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成为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趋势所在。数字政府作为一种新型国家治理方式,“新”就“新”在不同以往,将对政府治理带来深刻性变革。
规则的变革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始终
数字政府的建设不仅是规则内的选择,更是规则间的选择。
就数字政府的建设过程而言,数字政府不是传统政府的技术化加成,而是系统性的全方位变革。在政府治理的框架内,数字政府是传统政府的升级版,推动政府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从程序化反馈到快速灵活反应的转变,更多的是政府理念的变革、治理方式的转变、运行机制的重构、政务流程的优化和体制资源的整合。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数字政府的价值定位是传统政府的延续和加强,建设数字政府是基于政府运作环境演化背景下政府改革发展的策略选择,即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价值目标坐标系中,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数据等基础设施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撬动政府治理变革,提升政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增进公共利益。
就数字政府的建设结果而言,数字政府注重数字治理、精准治理、智能治理,实质上完成了对传统电子政务的飞跃和扬弃。2014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数字政府战略报告中,电子政务被看成改进现有业务流程的技术,数字政府则是创新地设计和供给公共服务,强调数据信息在一定条件下、在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共享。电子政务虽然与数字政府在信息技术应用和公共服务提供上有相通之处,但电子政务的立足点在政府服务方式的技术化“改良”,数字政府的立足点则是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互动关系的联动型“变革”。
数字政府理念变革的五种向度
一是逻辑起点的转换,从行政权力有效配置走向数据资源有效运用。数据是信息时代的生产资料和基本要素,数字政府的治理虽然同样存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但这种“管理”是依托数据资源进行的精准治理,故数据资源的有效运用是数字政府治理的逻辑起点。数字政府建设实质上催动了传统政府以权力为中心到数字政府以数据、信息、网络为中心的转变。数字政府相对于传统政府来说,一个质的飞跃就是数据赋能,由数据驱动决策,而不再是数据辅助决策。
二是物理意义的转换,从传统政府走向传统政府和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立足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强调政府在线下与线上的深度融合、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线下传统政府是电子政务在物理世界的支撑和依托,电子政务是数字政府在虚拟世界的组织形态和实体政府的延伸,要探索线下与线上业务体系的补充和协同,从而推动政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是组织方式的转换,从传统的等级科层制走向非中心化、扁平化的网络型结构。在信息时代,由于大规模、实时化、个性化的公众需求和快速迭代、分布式、高度互联的现代信息技术冲击,传统的等级科层制面临困境,促使传统管理体系进行分解和网络化。云端制(统一大平台+海量的小前端)是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组织模式,等级科层制和云端制将共同出现在数字政府的建设过程中。
四是治理方式的转换,从单一治理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共治。传统政府治理实践中,往往由政府生产、提供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同时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随着社会资源的网络化配置,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都可以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互动表现出大规模、实时化、自发性、社会化的协作特点,治理实践也越来越多地呈现政府、市场、社会在公共领域的协同共治。以此,需进一步发挥行政治理机制、市场治理机制、社群治理机制的功能优势,通过跨界互动和平台协作,协调各种资源实现价值协同,创造公共价值。
五是服务理念的转换,从“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数字政府最基本的价值导向,一方面强调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构建制度体系,使人民参与治理、人民监督政府、人民共享成果。以用户为中心,这是数字政府的时代价值表现,强调用户需求导向和用户满意作为评判治理成效的准绳。首先,扁平化、开放式的政府网络结构可以与用户零距离、实时性互动交流,了解用户诉求并快速响应,有效降低了沟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其次,为推动快速多变、高度个性化的用户需求落地,必然要求提升政府执行力,精准施策发力,提供端到端的精准服务。最后,政府提供的服务要满足用户需求和增进用户体验,不断提升用户的满意度,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