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9-10

 

呼和浩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呼和浩特市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更少的办证要求、更简单的审核流程和更丰富的服务方式正成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的“新常态”,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明显增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以“一枚印章管审批”为新起点 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2018年6月21日,呼和浩特市通过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体制突破,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化政府自身革命,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坚持依法改革、稳步推进的原则,合理调整部门职能,实现审批和监管有效分离;坚持事权集中、精简高效的原则,集中部分行政许可权到一个部门,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坚持审管分离、强化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持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原则,以便民利企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目前,呼和浩特市有28个市属部门共承担219项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实际,按照自治区“应划尽划,不划为例外”的要求,坚持“一次性设计到位、问题导向、应划尽划、集中高效”的原则,将18个部门承担的11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项其他行政职权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连审批人员带审批事项一并划转。划转后行政审批服务局设有市场准入、交通城管、文教卫体、公共事务、农林水务、投资建设六个业务板块,每个板块分别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运用“一窗综合受理”系统,模拟执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

相对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管理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制定规划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监督检查上来。

未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彻底将部门事项、审批人员整合到审批办整建制进驻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一章审批、一站办结、一窗出证”审批模式,实现审批服务“只进一扇门”,解决审批时间长和盖章多、材料多等突出问题,对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或公告等程序实行扎口管理,对所有证照实行受理窗口统一发证。

组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节省行政审批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形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以“一网通办”改革为着力点 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完善制度,细化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5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办发〔2018〕27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呼政办字〔2018〕57号)等一系列文件,细化了呼和浩特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承担的任务,提出了指向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要求,从顶层设计、完善机制、资源整合、开放创新等多个方面协同推进。

构建平台,一网通办。整合构建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集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网上办事、业务办理、中介服务、电子监察和数据共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市、旗县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建设智慧城市中五大平台的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按照“平台+数据+应用”的建设思路,构建一个全市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包含14个业务子系统。截至2018年8月,已有9个系统投入使用,分别是: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移动审批APP、大厅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九个旗县区的业务系统也已陆续上线运行;探索建立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借助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以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采集沉淀个人或企业提交过的相关材料,存入用户资料库。

网上办事,全程留痕。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网上办事大厅进驻31个市级部门,包含市级各类事项322项,其中99项实现了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为31%。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6月21日挂牌运行,经市编办核定,共计划转事项126项,正在逐步承接,目前有53项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划转事项网上可办率达42%,年底前可达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50%的目标。规范网上服务事项,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中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的要求,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等,对于每一项所需材料,明确材料类型、材料样本、材料份数和规格、签名签章要求,提供各类规范申请表、申请书325份,各类示范文本330份的预览和下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管理。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市、旗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管理。目前,已完成全市163个单位104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以及流程表单的定制,其中市级事项322项,旗县区事项723项,上述事项都可以进行后台编辑,动态管理。实现了审批事项办理的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利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事项受理、事项流转、事项办理网上运行,权力运行过程全程留痕,电子归档,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从业务申报至办结评价的全流程电子监管。自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平台累计办理各类事项12395项。

两微一端,拓展应用。创新推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平台拓展延伸,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一是早在2013年开通了“呼和浩特政务服务”官方微博(并已实名认证),在全自治区12个盟市级政务中心是第一个开通官方微博的,内容涉及小额担保贷款受理审批、教师资格认定、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全部是与市民办理审批事项有关的内容,微博的原创率在98%以上。二是改版完善“呼和浩特政务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了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实时同步,提供办事指南、在线评价、进度查询、在线咨询和网上申报等功能。目前共有关注用户2000余人,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三是实现了审批业务从桌面端向移动端的延伸。通过政务服务移动审批App,审批人员使用手机就可以实现对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批准操作,回复公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新重点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一是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高频事项为改革重点,在服务大厅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二是分类实施,分步快走。按照不同事项、不同对象、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改革措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三是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发展,加强线上线下流程整合、业务结合和信息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通过梳理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等方式,确定了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录,并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对外公布。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录涉及9个部门47个事项,实现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再提高。

以并联审批流程再造为突破点 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并联审批流程再造的思路原则是:并联审批,整体协同;围绕项目,顶层优化;减少前置,同步实施;全程覆盖,分类监管。具体为“十二个实行”:实行清单内搁置前置,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前置条件进行优化和简化,形成前置条件清单。实行清单内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审批要件进行精减优化,形成审批要件清单。实行联合审批服务,依申请开展联合咨询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区域性评估工作,提前对区域地块进行“四评一空”工作,依据结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具审批意见的部门,视为默认许可该申请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阻碍并联审批违规操作等情况都要追究相应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实行网上审批信息共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将与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作为行政审批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技术审查、专家论证、会议决策环节纳入全流程程序。实行中介服务规范化,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更好地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实行审批服务分类简化和标准化,保证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公开性。实行统筹审批与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审批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协调例会等协作机制。实行审批周期合理化,着力解决项目审批不可预期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建设审批提速。优化后,前置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4项减少为6项,审批要件减少为140个。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周期一般控制在67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周期一般控制在96个工作日。通过建设并联审批网络平台,实行申请人基础信息统一上传,减少了审批要件的重复提交,将原来需要重复提交7次的申请人基础信息减少到仅需要在初次申请时提交1次。

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一是科学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全面系统、层次清晰、结合实际的原则,以《GB/T 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为指导,建立以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核心,以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支撑的标准体系框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现有行政审批相关内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生成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新标准,努力确保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目前,已引用和生成标准共389项。二是积极推动改革成果固化为标准。在推动改革深入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标准化建设,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疏理、并联审批流程再造、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工作成果用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在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方面,将审批事项需要的各类材料样板490份、表格110种进行规范、固化,制定了相关标准并予以公开,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三是顺利通过标准化试点终期验收。2016年12月20日,国标委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工作现场、查阅政务服务标准化档案等环节,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试点建设顺利通过终期评估验收。此次通过验收成为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将标志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工作即将驶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并将在优化改善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项服务更加规范和便捷。多项改革措施经过实践形成标准后,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也为企业和群众节约了事项申请的经济成本和事项办理的时间成本。规范的程序、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快了呼和浩特市首府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