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来源: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8-08-29

原标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如何开展?记者对话相关部门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有何重要意义?作为试点省份,我省探索形成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记者就此对话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

对话人:省政务公开办业务二处处长 高勋炳

省经济信息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处副处长 李左

记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有何重要意义?

高勋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对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有重要意义。

一是在基层政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拓展基层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心声,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三是为全国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打基础,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记者:作为试点省,我省在围绕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探索形成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李左:我省确定省级谋划和基层创新相结合、试点单位和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的试点工作实施路径,通过一年多努力,在以下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一是形成了各项试点领域的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标准规范。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等8个试点领域的标准规范,较以往在公开范围、公开深度上有了大幅度提升,实现了“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在基层落地实施。

二是实现了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各试点县(市、区)根据试点任务,围绕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审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出台了制度文件,基本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要求统一、流程统一,为下一步在全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固化基层试点成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蓝本。

三是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规范。我省组织编制新版基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开展基层试点工作的要求融入到推进基层公开平台建设中,通过基层公开网络平台更全面地展现各地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有效提高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记者: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中,如何使公开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不断提升公开精准性、实效性,满足群众对高质量政务信息的需求?

高勋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公众,基层政务公开直接影响公众生产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务公开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信息的需求,就要实现政务公开在基层的精细化,明确界定公开内容和范围,根据群众呼声实现公开工作有的放矢。

坚持标准规范。我省始终将标准化规范化作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抓手,每两年编制修订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实现县、乡两级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和编码基本统一。

强化制度保障。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系列专项制度文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

加强监督考核。构建“月度巡查、季度测评、年度考核”的常态化测评机制,强化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常态公开。(记者 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