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障碍
来源:中国科技成果 更新时间:2018-11-14


1、认识上存在盲目性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电子政务要遵循需求导向,整合资源,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的原则。但是,不少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单纯地认为电子政务是简单地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来处理政务,因此,在电子政务的建设过程中易于出现重电子、轻政务,重网站建设、轻政务流程重组优化,重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轻系统更新和维护等一系列弊端;二是认识不到电子政务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等特征,而忽略了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发展电子政务的原则。这种错误认识极易造成大规模投资的浪费,导致电子政绩工程,电子面子工程的出现,给国家和纳税人造成严重损害。

2、缺乏宏观统一规划

目前,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严重冲突,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业务内容单调重复,造成新的重复建设。

3、领导体制尚不完善

电子政务的建设主要是一种国家行为和政府行为,因为它涉及政党、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社会上的各种准政府性质的组织。面对这样一个涉及面广的事业,就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领导。而在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领导和协调,因而导致了各个部门、各个地方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这些都不利于电子政务事业的统一、协调、健康发展。

4、绩效考核机制缺失

现行体制下,政绩考核的指挥棒是影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因素。资金投入、设备改造、网站建设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具有较好的自我宣传显示度,而电子政务的实施效果由于缺少权威的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难以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往往不被官员们所重视。

5、数字鸿沟问题突出

数字鸿沟又称信息鸿沟,是指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之间,在掌握、应用信息技术方面以及发展信息产业方面的差距,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在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数字鸿沟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一方面,东、中西部地区间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华北、华东、华南的网站数及注册域名数比例仍占主要地位,东北、西南、西北网站数及注册域名数所占比例仍较低。另一方面,同一地区的城乡间的差距逐步拉大。据我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显示,城镇互联网渗透率是农村的6倍;二是社会阶层间的数字鸿沟。这主要体现在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之间的差距,这是由于各社会阶层由于年龄、经济拥有水平、文化水平差异所致。数字鸿沟中的信息贫困者主要指孤、老、病、残者及失业人员,这些人收入低,没有足够资金购买计算机,几乎不会使用网络。

6、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顾客导向的现代公共行政理念,要求政府管理要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为目标。政务电子化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程度并不令人满意的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匮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计算机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属于奢侈品。因此,硬件和网络设备的缺乏是制约电子政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二是公众缺乏电子政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于广大公众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公众来说,电子政务很陌生,什么是电子政务、如何操作政务软件等等问题至今仍困扰着广大公众。实际上,这个问题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也同样存在。因此,公众缺乏电子政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制约电子政务发展的又一大障碍。

7、信息安全问题显著

按照有关行政规定,政府部门网络建设必须内外两套,而且内、外网必须在物理上隔开,保证内、外网上所进行的工作有所区别,一些涉及到机密需要保密和安全的信息放在内网处理。但是,事实上一人两台电脑,分别在内、外网上使用,势必大大增加政府上网过程的负担,同时在安全问题上还存在着什么该上,什么不该上网的困难。另外由于一些与信息有关的行政规定较为严格,在如何保护国家机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依然是个难题。

8、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建立起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以确保整个社会信息网络化的规范发展。为了保障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和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而我国在电子政务立法这一重要环节上极为滞后,许多方面基本上处于空白。同时,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已经明显不适应电子政务的发展,有关网络安全、信息认证、加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对网络犯罪的预防、监管、责任追究等也没有完整的法律依据。法律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