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比逾八成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8-08-15
记者 邹 巍 通讯员 李 路 邱莉佳
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比超过86%;368个事项可在线办理;出入境证件实现免费快递到家……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苏州公安的奋斗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既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江海说。
2010年,苏州市公安局率先将四级1802个公安网站,包括“网上派出所”“网上社区警务室”及论坛、QQ群等全部打包整合上线,为群众拓展了网上办事、警民交流的网络平台。
2015年,苏州公安网上办事大厅132个市局级、136个县局级、85个分局级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实现“能上网的都上网、能在网上办理的全部网上办理”的建设目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17年,苏州市公安局又公布了77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并通过主动对接企业、群众的服务新需求,创新出6种“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即依托系统核查信息实现“网上办”,通过邮政快递服务实现“快递送”,主动上门服务实现群众少跑腿,推广自助设备实现24小时服务,设立社会化服务点实现“就近办”,拓展代办制服务实现“零跑”办成事。
截至目前,苏州公安已实现86.5%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7个月以来,苏州公安通过“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为企业、群众办事147万件。
在群众办成事、办好事中,苏州公安取得了行政服务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双丰收”。据统计,群众的网上办事满意率连年超过99%。
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更需要有向自己“开刀”的勇气和魄力。
放,就要动真格,放得彻底。
苏州公安建立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明确警种部门在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的职责,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除省公安厅委托审批、法定必须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下放。
苏州公安圆满完成了省、市“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国家级开发区赋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等工作,用权力的“减法”换来公平公正、便民利企的“加法”。
管,就要下功夫,管得到位。
苏州公安通过梳理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近年来,苏州市公安局累计抽查各类单位8000余家(次),并在公安门户网站公示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今年5月,苏州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正式应用“静态人像识别系统”,可快速核实办理人员身份信息,有效预防冒领、冒办等情况。
服,就要有实效,服出真章。
89个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公布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紧跟“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的进程,368个事项可在线办理,累计办件1728万件,群众网上办事服务满意率达99%;“苏州公安微警务”在省内首家实现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全流程办理,让群众拿起手机,轻点键盘就能轻松办事。
如今,苏州的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苏州公安微警务、政务服务网四种渠道申报的事项信息,均能流转到苏州公安内网审批系统,实现了苏州公安“一张网”和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