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地方政府治理创新
来源:大连干部学刊 更新时间:2019-01-14

   一、“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新形势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 我国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 应用快速普及。当前, 我国网络基础设施、技术产品和网络使用均处于较好水平, 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互联网产业, 越来越自信地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在此背景下, 2015年, 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 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 使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互联网+”行动计划在经济发展、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发展环境等四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 要求促进互联网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进入以信息文明为特征的“互联网+”时代。迈向信息文明, 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又一次整体性的人类文明变革, 由互联网所代表的技术和理念革新正在重构整个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心智模式, 改写人类社会的底层结构。“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我国政府治理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对于政府治理创新, 尤其地方政府治理创新无疑是革命性的推动力量。

(一) 新的治理资源

1. 政策资源。

2014年来, 中央全方位、立体化部署网络信息化建设, 先后出台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等为主体的战略性、制度性文件90多部, 基本完成网信事业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其中, 部署“互联网+”行动专门性政策文件达15部, 从行动要求、重点领域、保障支撑等方面对推进“互联网+”行动做出全方位设计。为推动网信政策实施落地, 中央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组织实施了300余项重大示范应用项目, 支持建设了7个云计算示范城市、16个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和53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央政策的密集出台改变了地方政府面对互联网新形势新问题无则可依、想为而不敢为、不会为的局面, 为地方政府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丰富的政策资源, 也为地方政府发挥政策支撑发展作用、积极配置公共资源提供了广阔空间。

2. 技术资源。

网络信息技术是当前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 不断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将为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技术资源。

网络新媒体传播具有开放性、即时性、互动性等特点, 深受普通民众青睐, 越来越多的网民群众在新媒体平台和渠道上发布观点意见, 表达利益诉求, 产生了大量的舆情民意信息。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能够更好地了解本地公众需求, 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 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同样, 地方政府利用新媒体打造与公众直接对话的交流平台, 传递政府决策信息;并借助新媒体技术实现公共决策的多方参与和公开透明, 从而促进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网络信息平台也是地方政府提供政务服务的有效载体。依托网络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 可以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等信息, 构建全流程一体化服务平台, 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为自然人和法人等提供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 实现“优化服务流程, 创新服务方式, 推进数据共享, 打通信息孤岛, 推行公开透明服务,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1]。2016年来, 国务院陆续出台专项政策, 布局“互联网+”政务服务, 各地积极响应, 快速建设, 取得了良好效果。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 大数据已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借助大数据技术, 地方政府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运行信息, 克服因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治理难题, 提高政府行为精准性、适用性和科学化水平, 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截至今年6月, 全国已有近40个省市政府建立了专门的大数据职能部门。

智慧城市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S (RS遥感、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整合资源, 提升城市感知、反应、调控能力, 建构智慧生态体系, 在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地区精细化治理、解决“城市病”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 也有助于带动政府各部门、城市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二) 新的关系模式

1. 组织边界柔性化。

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对相对封闭的传统分工模式和组织结构产生颠覆性影响。以企业组织为例, 互联网构建了更为广阔的行业生态系统, 为了更迅速地感知市场机会并有效配置组织资源, 企业成长为生态平台, 与其用户、供应商、销售渠道、服务商等外部组织或个体形成开放性合作, 促进价值传递和利益共享, 传统企业组织相对严格的边界被打破。

类似地, “互联网+”时代, 政府组织与企业、社会乃至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边界也日益开放, 关系模式与传统工业社会相比产生了较大变迁。搜索引擎、微博微信、电子商务、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等互联网商业平台功能深度嵌入生产生活, 用户基础庞大, 积累了巨量经济社会数据, 具有一定公共平台属性, 互联网企业携手政府组织进行社会治理活动的创新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如整合政府和互联网平台信息资源, 建立个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司法拍卖进驻电商平台, 等等。民众、社会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同政府部门交流信息和资源, 参与社会治理, 也是“互联网+”时代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途径。此外, 互联网对政府工作流程的垂直重塑也倒逼政府组织打破内部障碍, 开放架构进行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 政府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壁垒森严的情况正在改变。

