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海东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青海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8-12-11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海东市人大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贯彻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实现海东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贡献人大力量。在为期两天的2019年务虚会上,对于明年工作如何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泓,副主任王海德、王元斌、瓦世德、孔令名、王佐龙,秘书长严志忠结合实际,就明年工作思路提交了书面材料。

朱泓

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来推进

要提高政治站位,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立法工作。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切实加强海东地方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完成立法规划的基本要求,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和改进海东立法工作,为全面贯彻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立法工作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的立法项目以及立法队伍建设等,都要及时通过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凡是涉及立法中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决策权都在市委,必须由市委讨论决定,确保重大立法决策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愿,更好地发挥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海东立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地方立法进程。这是解决好地方立法立什么的问题,是谋划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考虑的问题。2018年,市人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的事项,将《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东市建设山水林田绿色宜居城市促进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还将《海东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海东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海东市农村公路管护条例》作为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要全面落实立法计划、立法调研计划和立法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协同配套,加强组织实施,推动新时代海东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海东市立法条规的起草、论证、审议、表决全过程的制度链条,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程序管控,确保立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要建立人大各机构牵头组织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合理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化。要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法规草案文本质量,及时纠正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修改和完善法规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通过调剂等方式增加科级编制,在常委会法工委设立执法监督室,赋予立法、监督和政府规章审查权,加强对立法、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王海德

进一步强化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

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的整体效能,推进全面依法有效履职,彰显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要坚持监督为民、为民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体现人大监督的人民性。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原则,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凸显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性。

做好今后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把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通过人大工作落实好、贯彻好,在兰西经济区节点城市建设中奉献人大力量,体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推进海东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监督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加强对监察权力和司法权力的监督,支持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察权,督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完善任期述职制度,开展述职评议,保证其增强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践行履职承诺,勤政廉政。三是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深化实践促创新,进一步加大专题询问力度,并深入总结专题询问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组织方式,实现工作机制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活“睡权”增活力,坚持依照法定程序与监督实践高度统一,制定工作流程图,细化程序环节,保证部分常委会委员行使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罢免权与常委会集体行使监督职权有机结合和常委会审议的顺畅衔接,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履行监督职能的整体水平。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统筹协调、主任会议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各尽其责、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专委会和办事工作机构分工负责、“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监督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按照法定时间、法定主体、法定程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的方式,以更加科学、严密的程序保证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王元斌

加强依法监督服务中心工作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监督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善于体现党的意志。主动融入全面贯彻落实“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紧扣市委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做到市委和市政府工作的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的重点就放在哪里,努力使监督计划与政府重点工作契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要始终围绕服务大局,找准监督的着力重点。2019年在做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常规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严格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地方企业国有资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实践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就全市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量、资产授权、产权构成、政策规定等进行详细的调研核实,摸清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层次、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年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打好基础。加快自身建设,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定《海东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办法》,借助电子政务信息化技术手段,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联网审查监督形成有机衔接,加快建立“海东市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争取建立起市人大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的“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实现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实时、动态“在线监督”,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报告的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结合海东实际,因地制宜,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推开。通过联网,实现对重大方针政策、相关预算法律法规、预算决算文件、财政支出政策、财政历史数据等的查阅。通过联网系统的服务功能,扩大人大代表有效参与,提高代表使用系统的便捷性和交流的互动性,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有关预算支出安排和执行的具体情况,为代表主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创造条件,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充分有效地利用预算联网监督,切实为市人大常委会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提供信息服务,结合法律规定的审查重点、人大代表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等,有针对性地查询数据信息,分析提炼数据,有效使用数据。

瓦世德

加强履职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要把海东市6000余名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好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全面推进海东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要进一步提升代表能力素质,引导代表履职尽责。将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分散自学、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既要抓好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又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如何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如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何撰写议案和建议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使代表掌握基本履职技能,提高代表的能力。

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要不断创新联系代表的途径和方式方法,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要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把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两室一平台”建设,采取“互联网+代表工作”模式,依托信息化技术,提高代表工作的效率。加快建设市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实现对代表履职的动态管理。

要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要不断改进、创新督办方式,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办成率上,健全长效督办机制,把督办议案建议贯穿在全年监督工作始终,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要正确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严格审查把关,将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努力可实现的事项确定为代表议案或建议,为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交办、督办制度,切实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要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合理划分代表小组,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在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活动时,邀请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对代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小组活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进行跟踪纪实,在年终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总体评价,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和推荐下一届连选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确保人大代表队伍质量,确保代表履职效果。

