、“有偿租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资料,为央行的宏观决策及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6、咨询子系统。该子系统是电子票据交易所的互动部分,主要负责解答各类票据专业咨询。一是为各类别、各层次的客户搭建一个票据业务咨询平台,咨询范围包括:票据业务基础知识咨询、票据实务咨询、票据风险防控咨询、票据法律咨询、票据案例咨询、票据技术咨询等方面。二是从商业银行、高校、法律界选择部分票据业务专家、骨干建立票据业务专家团队,采用互动或信函模式对各类票据业务问题进行有偿或无偿解答,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全程专家支持,并为票据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提供实证论据。
7、对接子系统。由于电子票据交易所的建设需要对接大量外部系统,一是与平台打造的牵头方,也就是央行的电票、清算、征信以及金融同业、企业等系统实现功能对接和数据共享,将这些票据市场中公认的系统功能与其他各个子系统进行衔接,确保其功能和数据的联通;二是与票据业务的托管行实现系统对接,由于市场上纸质票据的存在,需要交易双方相互信赖或者平台指定的托管银行进行票据的审验、保管和托收等,进而实现纸质票据的电子化。三是为办理贴现、转贴现、回购等业务产品的客户提供对接自有系统的标准化通用接口,确保该平台成为连接每个客户业务系统的中枢。四是实现与其他同业业务、债券业务甚至资本市场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共享,为探索票据业务服务整个金融市场、寻求不同业务品种之间的关联和影响提供基础的技术和数据环境。
8、清算子系统。该子系统在平台开发的技术应用上看似为业务和产品子系统的延续和完善,但实质上,在具备了交易和清算功能后,整个平台就具备了经营职能,转变具有票据经营权利的金融机构,也是打造成为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核心功能。该子系统既为每个业务和交易发生时的最终闭环提供了清算功能,还能解决现在市场上所有票据相关的平台只有信息和撮合、无法实现实质性交易的弊端。其主要通过与央行二代支付系统建立直接的技术对接,实现票据交易的实时清算及资金交割,确保票据市场交易的实效性与实时性。
(三)电子票据交易所的实现路径
电子票据票据交易所建设是票据交易所在票据形态领域率先选择的尝试,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央行可以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全国性第三方机构(非票据交易主体)合作建设票据交易所,除了以电子票据先行先试外,从不同的市场角度也有其他相应的路径可供参考和选择:
----大行优先路径:在票据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各家商业银行依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在票据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风格特点,如部分商业银行偏重于票据一级市场,部分商业银行重点关注票据二级市场,还有部分商业银行偏重于票据一二级市场的联动等。票据交易所可以优先选择部分票据业务开展较好、规模较大、业务较为合规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城市金融机构试点开展相关业务交易。试点成熟后,再推广至全体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与个人客户。
----交易优先路径:票据二级交易市场是票据的银行间市场,该市场在整个货币市场中是参与主体最多、活跃度最高,交易量最大、创新意识最强的子市场。商业银行通过票据二级交易市场可以实现盈利、调节资产负债规模等多重目标。票据交易所可以先开展商业银行之间的票据二级市场相关交易,而后再将业务范围拓展至银企之间的票据承兑、贴现等产品。
----高信用度票据优先路径: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相比,由于在承兑环节引入了银行信用,因此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且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量、交易量也远远超过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交易所在成立初期,可以考虑先推进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交易,然后在逐步推进商业承兑汇票项下相关交易。
(四)电子票据交易所的业务模式
1、业务交易模式。电子票据交易所对于一般的票据交易,将通过买卖双方报价或询价,以竞争的方式确定交易量及交易价格(见图1)。对于大宗的票据交易,将提供定向或非定向的价格撮合通道,以满足不同主体的交易需求。主要包括:一是主动竞价模式,指买卖双方均在电子票据交易所进行报价操作,由电子票据交易所根据设定好的竞价参数自动进行交易匹配的业务模式。系统匹配后,买卖双方可以进一步就价格进行议价操作。如匹配的报价完全一致,则议价环节由买卖双方自行确认即可。如匹配报价有一定差距,则买卖双方在议价环节进行进一步商讨确认。二是被动竞价模式,指买卖双方一方报价、另一方询价的业务模式。询价方委托电子票据交易所筛选、匹配符合要求的报价,并由电子票据交易所代为与报价方进行议价确认。三是大宗撮合模式,指交易双方在符合电子票据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对于大宗票据交易采用定向或非定向撮合的业务模式。交易所开辟专门的大宗撮合专用通道,供特定客户使用,大宗撮合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允许有一定的偏离度。大宗撮合模式提供了银行间平衡资金的新手段,进一步防范了流动性风险。
图1:票据交易所竞价模式图
加快推进电子票据交易所建设的思考
2、业务清算模式。电子票据交易所应采用自主清算模式,电子票据交易所可借助央行的清算渠道,直接对各商业银行在央行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在日常的竞价交易完成后,由电子票据交易所自行负责完成票据交易资金的清算;被托管的交易票据到期时,由托管银行根据电子票据交易所的要求代为托收,托收回款可通过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清算通道划入持票人账户。