2. 组织架构扁平化。

Internet通过一系列协议和指令, 连接大量不同的成分, 体系上灵活开放, 确保整个机制随技术进步和规模发展而变, 始终适应创新的需要, 这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唯一达成此种功能的技术发明。网络基础功能单元间直接以链路连接, 依环境发展、以功能需求驱动组织决策和行动, 没有决策中心, 没有“权力金字塔”的“塔尖”与“塔底”, 大大加快了每一个连接单元的反应速度 (见图1) 。“互联网+”时代, 越来越多的组织充分借鉴互联网结构和功能调整组织架构, 如减少中层以确保快速反应, 加强组织内部部门间横向联系, 直接围绕用户和产品设置业务模块, 下放决策权等。借鉴“互联网+”时代组织扁平化架构, 能够有效赋能政府部门, 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解决优化组织结构的难题。

 

       (三) 新的价值理念

互联网固有的开放透明、共享共治、自由平等、互动协同等技术特点与民主、协作、法治、责任、服务、效率、有限等现代治理理念高度契合, 民众通过使用互联网充分体验并深度认同这些价值理念, 成为“互联网+”时代地方政府治理重要的群众心理基础。

1. 开放透明。

互联网结构开放, 任何使用者都能够通过接入网络获得信息和服务, 在技术上大大消除信息壁垒, 促进社会信息传播开放透明。对于地方政府而言, 借鉴互联网的公开透明理念, 开放政府决策过程、行政事项等政府治理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府数据, 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以及盘活信息资产的有效途径。

2. 共享共治。

互联网的核心功能和价值理念即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网络空间的共治, 本着这个核心价值, 互联网得以获取最庞大的用户基础和最广泛的治理资源。当前, 共享经济发展如火如荼, 网络参与方兴未艾, 地方政府治理创新也可借鉴共享共治的理念, 创造条件和机会共享政府资源, 引入多种主体共同参与治理, 这都是共享共治的题中之义。

3. 自由平等。

互联网没有结构中心, 网络节点在网络中的传播地位是平等的, 网络用户的参与机会也是平等、自由的, 这是互联网固有的结构特征, 这一特征也深刻影响着用户的使用体验和使用预期。在现实世界中, 公众越来越期待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 自由选择生活方式, 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在这一背景下, 政府治理必然需要践行自由平等理念, 降低社会参与门槛, 给予民众平等的机会和规则。

4. 互动协同。

大部分互联网空间价值目标的达成需要多主体互动协同。由于自身资源局限性, 任何单一组织或个人都无法完成全价值链或全生态系统的建构, 因此只有多主体共同参与, 交流协作, 才能够整合资源, 达到效用最大化。持续、双向的信息反馈和立体、网状的开放创新是网络协同的关键, 这种结构也塑造了网络用户的使用习惯。

二、“互联网+”时代地方政府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 汲纳技术赋能的能力挑战

1. 媒体传播能力。

公众通过网络新媒体获得前所未有的话语权, 颠覆了我国传统社会舆论生态, 党管媒体进而掌控舆论导向的格局被打破, 依靠行政手段控制媒体传播的方法不再行之有效。面对新形势, 部分地方政府仍沿用传统媒体时期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产生了不少问题。如对媒体的报道方式、呈现方式和舆论生态了解较少, 工作中缺乏媒体敏感度, 行为失当被媒体聚焦, 导致政府形象危机;不懂传播规律, 将媒体问题行政化处理, 用“宣传工作”看待舆情工作, 用行政的力量、管控的手段解决大众舆论传播领域的问题, 酿成负面舆情事件, 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事件;不擅运用新媒体掌握民情民意信息, 和群众做沟通、做协商, 治理手段还局限在发文件、发通知和会议传达政令等传统行政方法上, 落后于时代发展, 等等。

