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网上看病更方便
来源:河南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8-12-13

(原标题:今后网上看病更方便!河南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检验检查结果可在线查询,异地就医结算更加方便!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南省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到2020年,基本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意见》提出,到2020年,“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策法规、安全防护、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医疗健康服务更加优化可及,全力推动健康中原建设。

为实现以上目标,《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夯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同时,明确了14项具体实施意见的责任单位。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让信息互通共享

《意见》提出,加快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并迁移上云,完成全民健康信息网络向省电子政务网整合,实现与省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联通,促进全民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区域互联互通和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在各级各类医院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

允许在线开具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意见》提出,建设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业务,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跨省异地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在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方面,我省将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同时,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检验结果在线查询APP看病更方便

在提高“互联网+”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家庭监测等服务。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全省统一的全民健康APP平台,为公众提供就医导航、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信息发布以及个人事项的在线办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并逐步将免疫接种、卫生监督、生育服务登记、职业健康管理等涉及公众健康信息和便民服务应用纳入平台集成管理。

强化监管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

《意见》提出,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制定互联网诊疗依法执业行为监管办法,将互联网诊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和发布医疗广告合法合规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