3、纸票托管模式。电子票据交易所将建立一整套托管银行的准入、管理及后续监督机制。选择票据业务经验丰富的商业银行担任托管银行角色(见图2)。托管银行分为两类:一类为保管类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各类交易票据的保管、托收等相关工作;另一类为综合类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各类交易票据的票面审验、保管、托收等相关工作。引入票据托管机制,能迅速提升电子票据交易所的交易效率,全面降低整体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
图2:票据交易所托管模式图
4、创新技术模式。电子票据交易所是新兴市场交易所,监管部门可以尝试针对性地使用一些新型技术手段搭建票据交易所,例如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票据和电子票据交易所中的使用。一是央行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专门的区块链研究团队,在支付结算委员会下设立了专门的区块链委员会,并在今年1月20日召开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研讨会,将基于区块链发行数字货币提到了战略高度,提出了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的要求,可见国内金融高层对区块链这一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重视。二是通过前期公开发表的《利用区块链构建数字票据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信息可追溯、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一系列特点在票据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场景,并可逐步推广至电子票据交易所。三是对于新型技术手段的选择,不仅可以立足于降低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构建成本、提升交易效率、降低票据业务监管成本、增强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还可以通过新技术的使用,推进并引导票据交易朝低成本、易监管、安全高、去中介等方向发展。
四、搭建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思考与建议
(一)票据规模问题
目前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规模纳入央行总体人民币信贷规模统计口径。在取消票据贴现、转贴现纳入信贷规模统计口径之前,加快成立票据交易所,有利于拓宽央行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渠道,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利于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平稳落地。
再贴现作为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手段,但近年来央行仅办理回购式再贴现,未开放办理买断式再贴现。建议央行通过电子票据交易所开放买断式再贴现窗口,改变目前只提供流动性不调剂规模的现状,提升再贴现业务的调控及传导效率。
(二)纸票电子化问题
电子票据交易所依赖票据的电子化交易,纸质票据的操作承兑、风险成本、效率成本均远高于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全面替代纸质票据还有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在存量纸质票据仍然较高的当下,纸质票据电子化势在必行。
纸质票据电子化可从以下几方面逐步推进,一是央行应加大对商业银行纸质票据、电子票据签发占比的考核,引导商业银行从源头上加强纸票电子化进程;二是商业银行应加强本行承兑、贴现业务电票的占比,通过行内网点引导企业客户使用电子票据;三是商业银行应完善内部系统,建立纸质票据托管机制及平台,电子化、信息化纸质票据。
(三)法律问题。虽然电子票据设计之初就是以交易所为目标,建设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所具有技术可行性和现实必要性,但由于涉及对现有法律和制度突破、平台建设和运行难度大、新交易模式接受周期长等多个问题,交易所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可采用先行先试模式,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部分区域(比如自贸区)、部分机构(上市银行)等机构率先试行,待条件成熟再向全国推广,并送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实施。
(四)风险防控问题。电子票据交易所的成立将大大降低票据业务总体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同时系统性风险会有所降低,传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因此需要建立相关的风险处置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市场风险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挖掘,提高交易所参与者的风险防控能力,为建立票据业务评级评估体系、担保、保险制度等奠定基础。
(五)电子票据交易所股份制架构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及票据交易所得中立性和权威性,电子票据交易所可以股份制形式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商业银行介入、民间资本参与的形式形成混合所有制,通过充分整合央行货币政策及商业银行成熟经营管理经验等各自优势资源,促使电子票据交易所平稳、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