2.“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当前地方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囿于历史原因和现实职能设置, 各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呈现多种线上线下渠道并存, 各自独立发展的既有格局, 统一渠道入口和办理流程难, 群众和企业办事不得不查找往返于多个入口, 耗费时间长, 使用体验差。各地方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采用独立模式建设, 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力度不够, 数据壁垒难以从根本上彻底消除, 重复采集、一数多源等情况较为普遍。很多地方政府为完成中央指标, 在缺乏顶层设计和完整规划的背景下为上网而上网, 回避真正难以理顺利益关系、打通办事堵点痛点的项目, 造成网上服务范围局限。

3. 大数据管理决策能力。

“互联网+”时代, 政府治理主体和对象数据信息呈爆发式增长, 局限于传统的监测、管理、应对手段无法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及政府行政真实情况, 更难做出科学有效的治理决策, 只有借助大数据技术获取、处理和分析海量信息, 支撑经济管理、政务服务和社会关系塑造等治理活动, 才能够保障政府行为的精确度和科学性。

大数据不仅是新技术、新方法, 也是政府管理和决策的新理念和新基石, 然而当前很多地方政府的决策理念还停留在直觉决策、经验决策甚至以短期、局部的危机或利益为出发点做决策, 科学思维欠缺。在数据流通上, 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间流动不对称, 上级往往只取不予;部门之间囿于利益考量, 信息流通不畅, 数据割据大量存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数据使用不平等, 政府掌握的大量公众和社会数据信息没有发挥其应有价值。在数据归集上, 建设电子政务时期地方政府各部门大都设立了信息处室, 但建设主体、投入资源、业务领域、建设成效等各不相同, 数据采集标准不一、格式多样, 导致归集融合比较困难。在技术使用上, 很多地方政府尤其基层政府还不具备熟练运用大数据技术驱动管理和决策的能力, 急需工作人员全面升级知识技能。

(二) 科层结构的机制挑战

1. 管理模式。

互联网重塑人类社会原有的资源配置结构, 这种重塑冲击着既有体制机制, 其中科层制政府体系首当其冲。“互联网+”时代, 很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互联网创新而大量涌现, 呼唤政府做出快速反应并配置行政与公共服务资源予以解决。然而, 现代政府的基本组织架构是金字塔型科层结构, 权责清晰, 有严密的运行程序和操作规则, 天然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 命令下达和信息上传需执行固定的层级程序, 资源调动需遵循既有制度规范。这种情况下, 新的治理需求难以被及时回应, 政府组织也越来越难以在自身原有结构框架内解决运行效率低下、成本高昂、行为僵化、官僚作风盛行等问题, 适应治理环境变化。调整组织结构以提升决策效能、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当前创新政府治理和组织机构改革的核心议题。

2. 决策模式。

网络达成了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以及个体与组织之间前所未有的信息交流, 深刻改变了这些社会主体的关系模式, 也挑战着传统政府决策模式。传统地方政府决策是科层结构框架内的封闭型决策, 决策权实质集中于领导干部及决策机构, 决策执行遵循自上而下的单向路径, 决策方法主要为基于典型调研的经验决策, 决策驱动来自上级精神与地方治理需求、行政需要乃至地方发展情况的结合, 基层政府、普通公务员和民众、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基本被排除在决策实质过程之外。

互联网赋予大众前所未有的信息资源及话语权, 通过网络渠道, 社会主体对经济政策、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公共议题直接提出诉求、期望和建议, “倒逼”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和行动来回应民意, 在客观上促成了政府决策主体的多元化。大众参与到决策制定中来, 成为实质性的社会治理主体, 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通过网络渠道得以彰显, 这些挑战驱动着政府决策模式进行创新。

