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9-01-02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回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回政办发[2018]45号   

  2018年6月25日


呼和浩特市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27号)要求,切实推进回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工作全面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己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开放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分三个阶段,2018年7月底前,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公开,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使用范围覆盖市、区两级;2018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实现市、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多级联动运行,初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2020年底前,政务服务实现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 、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规范公开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

1.梳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对照本区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流理规范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三类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事项梳理标准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中关于办事指南规范化的要求,梳理完善每一个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实行事项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要承接落实好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各类事项,及时调整我区包括乡镇(街道)的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编办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8月底前完成)

3.全面公开服务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加快提供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蒙文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1.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要求,配合上级编制我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目录更新机制,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在市、旗县区统一应用,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逐步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研究制定电子证照等法规与相关标准,解决电子申请、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法律效力问题,为开展网上政务提供制度保障。(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民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负责牵头对接市级部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服务体系。

1.整合构建全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构建集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网上办事、业务办理、中介服务、电子监察和数据共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市、区、乡镇(街道)多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方面延伸,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推动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市、区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平台建设)

2.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后,全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出件。对于未建设审批业务系统的单位,直接使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事项办理,对于已建成审批业务系统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中提出的标准规范开发相应接口,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系统部署不在本级,由对应部门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在对接未完成时,应在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办件的“二次录入”,切实保障平台使用落到实处。(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3.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一号”申请。依托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区域、跨部门互认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部门配合,2018年9月底前完成)

(2)“一窗”受理。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分级进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3)“一网”通办。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联通整合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本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4.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区级市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规范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市民服务中心要强化对进驻单位的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驻场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各职能部门要提前谋划,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行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动区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建立“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办事模式,让群众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事,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加快推进区、乡镇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四)建设全新的政务办公平台。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结合回民区政府办公系统现状,区政府办将建设覆盖全区的OA政务办公系统,同时与市政府政务办公平台充分对接。(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回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负责组织推动、督查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工作联动。

各牵头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其他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市级对口部门进行对接,按照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扎实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有效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三)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

各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民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维管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市民服务中心要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一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政务服务队伍。各单位要做好政务服务的宣导工作,方便更多企业和群众通过不同渠道的网络接入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五)提升运维管理水平。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项涉及部门多、业务广的系统工程,在政务服务日常运维管理中,区政府办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网络技术支持;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区编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区发改局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动态调整;区财政局负责加大信息化经费保障力度,把运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各单位要互联互通,逐步提升运维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实现运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和可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