孔令名

紧扣中心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条件。要找准与党委同向的合拍点,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的大局,做到凡是党委作出的决策部署,都要坚决贯彻执行,重要会议、重大监督事项、重大决定事项经党委同意后再进行法定程序。要进一步深化市情的认识,准确把握海东现阶段发展的基本特征,找准与“一府一委两院”同行的着力点,紧扣“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攻坚、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好明年的监督工作,都能紧扣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政府的工作要点,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与全市发展战略目标相得益彰。

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根本动力。人大监督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努力维护宪法权威,确保人大监督不跑偏。要突出监督重点,努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在监督方式上力争做到多样化,把人大监督与党纪、政纪、行政、审判、检察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协调效应和监督合力,注重应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实现由程序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要克服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就要努力做到宜刚则刚,宜柔则柔。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选题,提高审议质量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所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实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会前选题要精准,做到紧跟市委的工作要点,与市委的思路合拍,紧扣“一府两院”工作难点,与政府的重点工作合力,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会中把好审议关,注重参与主体多元化,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注重改进审议方式,实现审议方式多样化。会后抓牢落实,及时交办审议意见,规范审议意见提出程序,完善审议意见格式内容,提交审议意见监督质量,通过采取领衔督办、跟踪督办、回头看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

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强化学习,提升整体素质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坚实基础。要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加强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人大制度、人大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大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坚持在调查研究中提升知识、锻炼能力,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汲取营养、增强本领,通过强化能力建设,真正造就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干事一流、心系群众的人大干部队伍。

王佐龙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要树立好正确立法理念。坚持战略思维,将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思考。坚持不抵触原则,自觉维护法制统一。坚持为民立法,更加重视“立责”,更加注重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尊重人权。注重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系统性和配套性,统筹前瞻性和实践性,不断推动立法精细化。

要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好立法程序。根据市立法条例规定,编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图,明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标明立法工作路径:制定立法计划、实施立法计划、起草法规草案、提出法规案、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法规草案表决、法规报批和公告。要把握好上述立法流程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程序立法,保证立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要严格把好立项源头关。各专委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在此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交法制工作委员会汇总。

要提前介入好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工作。确定好立法项目后,相关专委会要及早着手,提前介入,加强与法规起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其立法意向,确定立法宗旨,提供立法依据;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和论证,积极协助法规起草部门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针对起草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协商,力争将问题尽可能地解决在法规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发挥人大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

要认真做好先行审议,为统审工作打好基础。专门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把好法规草案审议的第一道关。对于主任会议交由专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审查,特别是对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和研究,对于立法时机和条件不成熟,或者其他原因立法缺乏可行性法规草案,要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对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主要分歧意见进行认真审议,提出意见,为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统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要密切搞好专委会间的工作联系与配合。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重点做好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审议和法规草案的立法技术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侧重对法规草案进行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审议,就立法必要性、法规草案中的必要性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审查把关。为统筹做好立法工作,相关专委会在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以及在初审过程中,要向法制内司委通报有关情况,并邀请其派人参加有关活动,以便让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及早了解立法进展和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问题,为统审工作做好准备。同时,专委会要全程参加由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统审过程中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并提出建议意见,避免法规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进行大修大改。

严志忠

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与市委机关的联系协调,及时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市人大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工作的经验,与市委办公室协商建立市人大秘书长向市委秘书长汇报请示工作机制,保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精神在市人大机关全面准确把握、有效贯彻落实。健全与市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细致做好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常委会人事任免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组织意图。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协调,完善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提升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加强与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的联系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协调,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贯彻落实市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即将筹备召开的市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推进市人大2019年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落实,梳理完善市二届人大立法规划;梳理落实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市人大2019年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联系协调,建立市人大、市政府秘书长及“一委两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联系会商机制,确保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加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协调,走活机关工作“一盘棋”。健全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发挥好机关党组班子在机关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安排、一体落实。加强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创新开展好党支部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团结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通报会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专委会、常委会各部门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加强同省、县(区)人大机关工作的联系协调,承上启下做好各项工作。主动承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海东市组织实施的各项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细致做好接待安排和工作配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好海东辖区内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各小组活动,加强代表的履职监督,认真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海东代表团的组团参会工作,为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坚持“走下去、接地气”,组织机关各委、处、室工作人员走县(区)、访乡镇,带着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县(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的典型经验,提升理论研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