(三) 前信息文明的理念挑战

1. 重“管”轻“治”的农业时代威权政府理念。

第一, 家长式政府。以“家”为社会秩序核心的中华封建文化土壤孕育了家长式 (Paternalistic Leadership) 领导理念。家长式领导以德行、仁慈、威权为行为要素, 典型做法是专权、给予被领导者照顾、为达成被领导者的福祉而限制其自由, 而被领导者则应做出顺从、服从、感恩、认同和敬畏等反应, “为了你好”的“父母官”便是这种领导理念的形象表达。家长式理念同互联网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自治等特征产生了较大冲突, 当用户通过网络使用体验、形成进而深度认同自由、平等、自治的行为逻辑时, 家长制领导理念的认同基础便面临挑战。第二, 全能式政府。全能式政府也称无限政府, 指政府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具有无限扩张性[2], 经济上实行政府控制社会资源, 政治上强调人治的合理性, 不区分公权和私域的清晰边界, 政府包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乃至个体生活等全部领域, 传统经济下“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模式是其典型表现形式。全能政府在我国建国初期稳固政权和集中力量发展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已不再符合时代进步的方向。近年来, 政府过度参与经济活动及社会管理的弊端已逐渐显现,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更令其同时代发展趋势格格不入。第三, 封闭式政府。传统政府机构是自上而下的封闭体系, 体系内部各组织围绕专业职能分工形成有清晰边界的子系统, 组织信息、权利等资源基本对外封闭。封闭带来了系统的稳定和效率, 但也会导致政府组织与外界产生壁垒, 组织难以获取外界最新信息和资源反馈, 动力机制瘫痪;外界无法获知政府组织运行信息, 知情权被忽视, 降低了信任。互联网是开放平台, 所有比特信息组合都能够在链路上实现端到端的传输, 信息对用户是透明可见的, 这一特性是互联网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石, 也培养了用户对信息的使用习惯:开放、透明、共享。“互联网+”时代, 政府组织“关门办公”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民众的公共信息需求, 也无助于政府连接更多资源、开展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2. 工业时代刻板认知误区。

第一, 将互联网看作单纯信息技术工具的“工具观”。这一观点认为, “互联网+”就是在原有体制机制基础上加入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例如, 党报党刊的新媒体转型, 很多地方直接将原有纸媒内容“复制粘贴”到网页、微博、微信和APP上, 没有洞察网媒短、平、快、互动等截然不同的传播生态, 导致传播效果微乎其微。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需要重新认识和思考互联网前所未有的、独特的结构特征和功能属性, 以此为基础有效配置政府资源, 在政府治理创新上做到“互联网+”, 而非“+互联网”。第二, 将互联网看作单纯传播媒介的“媒体观”。2006年起, 网络新媒体对我国舆论格局产生颠覆, 很多地方政府周旋于网络舆情工作和群体事件间焦头烂额, 观念上也烙下了“新媒体”的深刻烙印;在认识和思考互联网对政府治理带来的影响时, 狭隘地从媒体传播角度出发, 忽略了“互联网+”环境的整体性和内生性。例如, 认为网络舆情事件是媒体管理工作出了问题, 问责新闻宣传部门, 而没有意识到根源其实在于政府治理工作本身没有适应时代整体发展, 媒体只是将问题暴露于公众视野的“显示器”。第三, 将互联网看作“麻烦制造者”的“威胁观”。互联网发展挑战既有的治理结构, 产生了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致使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疲于应付, 继而萌生“没有网络就好了”的畏难情绪, 甚至把网络当作洪水猛兽, 认为是对工作的挑战和威胁。诚然, “互联网+”会威胁不懂网、不用网、不爱网的组织和个人, 而对于不断求知奋进的群体, 互联网无疑是新时期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利器, 是步入信息文明的希望之路。

(四) 网络空间安全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当前, 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复杂, 对我国整体网络安全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其中涉及地方政府治理的安全威胁尤为突出。地方政府治理关系国家秘密信息和高敏感度核心政务信息的处理, 涉及公共秩序维护和行政监管的顺利实施, 网上黑客入侵和犯罪、网上病毒泛滥和蔓延、信息间谍的潜入和窃密、网络恐怖集团的攻击和破坏、内部人员的违规和违法操作、网络系统的脆弱和信息产品的失控等, 都是当前政府治理工作中正在面临或将要面临的重大安全挑战。

面对这些挑战, 地方政府在认识上及技术上都缺乏足够的保障能力。近年来, 政府网站技术漏洞频现, 钓鱼劫持和黑客撞库攻击频繁, 导致电子商务、公民信息、金融数据乃至国家安全信息等泄露, 成为网络安全事故高发地。

三、以“互联网+”驱动地方政府治理创新

(一) 治理理念创新:践行新思想

互联网所引领的信息化潮流不仅是技术革命, 更是涉及领导意识、组织文化和行为取向的思维革命, 地方政府要将治理观念转变到“互联网+”新思路上来, 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治理理念。

1. 树立信息文明思维。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 正在进行信息革命, 逐步迈入信息文明。同工业革命曾经带领人类超越农业社会, 步入文明新形态一样, 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生产力质的飞跃, 引发生产关系重大变革, 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在每一个领域产生“互联网+”效应。这种效应不是新技术与传统领域简单叠加的“物理变化”, 而是深度融合的“化学变化”, 是开启信息文明的“钥匙”, 涉及政府治理底层基础的解构和重构, 是未来政府治理的“土壤”和“操作系统”。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指出:“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 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这种改变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了创生性的变革力量, 信息时代的政府治理需要从互联网本身结构特征出发来重新审视工业文明曾经形塑的每个领域和每种关系, 用互联网的眼光去观察、分析、研判现实问题, 对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由此派生的物质、意识领域进行全面梳理, 将“互联网+”视为现代政府治理的客观基础。

2. 树立现代治理理念。

互联网精神与现代治理理念具有内在契合性, 地方政府治理要坚定共享共治、开放透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念, 超越威权思维, 乘着“互联网+”东风, 向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扎实迈进。要以公众为中心、以治理效能为导向, 促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互联网+”大发展。要充分接纳各治理主体的自主性并充分发挥其创造性, 处理好政府、企业、社会之间关系, 广泛整合治理资源, 培育有机的治理生态。要以规则为准绳, 不断规范政府治理行为, 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 治理制度创新:打造新系统

1. 结构重构。

“互联网+”重塑社会的权力和资源结构, 政府治理结构也必将在这一潮流中发生转型。第一, 要促进政府科层制结构纵向简化。传统科层结构中, 许多层级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传递信息和指令、协同工作。网络倾向于水平延伸, 而不是纵向发展[3], 互联网使信息和资源能够越过时空和层级界限进行直接交流, 借鉴网络结构的扁平化, 减少削弱信息传递效率的中间层, 能够使政府治理结构更加灵活, 对外界变化做出更为敏捷的反应, 提升行政效能, 降低行政成本。第二, 要促进政府科层制结构横向整合。传统科层制运行以专业和职能分工为基础, 形成了界限清晰的职能部门, 各部门严格在自身职权和组织边界内履职, 横向交流少, 业务协作不畅。借助互联网功能建立广泛的横向连接和沟通, 消除“信息孤岛”“信息烟囱”, 能够很好解决部门间信息和业务协同问题, 促进政府内部资源整合, 向社会提供一体化、无缝隙的优质公共服务。第三, 要促进政府组织结构开放灵活。长期以来, 地方政府行政工作形成了相对封闭稳定的结构, 不利于政府组织与外部开展资源交流, 其他社会主体也无法有效行使知情权与监督权, 降低了政府组织公信力水平。借助互联网的连接和动员, 将企业、社会组织、广大民众等主体纳入政府治理结构中来, 推动组织结构开放, 引进吸收外部资源, 促进权利、资源的交流和分散, 能够更好地提升地方政府治理水平。

2. 流程再造。

互利网提供了推动政府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的新机遇, 面对传统政府以各部门职能为出发点设计的工作流程, 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潜能, 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重新理顺业务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建立高效化、合理化、便捷化的政府业务流程体系。第一, 对于单一业务流程, 运用网络技术实现全过程简化和优化, 逐步清除业务处理过程中不必要的干预和限制行为, 压缩层层把关、层层报批。同时,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规划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和环节, 简化手续、消除重复业务, 促进业务协同, 强化业务处理过程控制, 使整个行政工作过程像生产线一样透明、可控。第二, 对于多线程业务, 要充分借鉴互联网“用户至上”的思维模式, 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重构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 理顺疏通“互联网+”政务服务流程中的“堵点”“痛点”。通过调整业务处理信息系统、加强人员与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协作、消除职能部门间隔阂、根据外部变化及时调节人员分工、依托业务流程中关键环节配置相应人员和信息资源等措施, 促成信息流和业务流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顺畅流动。

3. 完善法规制度。

法规制度是“互联网+”政府治理健康发展的保障, 也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必要条件。在许多领域, 互联网掀起边缘革命, 而立法机构程序化的法规制定往往滞后于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发展, 急需尽快弥补规制漏洞, 填补法律空白, 完善“互联网+”规则体系。地方政府对本地发展实际洞察力强, 一方面要主动自信地掌舵“互联网+”发展大潮, 因地制宜, 敏捷行动, 构建地方性法规体系来尽快体现“互联网+”在政府治理创新中的优势作用;另一方面, 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给予互联网发展和创新更多的成长空间, 建立容错机制, 保障和培育“互联网+”政府治理创新实践。

(三) 治理技术创新:运用新工具

1. 运用新媒体技术, 促进新型政民互动。

主动学习并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技术来创新政府治理是“互联网+”时代地方政府的必修课。在“互联网+”时代,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新媒体受众, 同时也肩负新媒体管理者的角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加大力量投入, 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 不能被边缘化了, 要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 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掌握媒体技术和应用, 提高自身媒介素养, 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新媒体。

要通过新媒体传播主动发布政策信息, 发挥政府社会信息资源的优势, 传达政府治理动态, 树立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要利用媒体平台和手段收集掌握民意信息, 增进官民互动, 通过舆情分析、在线沟通、网络问政、网络举报、政府微博微信等方式走群众路线, 与人民建立血肉联系。要使用新媒体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开辟民主参与新方式。要利用新媒体的社会动员功能, 传递正能量, 做好正引导, 广泛联系和团结群众,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

2. 运用精细管理新技术,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通过新一代智慧城市技术广泛应用, 使城市拥有“大脑”, 实现更实时的感知、更宽带的互联、更智慧的分析, 从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水平。要发挥智慧城市在带动城市产业发展、转变城市发展模式等方面优势, 发挥其在人口、空间、人工智能等方面的组合效应, 破解新时期城市发展难题, 营造出绿色、智能、宜居的城市环境, 使现代化城市更好地服务于人的根本需求。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 动员政府各部门、城市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动社会进步, 实现包容发展、和谐发展。

3. 运用科学决策新技术, 推动大数据治理创新。

大数据是信息文明的产物和必然结果。当前, 随着大数据国家战略的稳步推进, 政府治理迫切需要直接面对大数据、全面基于大数据和创新应用大数据, 以提升决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要运用大数据技术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 提升政府整体理性认知水平, 从而促使治理目标定位更准确, 治理政策、治理方式和手段更加符合客观事实, 治理进程和治理成效更加满足社会期待。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 并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发这些数据资源, 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 推动政府治理模式进步。

4. 支持开发核心技术, 保障网络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的本质在对抗, 对抗的本质在攻防两端能力较量。”地方政府要统筹推动网络核心技术创新, 支持本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突破核心技术, 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领域安全技术研究, 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核心技术体系。要积极培育壮大网络安全产品服务市场, 引导通信、能源、金融、交通等重要行业、重要领域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投入, 并不断优化网络产业生态, 营造有利于网络产业创新发展的地方环境, 努力将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加快推进国产自主可控替代, 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